[請益] 地下職棒簽賭 本票問題

看板LAW作者 (北鼻的北鼻)時間14年前 (2009/09/13 23:58), 編輯推噓6(6018)
留言2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甲方因為地下職棒簽賭輸了五十萬元 ,乙方(組頭)要求甲方簽下商業本票及借據 乙方要求甲方在本票及借據 寫上姓名 身份證字號 地址 欠款金額 並要求在有寫字的地方蓋上姆指的指印 並影印甲方之駕照 健保卡 但在本票及借據上面 並無載明給付對象 也無付款時間 ,甲方因為目前無償還五十萬的能力 ,甲方打算不理會此債務而先去當兵 ,若乙方拿本票及借據去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法官會因此欠款是地下職棒簽賭 而裁定甲方不用歸還乙方五十萬嗎? 因查詢過奇摩知識+ 查詢職棒簽賭及本票的相關問題 有人回答: 基於民法中規定~由於賭博涉及到刑法上賭博罪 因此賭博所涉及之債權債務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 這個資訊正確嗎? 所以甲方是否真的不用再歸還乙方此欠款??? 感謝大家的回答 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89.206 ※ 編輯: Ivy52099 來自: 61.217.89.206 (09/14 00:07)

09/14 00:13, , 1F
所以才要簽借據 而且你覺得對方會這樣就算了嗎?
09/14 00:13, 1F
對方不可能會這樣算了啊~"~ 假設乙方拿借據來追討債務 甲方可向法官說 "乙方從來沒有拿出五十萬借過我 完全沒有乙方借過我五十萬的證據" 若甲方 這樣說的話 借據是否也沒用? ※ 編輯: Ivy52099 來自: 61.217.89.206 (09/14 00:25)

09/14 03:04, , 2F
事情是這樣的~簽了本票不會去問你為什麼簽,法官只管
09/14 03:04, 2F

09/14 03:05, , 3F
這張票是不是真的,簽名或票上有沒有偽造等等
09/14 03:05, 3F
因為朋友就算認賠也沒錢還(貸款都沒過 跟朋友也借不到) 我再幫他想辦法 如果在法律上賭博債務的本票若有不成立之訴的話 還這條錢 不就是多給的? 所以再考慮叫他直接不理這條帳 直接去當兵 ※ 編輯: Ivy52099 來自: 61.217.89.206 (09/14 03:46)

09/14 09:37, , 4F
妳不怕在社會新聞版面看到妳朋友?
09/14 09:37, 4F

09/14 09:38, , 5F
假設一個違法行業的業者其其他行為都會依法律進行
09/14 09:38, 5F

09/14 09:38, , 6F
好像是一個不適當的前提假設 @@a
09/14 09:38, 6F

09/14 19:00, , 7F
你有沒有想過 某天債主 笑咪咪的說:都不用還了 會怎樣
09/14 19:00, 7F

09/14 19:01, , 8F
簽賭的本票 通常是 丟給別人去要 債主只拿3/5/7成之類的
09/14 19:01, 8F

09/14 19:04, , 9F
最麻煩的是 有人來要債 你去找組頭 他說不干他的事 這긠
09/14 19:04, 9F

09/14 19:04, , 10F
時候更麻煩 連打折都沒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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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05, , 11F
如果組頭發現你朋友根本不想還 他還有一招 就是將本票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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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06, , 12F
借據給別人 只丟一句話 討的到都給你 你朋友會平安?
09/14 19:06, 12F

09/14 19:08, , 13F
你要如何證明 該本票是賭債?對方有借據 證明不是了
09/14 19:08, 13F

09/15 00:55, , 14F
你好像搞不懂我告訴你的意思@@
09/15 00:55, 14F

09/15 00:56, , 15F
票要是合乎票據法的要件,他就是一張有效的票
09/15 00:56, 15F

09/15 00:56, , 16F
不會因為妳是為了甚麼原因簽的導致這張票無效
09/15 00:56, 16F

09/15 00:57, , 17F
加上要是上了法院,他提出借據一紙證明你朋友跟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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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58, , 18F
借貸關係,然後你朋友只能一直跟法官說「他是地下簽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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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58, , 19F
集團,他們逼我的」問題是你朋友證據在哪??
09/15 00:58, 19F

09/15 00:59, , 20F
最後法官就會覺得你朋友借了錢還要鬧些甚麼?
09/15 00:59, 20F

09/15 01:00, , 21F
你也可以叫他不要還...但是最後付出的代價可能會是家
09/15 01:00, 21F

09/15 01:00, , 22F
破人亡之類的
09/15 01:00, 22F

09/15 01:16, , 23F
明白了~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建議^^ 感謝!
09/15 01:16, 23F

09/16 15:27, , 24F
這種事情~傻傻簽本票是最下策...能拖時間就儘量拖~
09/16 15:27, 24F
文章代碼(AID): #1AhHQV13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