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

看板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09/09/12 09:36),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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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民法26條法人不能享有專屬自然人之權利義務 專屬自然人的權利義務指的是哪些? 書上是寫無身分權和人格權 但法人不是享有名譽權? 這些法人或個人的權利 尤其新法的195條的關係 有人可以分享? -- 發現:六年級末七年級初在現下稱為夾心世代.34年級父母,5年級主管,小七手下, 有89年級弟妹或小孩,每天怕青春就降離開,或懼怕百濫後的淘汰.但別忘了 整片餅乾夾心最甜.我們可以暫時失業 有點小精力 也有點小錢的一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7.171

09/12 16:17, , 1F
就人格權法人有名譽,信用,姓名等權利
09/12 16:17, 1F

09/12 16:17, , 2F
就身分權法人有監護權,社員權等權利
09/12 16:17, 2F

09/12 21:07, , 3F
最明顯就是繼承吧。 法人無所謂繼承
09/12 21:07, 3F

09/12 21:13, , 4F
但法人可以接受遺贈
09/12 21:13, 4F
文章代碼(AID): #1AgliU4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