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撞人成重殘 判賠1827萬

看板LAW作者 (惡水無情、人間有愛)時間16年前 (2009/08/20 10:0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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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成重殘 判賠1827萬 〔記者劉志原、洪臣宏、何玉華/綜合報導〕紅燈違規右轉撞人,判賠1827萬元! 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關主任陳世財開車違規紅燈右轉,撞倒31歲陳姓女騎士,造成她無法 站立、失語、無生理期,終生須接受復健及24小時看護,台北地院判陳世財應賠償陳女 1827萬餘元,仍可上訴;刑事部分,陳世財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 萬元確定。本案也創下國內紅燈右轉事故的最高賠償紀錄。 獲知判決結果,陳父悲痛地說,女兒因車禍致癱瘓、失語,智能、表達能力只有國小一年 級,「一輩子都毀了!」他不知道判決是否合理,強調一切交由司法解決。 陳世財則說,尊重法官的判決,能做的都已經做了,目前手邊有新的證據,顯示當時對方 血液檢測中含有酒精濃度,將會再上訴。 陳女原擔任大眾銀行職員,被撞時才28歲,她主張,陳世財於95年10月21日凌晨2時許開 車經過台北市師大路,違規在紅燈時右轉汀州路,她當時騎機車經過被撞倒,造成腦部受 創,女控告陳世財過失重傷害並求償2024萬餘元。 陳世財表示,當時是陳女擦撞他的汽車,因而重心不穩而頭部著地,並不是因他紅燈右轉 所致,而且陳女所戴安全帽過小,血液又有酒精反應,不應由他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世財撞人屬實,又違規紅燈右轉,為肇事主因,陳女安全帽並無過 小的問題,她的血液酒精反應在人體正常自然值內,並沒有酒後騎車的情形。 判決書指出,陳女車禍受重傷,法官綜合兩方的財產及損失,而做出以上判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0/today-so7.htm -- 政風新聞電子報 http://www.99ch.com.tw/ 照妖魔鏡 貪官別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00.246

08/20 12:27, , 1F
條子不嚴格取締紅燈右轉,全台警察也瀆職
08/20 12:27, 1F

08/20 13:41, , 2F
等所得稅最低50% 看有沒辦法請到每個路口一個條子
08/20 13:4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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