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誹謗判斷

看板LAW作者 (只說實話)時間16年前 (2009/07/09 03:13), 編輯推噓5(5015)
留言2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之前有印象一個網友說女友"會高潮" 結果被告誹謗 今天被問到一個問題,倘若說別人"有拍裸照"呢? 因為這涉及私德,所以無論真實與否都不重要 我原本覺得可以構成,說他人拍裸照也許算是"有毀損他人名譽的危險" 不過後來轉念一想,知道一個人拍裸照,真會使他/她受到輕視嗎?? 就我個人而言,拍裸照就拍裸照(個人照),關起門來也沒甚麼大不了 只是又好像有那麼點可以構成誹謗的空間 我很想知道究竟標準線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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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 你說的沒錯 我也支持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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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10, , 2F
像是罵三字經 說真的 真的有「侮辱」到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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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開罵的一方自取其辱 但現實上 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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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國社會上多數人的通念 以致於實務上對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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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認定很寬鬆 說別人是庸醫、像許純美 都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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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13, , 6F
甚至認定有罪 只能說這是大環境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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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高潮是升高名譽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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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5:25, , 8F
實務係有稱同居男友如何高潮,判決誹謗有罪案例。從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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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5:27, , 9F
字還蠻容易猜是誰的。參見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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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號;士林地方法院93年度自字第8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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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甚至認為是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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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0:49, , 12F
那這樣如果有ptt鄉民的女友吹噓他男友的30cm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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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0:57, , 13F
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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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1:09, , 14F
先假設這位鄉民是鄉民中的表率,名實相符的奇葩好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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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39, , 15F
E大之例,主觀上無誹謗故意阿。且其描述的是男性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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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40, , 16F
事情。高院94上易228號描述的是男性後面的事情,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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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0:18, , 17F
因為實際上有50cm啊........(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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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0:23, , 18F
是說今天舉例跟推文都很錯亂,看來是有早睡的必要~~>.<~~
07/10 20:23, 18F

07/10 20:23, , 19F
不然生不出有趣的設想案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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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5:42, , 20F
E大有50公分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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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LE_M0a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