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建物實施假處分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Isabelle)時間15年前 (2009/06/27 10:37),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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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日前買了一棟透天房子(含 土地&建物) 我們的土地與建物均已過戶 (但是還未完成交屋貸款程序) 但是這時候建商出問題了 之前建商是拿土地跟銀行抵押蓋房子 我們雖已過戶但只繳了頭期款, 去查地籍謄本的結果是 建物所有權是我們的(無任何他項權利部份) 土地部份所有權也是我們的, 但是有他項權利部份 (就是抵押給銀行) 現在假如建商倒了, 銀行是可以拍賣我們的土地 但是銀行也可以申請假處分 來一起拍賣我們的建物嗎? 這樣當初的過戶 不就沒有任何保障意義了嗎? 請問有人知道銀行說法是對或錯?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32.240

06/27 11:20, , 1F
銀行是對的 民法867條 併付拍賣不是假處分 是民法877條
06/27 11:20, 1F

06/27 11:37, , 2F
我們建物並沒有增擔保 這樣還可適用民法877條嗎?
06/27 11:37, 2F

06/27 11:59, , 3F
877就是在土地有擔保 房屋沒擔保下可併付拍賣的例外
06/27 11:59, 3F

06/27 13:02, , 4F
但是建商拍賣所得的建物價金應該歸屬於我們吧?
06/27 13:02, 4F

06/27 13:40, , 5F
是的 又 如果土地賣的錢就足以清償債務 也不能併拍房屋
06/27 13:40, 5F

06/28 00:23, , 6F
謝謝你 我知道了 你的回答 幫助很大
06/28 00:23, 6F

06/28 00:32, , 7F
因為我家也是這樣會被併拍 但因為我家是公寓大廈 物權
06/28 00:32, 7F

06/28 00:34, , 8F
編施行法8之5條 可阻止銀行併拍 且我們有優先承買權
06/28 00:34, 8F

06/28 00:35, , 9F
你買的是透天房 就沒有該條區分所有建築物的例外了……
06/28 00:35, 9F
文章代碼(AID): #1AHONg6o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