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租房子簽約完後 房東抓漏洞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青菜)時間16年前 (2009/06/10 21:2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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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版上的大大們 我朋友他們兩個人合租一間套房 簽約時內容是寫"包水" (租的兩個人都有簽約在同一張合約上) 結果事後房東竟然說合約上的"包水"是只有一個人 另外一個人還得付額外的水費 請問這樣算房東抓語病漏洞嗎?? 這樣子算有符合合約上的約定嗎??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0.32

06/10 21:39, , 1F
不過合約也沒說一個人「最多」可以用多少水 所以……
06/10 21:39, 1F

06/10 23:09, , 2F
這種事情不打官司都不知道的....
06/10 23:09, 2F

06/11 18:17, , 3F
不過同樣的 你也可以叫很多人來你家用免錢水 因為契約也
06/11 18:17, 3F

06/11 18:17, , 4F
沒寫明到底可以包幾個人阿~
06/11 18:17, 4F

06/11 18:18, , 5F
房東鑽這種漏洞也很怪 還是應該回歸一般交易通念來看吧
06/11 18:18, 5F

06/11 18:18, , 6F
一般給兩個人寫明的合約 沒道理只包一個人的水錢吧
06/11 18:18, 6F

06/11 18:19, , 7F
那房東如果真只要算一個人的水錢 沒在訂約前先告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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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8:20, , 8F
我是覺得有可能違反245-1先契約義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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