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 權利濫用

看板LAW作者 (大穎仔)時間16年前 (2009/06/09 11:41),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民法第148條第一項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權利濫用的意思應該是說,當自己握有權利,在行使權利時,利用此權利來損害他人。 我想請問,權利濫用的意義是什麼呢? 在實務上或生活上有什麼相關例子可以舉例呢? 抱歉喔!!剛開始接觸法律,文字表達不太順暢... 謝謝大家幫忙回答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36.204

06/09 14:27, , 1F
『行使權利之結果 對自己之利益極小 對他人卻造成極大損害』
06/09 14:27, 1F

06/09 14:28, , 2F
教科書上看過的例子是:隔壁房屋建造時侵佔了自己一小塊地
06/09 14:28, 2F

06/09 14:28, , 3F
理論上 自己可以本於所有權請求除去侵害 也就是把被侵佔的
06/09 14:28, 3F

06/09 14:29, , 4F
面積清除掉 問題是 那塊小小的面積剛好是隔壁房屋的主結構
06/09 14:29, 4F

06/09 14:29, , 5F
柱的位置 如果拆掉 整棟房屋就會完蛋 這個時候 雖然自己有
06/09 14:29, 5F

06/09 14:30, , 6F
權利 但行使的結果 對自己利益很小 對別人卻造成巨大損害
06/09 14:30, 6F

06/09 17:55, , 7F
王者劍民總就有啦,翻一下看看吧。
06/09 17:55, 7F

06/09 22:56, , 8F
嗯嗯~謝謝我會去找找看的~
06/09 22:56, 8F

06/09 23:33, , 9F
日本的宇奈月溫泉事件可以參考 算是非常經典的案例
06/09 23:33, 9F

06/09 23:33, , 10F
維基百科也有寫
06/09 23:33, 10F
文章代碼(AID): #1ABTdlrx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