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政府單位可以不幫受雇人員保勞保嗎?

看板LAW作者 (安靜(m))時間15年前 (2009/06/01 16: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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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目前是台北縣政府板橋工務局的政府擴大就業方案雇員 上周因為在上班途中發生急性心肌梗塞 送急診林口長庚急救後幸運的度過危險期 目前沒有生命危險 現在還在病房中住院療養 後來才知道工務局並未幫擴大就業方案的僱員投保勞保 所以無法以勞保請領醫藥費 家父原本舊的勞保已退休 但是只要去工作不論是任何工作都要投保勞保不是嗎 這樣政府是不是違法了呢? 請板上大大們替小弟解惑 非常感謝 -- ◢█◢▉◢█◢▉◢█◢█ █▇█▉ █▉ ▇▇ ◥█ ◥█ ◥█◥▇我是 furuta27 敬請來信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5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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