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罪嘛?!

看板LAW作者 (丁尺)時間15年前 (2009/05/26 22: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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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跟我同學因為在報告的時候起了爭執 然後他當天並沒有道歉 於是我那天晚上就在我的狀態上 打了 小光→幹 XXX真他媽的腦包 就是那種全世界都欠你的嘴臉 難怪沒有朋友 我不小心沒有把他本名用掉 結果 他在星期日晚上的時候傳了一封極度沒誠意的簡訊 跟我道歉 叫我必須為了這個狀態道歉 可是我在他道歉後 我就把狀態弄掉了 所以我沒有向他道歉 無悅X 是他媽的腦包 (X 跟他的名字重複) 幹 你他媽的根本就是白痴 難怪沒有朋友 你還是趕快轉學轉一轉啦 留在這個班上不過佔空間而已啦 他媽的上台報告可以在那邊沒大沒小的大小聲 有種禮拜一機機歪歪看看阿 看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抵制你 還有我在網誌打了這篇文章 他都照相存證了 他說他要告我 他說他已經去警察局備案了 我不知道他要告我什麼罪 請問 我可能會違了哪些法嗎? 還有 相關的懲罰 要罰多少錢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7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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