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中以性別作為招生條件(補充發問)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 ̄﹏ ̄|||)時間15年前 (2009/05/26 16:43),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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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如果把問題深入到法條內容來探討 以性別作為招條條件之一,是否有違法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可能 因為以目前的高級中學法第6條來看 高中有四種類型: (1).普通高中 (2).綜合高中 (3).單科高中 (4).實驗高中 而在普通高中之下,並沒有再細分哪種類型了 不過似乎「女子高級中學」是另外創設出來的高中類型 因為女中不論在發展背景與招生條件上,皆有別於一般的普通高中 很難完全和普通高中作並論 而且就算是「高級中學」,有些學校也以性別作為招生限制 (有些高級中學是男校,而有些則是男女合校) 似乎這些高級中學之間也是存在著某種制度或分類的差異 我在想,可能是因為台灣從很久之前就存在的教育制度 因為已經構成了習慣的地位 無形中被沿用至今,以致大部分民眾都覺得這項制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男女分校) 我比較想要了解這一個部分 (男女分校是否有法源依據) 因為我覺得現存的所謂男校與女校 "可能"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或者這類問題可由教育部或其他教育單位逕行決定 (類似行政行為,不需由法律詳細規定) 不知道教育法規方面的學者有沒有提到類似的問題或觀點 麻煩大家可以提供一些資料和看法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5.16

05/26 19:54, , 1F
北一女仍然是普通高中...
05/26 19:54, 1F

05/26 19:55, , 2F
上述的分類不是命名的唯一依據..
05/26 19:55, 2F

05/26 21:25, , 3F
高級中學非義務教育 學校選擇招收自己要的學生很合理啊
05/26 21:25, 3F

05/26 21:28, , 4F
如果說性別分校的存在好像剝奪了另一個性別的受教權,
05/26 21:28, 4F

05/26 21:28, , 5F
那麼以考試招生入學不也是一種剝奪嗎
05/26 21:28, 5F

05/26 21:29, , 6F
這個問題(以性別和考試招生)的爭論很久了 可去搜尋
05/26 21:29, 6F

05/26 21:44, , 7F
還有教師認為高中男女分校會影響青年男女互補的發展~
05/26 21:44, 7F

05/27 09:54, , 8F
這是不是有點類似行政法提到的"經營關係"
05/27 09:54, 8F

05/27 09:55, , 9F
或是類似的觀念 抱歉因為我對法律方面涉獵不多
05/27 09:55, 9F

05/27 09:55, , 10F
不知道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正不正確.....
05/27 09:55, 10F
文章代碼(AID): #1A6wl8E7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