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拍屋點交.空屋

看板LAW作者 (愛上爬山的瓶子)時間16年前 (2009/05/26 14:40),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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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友人詢問~當天我也在場 前幾天.書記官來執行第二次點交..承租人的租約已排除. 當天屋主及承租人均未出現,因此是鎖匠開門進入. 房子也已經斷水斷電3各月了..現場散落許多CD片.及一些棉被.衣物.電扇等等.. 當天書記官沒有造冊.有將抽屜之類全打開照相.可能研判不會有人回來.. 所以就跟我們說.."今天就將房子點交給你們,你們可以換鎖了" 點交後事務官有要我們簽名.但我們手邊沒任何點交完成的憑據.. 但警察.鎖匠.代標公司人員.管委主任均在場. 隔天承租人恰巧遇到我們.他後搬到同社區其他戶.說她沒有收到執行的公文. 他還有東西遺留在房子裡.我們不可以將鎖換掉..巴拉巴拉的一堆~ 然後就一直問我們要怎處理...就說要告我們將鎖換掉.. 看要和解(聽也知道他的意思.還說這是奇蒙子問題)還是要她直接提告 承租人說他後有主動聯絡事務官.因此事務官說要在寄一次公文, 要讓承租人回去拿東西.但承租人說他要拒收.加上他現居聯絡地址法院不知. 公文他也收不到(他說的..)他覺得他被侵犯了.(一直強調我們換鎖) 事務官將房子點交給我們.我們換鎖.這樣有問題嗎? 點交完後會有什麼證明確實點交完成嗎??我們沒有.就沒完成嗎? 遺留物一定要造冊嗎?有法條規定嗎?只拍照會怎麼樣嗎?事務官也沒說要造冊. 記得是讓我們當廢棄物處理...造冊有一定書寫方式嗎? 六月要在執行一次點交.到底算不算點交阿=.=" 若承租人沒出現. 我們是不是乖巧造冊.(cd.衣物也要嗎?).拍照.等法院通知領取.申請拍賣比較保險? 感謝懂法律的各位..友人已經一個頭兩個大囉~ -- 爬山 騎單車 認真唸書 愛山的瓶子 沒事就往山裡去 msn bottle0905@yahoo.com.tw blog http://blog.yam.com/user/beata021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8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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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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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除租了..表示法院有送達承租人..如果送達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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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合法..那就真的是"他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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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遺留物清點造冊方面呢?該怎麼做?有一定書面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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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24, , 5F
書記官若說不用造冊.就不用造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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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6uxiU6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