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樣以後誰還要報警

看板LAW作者 (伏特加)時間15年前 (2009/03/09 12:37),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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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在本版發了一篇「關於證人傳票的問題」 我妹今天去檢察署作證了 事情並不是之前想像的是偵破一個竊盜集團 受害者只有我妹一個人 偷竊的人把我妹的手機轉賣給一個手機商的員工 那個員工又把我妹的手機賣給其它人 而今天來的只有那個員工 我妹說那個員工並不知道自己買了贓貨 說著說著都快哭出來了 一直在問檢察官她以後會不會有污點 檢察官問我妹說要不要提告? 我妹因為看那個女生很可憐就說不想告 結果那個檢察官居然說: 你不告的話,以後有查出什麼都不會跟你說了喔! 也不會拿到賠償~ 結果我妹一聽到不會拿到賠償 就傻傻地說要告了(學生沒經濟能力對錢比較敏感) 接著我爸就悶了 因為我們不知道這一告下去 要花多少錢?多少時間? 主要還是時間的問題 試想一個高中生學業繁忙哪有那麼多時間跑法院啊 要是選在期中、期末考給你傳喚過去 那真的是很麻煩 我們已經不在乎這幾千塊的損失了 所以我剛陪我妹去徹銷告訴 結果在寫完單子後收單子的人才跟我們說 刑事案件是不能徹銷的! 我囧了 既然能不能徹銷不是我們能決定的 那為什麼檢察官要問我妹要不要提告啊? 他還說,因為這是刑事案件 不管你要不要徹銷 只要法院傳喚你 你還是要來 我當場情緒有點失控,就說: 怎麼沒犯罪的人,還要這樣跑來跑去!這樣以後誰還要報警啊? 結果他以很不耐煩的語氣跟我說: 警察不做事你們也罵,警察幫你們處理你們還是罵。 我就很不爽的說: 你看看我妹,她還只是高中生!如果換做是你女兒被這樣傳來傳去你有什麼想法? 結果他就有點詞窮了: 國家的程序本來就是這樣,你這個徹銷單我還是會幫你處理,只是徹銷了也沒用就是了 ////// 我知道對一個收單子的人員發脾氣是我情緒管理不好 但,遇到這種莫名奇妙的事 我當下真的很生氣 如果報警的後續那麼麻煩 以後誰還要報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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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跟法官說令妹不願意出庭作證吧,證人又不是警察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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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起來警察說法有問題,告訴可以撤,只是剛好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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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訴罪,所以不影響檢察官那邊進行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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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k大說法,對於告訴乃罪以公訴程序的話,即使被害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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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撤銷,檢察官依然可以偵查起訴,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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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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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j9qE6z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