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醉漢深夜鬧事毀物傷人

看板LAW作者 (地底漫遊人)時間17年前 (2009/03/06 04: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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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貴版上爬文也找尋到幾件傷害罪的案例,但小弟看過各案例後仍對下列事件無法完全 確定該犯所犯下之罪刑為何,還請各位法律界的先進指點: -------------------------事發分隔線----------------------------- 前幾天對面住宅有名高大醉漢住戶飲酒歸家以後醉性大發,於樓下街道大吵大鬧 踹門砸酒瓶導致社區不得安寧,管理員出面制止反遭毆打成傷 (狀況可見似乎是面部傷害,有出血,其他傷勢不明,但需要救護車載行方能離去) 並且破壞管理室內部設備若干,家人出面制止無效 2分鐘後隨即警察獲報趕來現場(這次要稱讚警方效率真的不錯) 但醉漢仍然借酒裝瘋,並聲稱 "是那個管理員講話很兇阿,他敢命令我小聲一點耶" "這是我的地盤你們憑什麼抓我" 警察屢次強硬規勸聲稱抓人醉漢仍不服勸,卻大呼該樓房東出面處理(當然房東是沒出來) 等到醉漢發現借酒裝瘋仍無法使警察知難而退後,反而開始耍賴求情 說"我自己提水果給他陪罪,好不好,這件事你們都不要管" "他有怎麼樣我負責我道歉嘛" 最後耍賴不成,便說"給我打個電話",於是呼了個朋友隨警車離去 約10分鐘後自行歸家,不知警方是否有對其偵訊,看情況似乎沒有否認打人。 -------------------------事由結束分隔線------------------------- 小弟在這邊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先進們 一、這位仁兄是否有觸犯下列罪行: 1. 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徒刑或罰金) 2. 拒捕(不過目擊者未出現,警方也不在傷人事發現場,醉漢算是現行犯嗎?) 3. 妨礙公共安寧(深夜一點於樓下大吵大鬧至一點半) 4. 毀損罪(破壞管理室之公共設備,但是否有破壞管理員私人財產至不堪使用則未知) 5. 其他(或均無) 二、若是達成傷害罪起訴之條件(管理員拿到驗傷報告,並確認由醉漢所犯…等), 兩者可和解嗎,若可以,和解僅需受害者同意即可?若不和解,起訴需要目擊證人嗎? 三、傷害罪若成立但和解,是否該醉漢仍會有傷害罪之前科,亦或和解後則息事寧人, 兩不相欠。 以上為小弟的一點疑問,聽鄰居大嬸說,對面過一陣子可能會開會來討論這件事 小弟也想透過網路集思廣益來看看有沒有什麼能幫忙的地方,畢竟街道與社區的安寧與 安全是大家所希望的,雖然力量微薄而且也沒種出面對抗(默),然而還是希望能用其他 方式來和鄰里共同解決這個問題,敬請各位懂法律的先進不吝回答小弟的問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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