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看板LAW作者 (菁菁五五六六)時間17年前 (2009/02/25 14:2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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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JingJing5566 (菁菁五五六六)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時間: Wed Feb 25 14:19:11 2009 事實經過: 放天燈為什麼是買賣而不是居間? 問題: 放天燈,也就是向廟祝購買紙燈,然後在上面寫出願望等字祈禱能夠獲得神明的祝福。 照理說廟祝應該是我跟神明之間的媒介 因為我不具備通靈的能力,沒辦法跟神明交談 而廟祝本身可以負責傳遞雙方的資訊以及介紹雙方達成契約之目的 放天燈也是廟祝作為意思表示通知的一種媒介物,用來通知神明 符合民法565條居間的定義 為什麼我考試寫居間,老師給我零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36.1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36.187

02/25 14:31, , 1F
神明又不是法律上的主體 同學沒唸總則篇喔 =.=
02/25 14:31, 1F

02/25 16:52, , 2F
相當有創意的答案 那如果你的願望沒有達成 債務不履行??
02/25 16:52, 2F

02/25 18:38, , 3F
問題本身跟推文都很有意思~
02/25 18:38, 3F

02/26 00:23, , 4F
一樓的id也很酷
02/26 00:23, 4F

03/07 05:57, , 5F
我洨了
03/07 05:5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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