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 revoLAWtion 法學教育電子報 第一期

看板LAW作者時間16年前 (2007/12/16 09:39), 編輯推噓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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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RevoLAWtion\● ● ● ● ●/ 創刊號 2008.01.01 XXXX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創刊號: 高考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簡介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 R5:聯絡方式 大家好!今年五月,我們幾位法律系同學共同組成「法學教育改革小組」,希望在學生 之間關心和推動法學教育議題。我們的工作主要分三個部分:政策研討現狀檢討推廣教 。這幾個月間,我們蒐集資料、訪問老師、舉辦座談、參加研討會、撰寫文章,不斷累積 工作能量,希望在這個議題上盡一分力。 做為一位法律系學生,我們是法學教育的主體。法學教育所培養的人才要能回應社會需 求,對於現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們應該有所了解以知其之侷限。另外,法學教育制度的爭 論,更不應該排除現在學生的參與,否則只是脫離現實之學術討論。而做為未來的司法實務 人員,我們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應該培養觀察能力和學習思考,以助於未來的改革。 為了讓更多同學認識法學教育改革議題,我們辦了這個簡單的 BBS電子報每周發一期 ,目的是讓沒有接觸過此議題的眾多同學,也能花個幾分鐘認識一下法學教育所涉的問題。 現在法學教育的體制下學生的學習都較為被動,希望借由訊息流通,讓更多的同學能夠了解 和思考法教育的意涵,能夠知道現在的問題和處境,或甚至進一步討論和加入。 本電子報預計前幾期從11月27日剛通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的「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 試條例草案」開始談起,分幾次討論我們認為新制的許多問題,再從這些問題出發,介紹一 些法學教育的基本議題。第一期先稍微整理一下預計本會期通過的新制,第二期討論三階段 考選其中第一試的必要性,第三期則談到第一試應採用及格制或門檻制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 R5:聯絡方式 立法院在11月27日政黨協商通過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尚未通過成為正 式法案),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未來的方向: 一、應考資格方面,未來只有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生、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或是 相關高普考通過者能考;修畢一定相關學分的人只能在該條例通過五年內應考。 (法律專業研究所類似美國的Law School或日本的法科大學院) 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合一,考試通過的人需要經過第一階段的集中訓練才可以依據訓練   成績(40%)和國考成績(60%)選填「律師、檢察官、法官」等志願,以往三榜成絕響。 三、考試分成三階段:  1第一階段考選擇題,本試會刷掉一半的人,而且成績不能保留。   考試科分成綜合法學一(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和綜合法學二(民法   、民事訴訟訟法、公司、票據、海商、保險)其中綜合法學一200分;綜合法學二300   分。至於法律研究所跟法律專業研究所不用考第一試,直接進入第二試。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 R5:聯絡方式  2第二試廢考國文,加考綜合法學、法律倫理、外國文,考試科目如下:公法(憲法、行   政法)、民事法(民法、民訴、強制執行法)、刑事法(刑法、刑訴)、商事法與國際   私法綜合法學法律倫理外國文(英日德三選一)。前有方案論應該要考證券交易   法,或者是消費者保護法、仲裁法等,但是在草案並未提及;而「綜合法學」要考什麼 頗耐人尋味,目前對外尚未有相關訊息,值得我們繼續追蹤。  3第二試刷掉80%的人之後還有第三試「口試」。最後依第二試佔90%,第三試佔10% 的比 例,依照典試委員提出的名額來排定錄取,但口試未滿六十分不予錄取。 由此我們可看到三大方向: 1.我國正式邁入四軌(法律系 法研所 科法所 法專所)並行新時代 2.律師、司法官考試訓練合一,會當律師還是司法官由成績志願分發決定 3.考試三階段  (1)第一階段選擇題,錄取率50%,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2)第二階段廢考國文 新增綜合法學 和選擇申論都有的外國文 法律倫理,錄取率20% (3)第三階段口試,未滿六十分不予錄取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 R5:聯絡方式 參考資料: 1. 96年11月27日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協商結論 http://www.law.nccu.edu.tw/News/news_view.asp?id=334 2. 針對高考三合一條例草案朝野協商結論台灣各大學法學院連署意見 http://www.law.nccu.edu.tw/News/news_view.asp?id=347 3. 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立法院草案朝野協商過程各版本比較 http://www.law.nccu.edu.tw/userfiles/pub/fckeditor/File/961114.pdf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 R5:聯絡方式 感謝您的閱讀 對於本電子報如有任何想法或意見 歡迎連絡我們 法改小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revolawtion 如果有興趣訂閱此電子報 請將你的ptt/ptt2帳號ptt/ptt2板名 寄站內信給 wei101101 我們會定期將此電子報轉錄給你 謝謝 revolawtion 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出版者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台大法律系學會學權部 負責人 時瑋辰 wei101101 本期撰稿 陳家慶 編輯群 時瑋辰 許仁碩 吳允中 陳家慶 蕭淳尹 出刊日期 2007/12/14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參考資料下一期:第一試的必要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4.74 ※ 編輯: hsbc1287 來自: 123.193.44.74 (12/16 09:40) ※ 編輯: hsbc1287 來自: 123.193.44.74 (12/16 09:40)

12/16 14:33, , 1F
我認為把合一有二個主要問題點 1.公務員身分的法官等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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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4:35, , 2F
不具備公務身分的律師同一考試並接受同一訓練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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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設有人些就是不想做公務員而想當律師這怎辦?...
12/16 14:36, 3F

12/16 16:17, , 4F
廢除國文學英文,乾脆連台語和中文都別說 國語改英語算了!
12/16 16:17, 4F

12/16 17:43, , 5F
外文為啥只能選英日德?我學法文不行嗎 @@"
12/16 17:43, 5F

12/16 18:43, , 6F
法律學子的災難將至.....
12/16 18:43, 6F

12/16 19:25, , 7F
考國文幹麻?都能申論法學題目了
12/16 19:25, 7F

12/16 20:55, , 8F
按樓上所說 指考國文也可不考 都能寫作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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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1:01, , 9F
別打中文了 改打英文吧 中文那麼下賤 別學了 英文很高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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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1:29, , 10F
拿司法官考試跟指考比?何況作文在指考中只佔多少分?
12/16 21:29, 10F

12/16 21:37, , 11F
司法官考試是專業考試,需要的國文能力在申論題中已足以反映
12/16 21:37, 11F

12/16 22:06, , 12F
為什麼要把外文當成考試的科目 好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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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15, , 13F
不認為法科申論題甲說乙說實務見解法條可測出”國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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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22, , 14F
不然法官要怎樣的國文能力?
12/17 00:22, 14F

12/19 16:51, , 15F
讓國文老師來當法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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