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你的當事人明明有罪...

看板LAW作者 (CSIL)時間17年前 (2007/03/06 13:22), 編輯推噓10(1006)
留言16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dindone (乩罐花)》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讀到法律倫理的文章, : 其中有段令人玩味的話是說, : "法律專業與個人道德屬於不同層面", : 因此,我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 如果當事人可能犯罪,還會選擇幫他辯護嗎? ~~~~~~~~ : 萬一已經接受委託,但中途發現全部事實,會繼續幫他辯護嗎? : 謝謝! 被起訴的被告,哪個不是「可能犯罪」?「不可能犯罪」檢察官起訴幹嘛? 你要問的應該是律師「自認為」自己的當事人「確實」犯罪該怎麼處理吧? 答案很簡單:快死的病人,醫生救不救? 醫生可不可以開刀開到一半 發現病人有其他的重病,就丟一句:「我認為」這個人死定了,收工? 當然不行啊,你還沒救怎麼知道這個人死定了? 你救了,他還是死了,那是神要他死,不關你的事 一樣的道理 法官還沒判,律師怎麼知道自己的當事人真的犯罪了? 在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前,鬼才知道兇手是誰 律師真這麼想當神,請去當法官 還沒當之前,醫生就是要救命,至於死後的天秤,那是神父和尚的事 你可能還會追問:那如果因為律師辯護而讓壞人無罪怎麼辦? 答案很簡單,法官都說了無罪,哪來的壞人? 如果律師憑自己的認定就足以定下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那還要法院幹嘛? 說的極端一點 律師真的這麼想當正義超人,那等有罪確定之後再一槍斃了被告也不遲 再說 這種律師個人主觀的「天人交戰」 跟被警察打傷的殺人犯送進醫院,醫生仍然要救是一樣的道理 真有如此「清白潔癖」的人,根本就不該當律師(甚至不該念法律) 就如同見血昏倒的人,根本就不該當醫生 (司法上的)正義,是各種角色分工之後共同得出的結果 有人負責追訴,有人負責辯護,有人負責決定 占什麼茅坑就拉什麼屎 明明站在小便斗前卻想大便,那把自己弄得一身髒能怪誰 -- 小便也有小便的舒爽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9.38 ※ 編輯: CSIL 來自: 140.119.49.38 (03/06 13:28)

03/06 13:32, , 1F
現在比較怕的是 別人在小便斗前面大便,把你弄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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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4:23, , 2F
大推~好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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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6:44, , 3F
大推.訴訟法本來就是要在審判程序中使各角色形成恐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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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追求公平正義的判決..如果我們全知全能..清楚了解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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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罪..一開始就不需要創造審判這種耗時耗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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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6:53, , 6F
你也可以選擇要給他辯護為讓他判的比較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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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6:54, , 7F
直接把人抓去處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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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50, , 8F
被告獐頭鼠目所言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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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8:17, , 9F
樓上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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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9:24, , 10F
樓樓上還真是現學現賣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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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04, , 11F
的確是現學現賣XD 不過這梗也流傳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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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54, , 13F
這個梗也咬了十幾年了,應該也不算「現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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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1:48, , 14F
沒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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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2:37, , 15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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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14, , 16F
無罪推定的律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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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xFgett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