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你的當事人明明有罪...
※ 引述《dindone (乩罐花)》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讀到法律倫理的文章,
: 其中有段令人玩味的話是說,
: "法律專業與個人道德屬於不同層面",
: 因此,我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 如果當事人可能犯罪,還會選擇幫他辯護嗎?
~~~~~~~~
: 萬一已經接受委託,但中途發現全部事實,會繼續幫他辯護嗎?
: 謝謝!
被起訴的被告,哪個不是「可能犯罪」?「不可能犯罪」檢察官起訴幹嘛?
你要問的應該是律師「自認為」自己的當事人「確實」犯罪該怎麼處理吧?
答案很簡單:快死的病人,醫生救不救?
醫生可不可以開刀開到一半
發現病人有其他的重病,就丟一句:「我認為」這個人死定了,收工?
當然不行啊,你還沒救怎麼知道這個人死定了?
你救了,他還是死了,那是神要他死,不關你的事
一樣的道理
法官還沒判,律師怎麼知道自己的當事人真的犯罪了?
在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前,鬼才知道兇手是誰
律師真這麼想當神,請去當法官
還沒當之前,醫生就是要救命,至於死後的天秤,那是神父和尚的事
你可能還會追問:那如果因為律師辯護而讓壞人無罪怎麼辦?
答案很簡單,法官都說了無罪,哪來的壞人?
如果律師憑自己的認定就足以定下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那還要法院幹嘛?
說的極端一點
律師真的這麼想當正義超人,那等有罪確定之後再一槍斃了被告也不遲
再說
這種律師個人主觀的「天人交戰」
跟被警察打傷的殺人犯送進醫院,醫生仍然要救是一樣的道理
真有如此「清白潔癖」的人,根本就不該當律師(甚至不該念法律)
就如同見血昏倒的人,根本就不該當醫生
(司法上的)正義,是各種角色分工之後共同得出的結果
有人負責追訴,有人負責辯護,有人負責決定
占什麼茅坑就拉什麼屎
明明站在小便斗前卻想大便,那把自己弄得一身髒能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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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也有小便的舒爽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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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9.38
※ 編輯: CSIL 來自: 140.119.49.38 (03/0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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