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VMS(Violation Management Services)罰單繳款?

看板LA作者 (Be Myself)時間14年前 (2011/07/26 15: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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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想請問是否有這種經驗 小弟誤闖了Toll Road,回國收到通知函後,都過期到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想說,認栽吧,咬著牙付了錢,發現 又來了另外一張VMS的通知信,還是Final Notice的那種!! 內文大意如下: 向Budget of LAX租車時,有罰款行為(如停車、收費等),而信用卡也沒有被charge錢(租 車的時候我們有先用信用卡支付押金,他也沒有用這個押金幫我們支付罰款。),在租車 的合約條款下(基本上,應該是租車的時候簽的東西吧,這個東西,會有人仔細看完嗎?) ,我授權給VMS在帳單加入 ”for expenses, plus a service charge for violation issued to the violation incurred during the term of the rental”. 這個帳單(balance)要$50.00,然後催促我們要快點繳錢、給信用卡號等等 最後帳單return check時,還會額外收$40的service fee 內文是沒有提到任何加州或是米國的法律條款,但是有簽名的租車合約 整體看起來超級詐騙的,X! 而且我真的感覺不到被"服務".........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何應對比較好? 如果不繳,下次進入米國會不會有問題阿? (有爬了一下精華區,這種服務費似乎是繳掉比較實際…) 拜託了<(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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