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因應FATCA 美籍客戶資料 外銀全通報美國稅局

看板LA作者 (Money talks)時間13年前 (2011/04/22 23:05),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應FATCA 美籍客戶資料 外銀全通報美國稅局 http://ppt.cc/~UzD 2011-02-14 01:14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在美國政府決定2013年起實施「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後, 會計師透露,在台美系銀行、美系金融機構已在著手修改資訊系統作業流程, 將把美籍客戶的帳戶資料向美國稅局通報。  以前美國將在境外的美國金融分支機構視為外國金融機構, 以適用當地國的法律為主,不必對美國稅局通報美國人的海外所得, 但實施FATCA之後情況都將改變。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10年3月簽署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法案, 規定全球金融機構必須揭露所有美國籍銀行帳戶所有人資料。 美國海外金融機構當然也要遵從,必須優先適用FATCA法案。  FATCA也要求,一般公司如果1位美籍股東的持股占10%以上, 及合計51%以上的股份為美國人所有,有「美國來源所得」 或「美國來源所得的財產交易所得」時,公司要主動向美國稅局通報。 金融機構或企業如果違反這項義務, 美國稅局將扣繳該企業或金融機構來自美國資本利得的30%所得稅。  資誠金融服務業召集人吳偉台表示,雖然FATCA從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但據他了解,台灣的美系和歐系銀行等和美國有往來的外商銀行, 為了要遵從FATCA,已著手準備修改客戶的開戶規定、電腦作業系統, 在客戶開戶時要仔細填寫是否有美國綠卡、美國護照, 某些項目是否願意透過銀行通報給美國稅局知道等相關資料。 此外,還有美系的保險公司、投信、投顧、券商,也會和美系銀行的做法一樣, 更改作業系統,因應FACTA。  有美國籍、美國綠卡的台灣人,都屬於美國稅務居民, 在台灣的外商金融機構的帳戶資料都會讓美國稅局知道, 在台灣的利息所得,資本利得將全都露。 原本這些人在台灣買賣上市櫃股票不必繳證券交易所得, 投資土地不必繳土地交易所得,但未來卻要向美國稅局申報繳15%的資本利得稅, 而且沒有台灣已繳的稅可以扣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09.215

04/23 08:21, , 1F
綠卡變成燙手山芋
04/23 08:21, 1F

04/23 12:14, , 2F
不要存美系銀行就好!
04/23 12:14, 2F

04/23 12:36, , 3F
這是第一步 以後會擴及到所有銀行...
04/23 12:36, 3F
文章代碼(AID): #1DiPayO8 (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