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觀光簽證入境,再申請變更居留資格
想請問一個很緊急的問題~~~
由於過完年之後要去韓國的學校工作
現在很怕工作簽證會來不及辦好
對方說如果簽證來不及辦好
就先以觀光入境,再申請變更居留資格的方式處理。
由於我是要去韓國工作
所以很擔心這種做法會觸及當地法令,造成違法
或是造成無法去銀行開戶領薪資的後續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大家
對方說的這種方式是否可行呢??
如果這是可行的方法,手續是否會很麻煩呢??
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幫忙我回答一下
感激不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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