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蘋果接受韓國消費者的要求,首次修改售後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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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接受韓國消費者的要求,首次修改售後服務條款
林美貞 記者 | 2011.09.15 16:19
職場人金某購買了iPhone之後,過了不到二十天,按鍵便出現了故障,遂向蘋果提出了售
後服務(AS)要求。蘋果沒有給金某換新機,而是給他換了一個使用退貨產品的零件組裝
成的翻新機。之後手機仍不斷出現按鍵、震動等故障,金某前後共換了15次翻新機。這一
切都源自蘋果單方指定的售後服務條款。蘋果的售後服務條款規定,選擇退貨、調換新機
、調換翻新機還是免費維修的權力在蘋果公司,而不是由消費者選擇。
不過,以後再有消費者發現購買的iPhone有問題的話,只要購入不滿一個月,就能要求蘋
果調換新機,而不是翻新機。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9月14日表示,與蘋果公司就一直以來公司的售後服務條款中存在的
問題進行了討論,決定將公司調換產品的標準和售後服務標準向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向改進
。公平委員會稱,這是蘋果首次接受消費者的要求,對本公司的售後條款進行修改,這在
全球都是沒有先例的。
蘋果公司此前一直堅持稱公司的售後服務標準是全球同步的,因此不能輕易修改。一直以
來,蘋果公司對於要求換貨的iPhone消費者均換給其翻新機,引發了消費者們的不滿。
此後,蘋果公司的售後服務將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處理方式,只要購機不足一個月,均可要
求更換新產品。如在購買產品一個月之後仍連續發生故障,或責任在蘋果公司一方,公司
仍應給消費者調換新機。
此外,蘋果公司此前一直在售後協議中將「與非蘋果公司的其他產品一起使用導致的故障
」排除在質保範圍之內,模糊責任。現在這一條款也得到了明確,只有在與iPhone一起使
用的其他公司產品存在缺陷,並因此缺陷導致iPhone故障時,才不在質保範圍之內。
有「小電腦」之稱的智能手機不可避免會與其他機器一起使用,因此蘋果將與其他公司產
品一起使用的產品排除在質保範圍之外,無疑是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並因此使消費者
怨聲載道。公平委員會的消費者政策局長金埈範表示「蘋果自覺修改售後條款,使韓國國
內消費者能夠享受全球最為有利的iPhone質保服務」,「這比起購機15日內免費調換新機
的中國消費者更為有利」。
通過此次措施,蘋果的售後服務標準與韓國的消費者糾紛解決標準統一到了一起。三星電
子、LG電子、摩托羅拉、泛泰等韓國國內製造商也都在使用國內消費者糾紛解決的統一標
準。
◆翻新機(refurbished phone)
將消費者退貨或因故障回收的iPhone拆卸後,將能夠繼續使用的零件回收後重新組裝成的
產品。在美國,這種翻新機的交易非常活躍,價格大概在新機的50~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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