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國] 11 二分天下討教

看板Koei作者 (ilfoz)時間11年前 (2013/03/27 23:04), 編輯推噓18(180112)
留言130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0/28 (看更多)
大家好,我是龜恭,今天上午先被南投大地震震了一下, 接著又收到不願具名版友的E-mail(先前烏龜恭還龜在襄平打不出去時, 有幾位版友用E-mail來跟我要檔案, 因此有人可以用E-mail告訴我s族弟備份有人要他吃藥的推文), 讓我又被震到第二下。 真的很感謝機警的不具名版友E-mail來信告知,否則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這件事, 我下午從外地趕回家鄉安撫s弟,順便看老家地震後的情形。 剛我已經安撫好了s弟,也和他約定好別把那兩行備份的文字送交檢警 (但是他的條件是要「那兩位叫他去吃藥的版友一週內在此向他公開道歉」), 從s弟對先前和我有摩擦的m版友的執著, 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他目前不是那麼容易輕鬆放開、放下的狀態... 而如果要是站方再提供該兩位叫他去吃藥的版友的資料,配合檢警調查的話, 那麼事情就大條了~就算最後宣判無罪,光奔波應訊就夠受的了~ 至於m版友的部份,就像s弟講的,都過好一陣子了,我也不想計較了, 若真要計較對錯...一個巴掌拍不響,我也是有一部份的責任在。 在這我也順便一併表示,我也沒有想比高低。 -- 以下以一位和事佬(用這詞還真慚愧,其實龜恭我應該是導火線之一...orz) 和憂鬱症患者家屬的立場來向大家分享和提醒一些注意事項, 還有轉達s弟的心聲(因為他現在情緒不穩,由他來寫可能會有很多情緒用詞, 故由我代筆)。 畢竟雖然我現在就讀助人相關科系,但版友們不是我服務的對象、宣導的民眾, 這裡也是KOEI版,而非其他助人或心理健康等相關版面, 所以學s弟將這些分享和提醒的內容放在簽名檔。 也懇請版主讓這篇文多留幾天,過一陣子再刪除,讓大家可以多留意, 避免又有版友對s弟繼續講出會刺激他的話而再引起軒然大波... 也希望大家能對這篇文章以理性、和平的態度來回應, 盡量勿戰(不然會有危險...orz)。 1. 首先轉達s弟的心聲,他說被兩位不相干的網友叫去吃藥,有被侮辱的感覺, 因此很生氣,想要控告他們,一來保護自己不再被侮辱, 二來教訓不尊重他的人, 而且他有打電話去詢問律師和服務他的憂鬱症相關協會了,這的確有前例, 也告得成。 至於先前和我起摩擦的m網友,雖然我不想計較, 但s弟說還是很不喜歡你那副態度,認為你只會迴避進一步討論, 對於挖鼻屎使他不舒服一事,也沒有說道歉,即使你功力再厲害, 他還是很討厭,要不是律師說光憑這要告m版友是很困難的, 他想要一併去告你。 2. 為了擺脫被污名化,近來各類身心障礙對於被歧視、攻擊、刺激的言語, 可是很敏感的,各類障礙的協會也在此越來越強勢, 包括會找律師和法律相關基金會合作。如有身心障礙者被歧視、攻擊、刺激, 會藉由提告和接受法律諮詢,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s弟他得了憂鬱症一年多了,也不是沒被歧視、攻擊、刺激過,他不喜歡這樣, 而且這樣會影響他病情的復原。 去年底,他從服務身心障礙的機構那邊學習到可以藉由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自己, 而且他也越來越不想忍氣吞聲,如果不是我好言相勸, 恐怕那兩位叫他去吃藥的版友會成為前兩位被他控告的人。 3. 不要以為身心障礙、生心理疾患患者同意你罵他瘋子或其他侮辱的用詞, 你就可以放心罵,這樣反而是被釣上鉤了... 就好比家暴案件中,有些受暴者會說「你打啊!你打啊!」, 加害者就真的打了...結果還是一樣要為自己動的手付出代價,不能豁免。 4. s弟他現在服用的抗憂鬱藥物含有腎上腺素,副作用之一是生氣, 所以要他去吃藥,他反而會更生氣。而且他現在都有規律服藥, 版友們不是他的醫師,也不是觀察和叮嚀他服藥的家屬或其他照顧者, 沒有立場來要他吃藥。 5. 正確來說~s弟他並非憂鬱症發作,而是因為憂鬱症的因素, 使得他較不能承受刺激和調適情緒。 我比喻一下,憂鬱症就好比心理的感冒一樣,感冒時如果吹到風、淋到雨, 或者潑感冒病人冷水,症狀會更加嚴重,但並不能說這是「感冒發作」。 這時是要勸感冒的人不要去吹風、淋雨,而不是要他去吃藥就好... 而如果並非風、雨的自然現象,而是人為的潑水,那就請收手吧... 不是要感冒的人去吃藥。 更何況潑別人水本來就不對。 6. 針對s弟要求道歉一事,我想有時先說道歉的人未必就代表有錯, 這次s弟和兩位版友的衝突演變到可能要提告, 我的瞭解是兩位版友也許是對於憂鬱症不慎瞭解, 對s弟做出他目前所不能承受的刺激,所以他反應才會這樣激烈。 其實這種「不瞭解對方而做出讓對方不舒服的事」,不只兩位版友會如此, 我自己也會如此,相信還有很多版友也是... 做出如此行為時,大家會選擇怎麼處理呢?鬧上法院/說道歉/其他選擇...? 7. 雖然我是s弟敬愛的同輩兄長,但對於他所提出的條件,我也只能好說歹說, 最後尊重他的決議,畢竟他也是成年人了, 他有「選擇用何種正當方式維護自己權益」的自主權。 而且即使是專業的心理師、治療師、社工員和他談要不要告的問題, 也只能像我這樣好說歹說,最後尊重他的決議。 8. 同樣,對於兩位s弟想告的版友,我也只能好說歹說、好言相勸, 最後尊重你們的決議,畢竟我不是版主,也不是你們的父母或其他親屬, 實在沒什麼立場去要求你們。 9. 最後,我想這個版和KOEI遊戲,都有用來放鬆和紓解壓力的功能。 希望這件事可以順利解決,讓大家快快樂樂來這版討論遊戲, 順便放鬆和紓解壓力,而不是一直糾纏不清、越鬧越大, 也帶給版友們閱讀上的不舒服和壓力,我也希望這件事能儘快打住, 讓我好好趕快完成論文,繼續寫龜恭戰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94.247

03/27 23:05, , 1F
不小心文章又寫落落長了...|||
03/27 23:05, 1F

03/27 23:06, , 2F
沒跟到 很好奇這板怎跑出社會類文章
03/27 23:06, 2F
(攤手)~

03/27 23:08, , 3F
211公孫恭真的好難啊
03/27 23:08, 3F

03/27 23:38, , 4F
辛苦了! 互相尊重!
03/27 23:38, 4F
對對對!!!

03/28 00:06, , 5F
噢噢我要發作誰快幫我發篇勸世文不要吵架 ><
03/28 00:06, 5F

03/28 00:55, , 6F
....這樣說吧 這讓本人感到跟某些患有愛滋病或其他敏感病症
03/28 00:55, 6F

03/28 00:56, , 7F
者在跟別人衝突時動輒以病症或某些舉動威脅的行為類似.....
03/28 00:56, 7F
兩者不一樣,s弟是聲明自己要受尊重、免於被攻擊的權利, 而不是拿他的病當擋箭牌或以病威脅別人。 且就算他沒病,受到攻擊的言論,也是可以提告的。

03/28 00:56, , 8F
那..... 我可以去告恐嚇嗎??? <當然不行, 法律行為不限..>
03/28 00:56, 8F

03/28 01:41, , 9F
樓上這樣講小心又被告喔^.<
03/28 01:41, 9F

03/28 02:22, , 10F
三國志十一這種爛遊戲也能戰成這樣(被打)
03/28 02:22, 10F

03/28 02:43, , 11F
被告??? 很好啊 如果對方有辦法舉證裡面有任何詆毀含意
03/28 02:43, 11F

03/28 02:43, , 12F
那可真的是超強大的呢~~~~
03/28 02:43, 12F
不強大,正如T版友在後面幾篇的推文中所說的, 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吃藥的字眼已經明顯具輕蔑性與攻擊性了...

03/28 02:45, , 13F
可以用同理心去對待特殊病症患者 但對於某些過度舉動反感
03/28 02:45, 13F

03/28 02:46, , 14F
並表達出來 構成所謂的妨礙名譽嗎? 那還真的很有趣呢~~~
03/28 02:46, 14F

03/28 02:48, , 15F
p.s 如果對方真的告 當收到不起訴處份書可公開的時候
03/28 02:48, 15F

03/28 02:48, , 16F
俺會很快樂的公告的~~~ (當然 個資法該保護的俺會修掉)
03/28 02:48, 16F
然後就會上新聞了,服務我弟的協會和新聞記者就會開始痛批恐龍法官...XD 接著就繼續沒完沒了下去~

03/28 03:57, , 17F
憂鬱症發作本來就應該吃藥控制,這有什麼好告的?
03/28 03:57, 17F
如我文中所言,我弟不是發作,也有定時服藥,他會生氣是被攻擊、刺激到, 而不是沒服藥的問題...有請w版友再多看清楚

03/28 03:57, , 18F
亂告別人還不是可以用污告反告回去
03/28 03:57, 18F
其實我s弟的文章、兩位版友的推文、還有這幾篇文章的前後脈絡, 就是很明顯的舉證了,稱不上誣告的,最多就舉證不足而已... 而亂用誣告反告別人,其實也可能又反被控告誣告的...

03/28 04:41, , 19F
唉.....
03/28 04:41, 19F

03/28 05:54, , 20F
我沒有要侮辱或罵任何人之意 這我之前不也解釋很清楚
03/28 05:54, 20F
m版友你的解釋,我印象中之前有看到,而實際上你是怎麼說的, 我已經記不清楚了,剛往前爬文,也發現你的文章已經不見了。 我是不care了,而s弟是不相信你,認為你只是迴避、為自己撇清而已, 並沒有明顯的道歉。

03/28 05:56, , 21F
說老實話 只因幾句推文要上法庭很難告成 我的話更是
03/28 05:56, 21F
這種狀況,一般是進入民事賠償和和解,而不是告刑事訴訟, 把推文攻擊人的人抓去關...但出民事的庭也是一件麻煩和耗時間的事~

03/28 05:57, , 22F
人在國外 根本不可能告成 你直接勸他當被狗咬 不要跟
03/28 05:57, 22F

03/28 05:58, , 23F
狗計較比較快 不然他又有憂鬱症 到時倒楣的是他自己
03/28 05:58, 23F
但他現在開始使用法律來當作自己的盔甲(或武器)了, 會盡力不讓自己陷入倒楣狀態,而是要欺負他的人倒楣...

03/28 05:59, , 24F
反正我聽不到 所以你直接跟他說我是狗都沒關係XD
03/28 05:59, 24F
不好啦~這樣教壞我族弟XD

03/28 06:00, , 25F
ptt的話還有分身之類的問題 律師說什麼有先例之類
03/28 06:00, 25F

03/28 06:01, , 26F
應該只是安撫他 不希望他病情惡化 有精神疾病者很容
03/28 06:01, 26F
不是~真的不少先例~而且律師有責任提供s弟正確的諮詢,若亂講話安撫他, 倒楣的是律師自己...

03/28 06:02, , 27F
易有被害妄想 即使對方無意也以為有敵意 到時候出社
03/28 06:02, 27F
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03/28 15:41, , 98F
(侮辱人)道歉 所以我並不想道歉
03/28 15:41, 98F

03/28 15:42, , 99F
啊 我忘了s版友有看版 為免刺激他請把我修掉吧 我應
03/28 15:42, 99F

03/28 15:42, , 100F
該私信的...orz 把我修掉吧...
03/28 15:42, 100F
來不及了...他看到了 但s弟他也不能拿你怎樣,也只能透過其他方式處理情緒了...

03/28 16:53, , 101F
樓主我的確沒那個意思,不是說不能來PTT,應該很多人都
03/28 16:53, 101F

03/28 16:54, , 102F
有無心被炮的經驗,比起許多論壇,鄉民的推文是很不客氣
03/28 16:54, 102F

03/28 16:56, , 103F
的,有時候我會氣到整晚睡不著,有憂鬱症,就會放更大了
03/28 16:56, 103F

03/28 16:57, , 104F
,後來我也沒再去一些戰區,比如說八卦板。
03/28 16:57, 104F

03/28 16:59, , 105F
我以前也得過憂鬱症,但我選擇不去碰很多讓我不高興的東
03/28 16:59, 105F

03/28 17:01, , 106F
西,避免自己多想,或是放大。我想你應該了解我的意思,
03/28 17:01, 106F
瞭解,謝謝說明!

03/28 17:02, , 107F
願貴族弟早日康復。
03/28 17:02, 107F
我們不是貴族XD ※ 編輯: ilfoz 來自: 120.107.198.89 (03/28 18:45)

03/28 23:06, , 108F
儘管已經落幕 這串看下來讓我很討厭你
03/28 23:06, 108F

03/28 23:08, , 109F
ilfoz跟我都是千百個不願意好嗎?樓上以為我們喜歡這樣
03/28 23:08, 109F

03/28 23:08, , 110F
嗎?
03/28 23:08, 110F

03/28 23:17, , 111F
而且事情並還沒有落幕,請fisal搞清楚!
03/28 23:17, 111F

03/28 23:21, , 112F
現在我不只對mageancaesar生氣,對fisal你也生氣了,請
03/28 23:21, 112F

03/28 23:22, , 113F
問ilfoz他對mageancaesar的用詞感到無禮而表現出來,是
03/28 23:22, 113F

03/28 23:22, , 114F
哪部份礙到你了?他幫我處理這衝突,避免擴大,有礙到你
03/28 23:22, 114F

03/28 23:23, , 115F
嗎?
03/28 23:23, 115F

03/28 23:29, , 116F
ilfoz是幫我才繼續發文的,fisal你以為他喜歡嗎?他也很
03/28 23:29, 116F

03/28 23:30, , 117F
忙好不好?
03/28 23:30, 117F

03/28 23:31, , 118F
fisal你也不必打那麼多長一串,光你那兩句我就討厭!
03/28 23:31, 118F

03/29 00:30, , 119F
又有人被釣到了...
03/29 00:30, 119F
別再刺激有憂鬱症的人好嗎?這樣一點也不好玩...

03/29 00:42, , 120F
我只是覺得很怪 為什麼最後面還要註明我有憂鬱症...
03/29 00:42, 120F

03/29 00:46, , 121F
說實話 我覺得還算是不錯的心得文 但是就是最後的補充
03/29 00:46, 121F

03/29 00:47, , 122F
有讓人感覺有釣魚的意思....
03/29 00:47, 122F

03/29 00:49, , 123F
因為一般人有疾病的人不會刻意讓人知道 尤其在PTT這種地方
03/29 00:49, 123F

03/29 00:54, , 124F
很容易被其他人無聊說嘴 而失去原本的焦點
03/29 00:54, 124F

03/29 01:02, , 125F
因為一般走在路上也不會逢人就說我有哪些疾病
03/29 01:02, 125F

03/29 01:03, , 126F
頂多是和好友或是親友說 發作時請人家多多包涵
03/29 01:03, 126F
這是一般情況,而s弟他目前情緒控管能力較不佳,加上憂鬱症的假性癡呆現象, 所以容易思慮不周,被情緒牽著走,以致如此。

03/29 01:06, , 127F
當然我也反對凌霸 但是有時候自己做球給人家整 而不自知
03/29 01:06, 127F

03/29 01:09, , 128F
那能怪誰呢....
03/29 01:09, 128F
別人做了球,不代表就要整他,整憂鬱症患者更是一點也不好玩...

03/29 01:11, , 129F
以上是這系列文我看完的感覺~~
03/29 01:11, 129F

03/29 01:31, , 130F
這樣不會被告吧 我說明用字夠小心了 會的話我PO文道歉
03/29 01:31, 130F
樓上請放心,你說的還不至於牽扯上法律問題 ※ 編輯: ilfoz 來自: 120.107.193.159 (03/29 21:13)
文章代碼(AID): #1HKmfyz0 (Koe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Kmfyz0 (Ko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