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億哥方大同 嚷買不起房子

看板KhalilFong作者 (rururuby)時間14年前 (2009/12/10 08:12),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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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09-12-10 FRO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today-show10.htm 方大同昨天出席信用卡代言活動,唱片公司稱他今年大豐收,不但廣告破蛋,連同音樂製 作、演唱會等收入,共創造出1億2千萬產值,但方大同卻嚷著買不起房子,全家在香港還 只能暫靠租房子「寄人籬下」! 方大同耕耘有成,演唱會大成功後,廣告也跟著來,讓他破蛋連拍2支,每支300萬酬勞。 華納昨統計他今年收入破億,但方大同稱還是無殼鍋牛,香港房價太高,他還是買不起, 賺的錢都交給媽媽處理。 而他省吃儉用,買衣服是精打細算,超過萬元的牛仔褲,還想個老半天,但他看到13萬的 吉他,毫不手軟就下手,他解釋:「因為買吉他拿去做音樂,可以把錢賺回來,衣服穿了 就沒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images/33.jpg
■方大同以300萬代言信用卡,行情水漲船高(記者王文麟攝) -- 每日投一次 每次投方大同五票 12月20日截止!!! http://www.hitoradio.com/activities/20091207singles/sub.php?LangType=ch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02.193.105

12/10 11:15, , 1F
產值...意思是沒有全入他荷包嗎Orz
12/10 11:15, 1F

12/10 14:11, , 2F
謝魯比,照片有點囧,哈哈哈
12/10 14:11, 2F

12/11 01:06, , 3F
超過萬元的牛仔褲本來就應該考慮清楚!ˋ口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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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1:08, , 4F
有道理 買好吉他可以賺錢 衣服就不行了XD
12/11 01:08, 4F

12/11 12:53, , 5F
香港太貴 那來台灣置產好了:D
12/11 12:53, 5F

12/11 12:55, , 6F
推樓上!
12/11 12:55, 6F
文章代碼(AID): #1B83pbQJ (KhalilF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