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注音文的爭論
文章開始前先說明清楚我對幾個名詞的定義:
符號:不具文字溝通用處的表徵符號,用以顯示特別意義
(如標點符號,作為斷句、結束語氣等用途)
或是供辨識的記號(如注音符號,用以標示字音以資辨識)。
文:文章、文字,一串字組成的有意義的句子。
字:這東西應該很清楚,具表徵意義的文字就是。
簡單說,在我的認知裡,單個成字,群體成文。
接著來說注音文,從兩個地方看,「注音」跟「文」,既然是文,必成句,
有斷句、前後、文意才能成文,但不好意思,注音是一種符號,它不是字,
所以注音組成的文並不是我定義中的文,因為他是一堆「符號」組成的句,
而非一堆「字」組成的句。
或許有人說,注音可以跟字一樣具備表徵意義,可以成文,但是請注意,
注音既為符號,它本身的表徵意義是字的字音,而非字的字意,單字可成字義,
如「湖」表湖泊、「壺」表裝液體的瓶狀物、「狐」表動物,但是ㄏㄨˊ表示什麼?
它只能表示一個「ㄏㄨˊ」的音,它並沒有意思,你必須先依照這個音,
把他換成一個字,而且必須依照前後文換成正確的字,它才會有意義,
單獨的音,是無法表示意義的。
舉個最常聽到的注音文範例萬年笑話,
當別人問說某東西哪來的? 回話者回說:「我ㄇㄉ」,
請問是:
1.我買的 2.我媽的 3.我妹的 答案是哪個?
或許也有人會說,注音就像外國人的頭字語啊,比如As Soon As Possible(越快越好),
外國人會寫ASAP,不過請注意,這是縮寫,中文也有這樣的用法,
比如「國立台灣大學」,我們會叫「台大」,不會叫ㄊㄉ,
我想沒有外國人會用「音標」來當作縮寫成為「字」。
再回到注音文,注音「文」之所以能夠有表徵意義,在於文的前後提供了
足以帶出該注音符號字義的字,所以我們可以「猜」出它所表徵的字,
接著再由那個字得到意思,所以注音仍舊不是字,它也不能成文,
它最終還是用以表徵某字,而非某個字義,也不能單獨成字義。
簡單的說:
1.「注音符號」無法表徵字義,無法當作字來成文。
2. 使用注音符號會造成閱讀者的閱讀不便,因為閱讀者必須先依注音符號
所表示的字音將它代換成字,而且是正確的字,才能得到字義。
3. 注音符號不是縮寫、簡稱,使用注音符號並不能加快溝通。
4. 基於以上各點,在看板發「文」需用「字」,用注音不能成文,
就達不到「發文」這個詞的表面意義。
以上到這邊,我想我把我對注音文的立場解釋得很清楚了,
也說明了我不贊同注音文的理由。
: : 推 zb:.... 該說有注音文嗎? 我都打"呃"啦.. 音同"惡"
: 注音文我不可能改
: 除非板規要明定限制注音文
: 那我就考慮..........
鑑於板友建議,加上避免板規的寬鬆被擴大解釋,
今日起本板禁注音文,請注意,是「注音」「文」,
也就是以注音代替「字」來成文的狀況是禁止的,但像是用作舉例(如上面的ㄊㄉ),
一些無法用「字」來表達的狀聲字不禁(例如ㄉㄨㄞ、ㄉㄨㄞ),
或者需要表達某個非國語字音,例如閩南話、客家話等地方語言時,
可以使用「注音符號」來輔助表達。
精華區跟置底板規會同步更新,畢竟連常來的板友都會有疑惑的板規,
我想要是真的有鬧板小白來了,當然會拿著雞毛當令箭,拿板規中的
「不禁注音文」來個大亂鬥,所以既然提出來了,那我們就禁掉,以絕後患。
: 另外就是..........
: 如果不禁圖形符號的話
: 那我會抗議禁語助詞注音字
圖形符號既為符號,就如同上面說的,是表示不具文字溝通用處的表徵符號,
他是表情(XD)或是動作(OGC),而非具備字義的字,至於語助詞的注音「字」,
是用注音來代表你要使用的語助詞「字」的字音,兩者在使用的出發點上不同。
就個人觀點,如果是沒有正體中文字可以代表的狀聲字,使用注音我當然不會反對,
但如果有中文字可資表示,我覺得沒有必要用注音表示,當初是為了保留板上板友
各自的發文習慣,所以沒有特別禁絕。
所以上面zb的推文,我覺得他在語意上有問題,他錯的原因是ㄜ是注音字,
而非注音「文」,加上板規說到言之有物時不禁,因此他不能也不行刪你的文章,
更不能禁止你使用,不然他就是直接刪文,而非推文,這點我想他並沒有逾矩,
而「注音文」這樣的詞也是我們慣用的說法,如果他的推文改成
「能夠用呃來代替ㄜ嗎?這樣文章閱讀比較好看」,或許在語氣上比較不會有疏失。
如果mokinbat對於zb的推文有不悅的地方,我是希望你能夠提出來跟他討論,
或是在版面上研究這些問題,就像我說出我的想法一樣,因為就目前的文章來看,
你有說明你的立場,但對你的立場所依據的看法並沒有很詳細的陳述。
而關於使用注音符號代替以字音為主要意義的狀聲字部份,我已經提出我的看法,
目前還沒有決定禁不禁,因為以上頭的新規定來看,有些音有「字」
有些音卻沒有,所以,還請各位說出自己的看法,我們來看看這個部份要怎麼辦?
以上~ Emil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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