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買賣施行細則 2.1

看板Key_Mou_Pad作者 (我在這裡)時間17年前 (2007/05/22 19:08), 編輯推噓12(1200)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Web都2.0了,買賣施行細則當然也要改成2.0一下,你看板規都超前到3.0了~ ============================================================================ 為避免版友的熱心跟熱血成為無良商人利益滋生的溫床(?),目前鍵鼠版不開放 廠商買賣的文章,但為了讓同好之間友交流的園地及獲取新訊息,所以還是開放 「版友」之間的交流及交換。詳細說明如後文。 買賣施行細則: 一、本版禁止店家商業買賣,僅限版友之間作非利益性的交換、買賣,廠商、業代、 店家的「買賣」文章,一律砍除文章劣文退回,再犯水桶一個月。 (抱歉,牽扯到錢,我會機車點),也歡迎板友檢舉。 二、要張貼買賣相關文章,最基本的條件限制就是發文者必須為「版友」,大致上, 熟面孔就不用說,如果不是熟面孔,請至少在本版發過五篇文章,這五篇文章 以按a搜尋為判斷基準,而且是討論鍵鼠的文章,連發五篇買賣文是不行的。 如果大家跟你都不熟,而你在本版PO文數量又只有四篇以下者,抱歉了, 請另尋他處吧,Ptt還有二手板、硬體買賣板可以利用,初犯者刪文警告一次, 累犯三次劣文+水桶兩週(即板規第四條,以下未特別說明者沿用該規定罰則)。 三、買賣大致可分三種,定義如下,列出的罰則都是以板友身份發文時的狀況, 廠商身份請看第一條: 1、讓售:為個人轉售之二手或近新收藏物品,內容沒有什麼特別限定。 文章以一篇為限,發文週期請自行控制,一個「普通板友」一天到晚都跟 店家一樣有二手逸品要賣?板主可能會因為眼紅浸你水桶兩週~。 標題請用「讓售」或是「二手」。但請不要跨板貼文(Cross-Post)。 如果同時跨板貼文(三個版以上),除刪文之外,若情節嚴重者, 則劣文+水桶一個月。 當然,如果貼在這邊,過了一陣子還賣不出去,可以貼到其他相關板面, 不算Cross-Post,但請勿回覆原本文章,不然一再重複該文章跟洗板差不多, 且擺這麼久沒賣掉表示人氣不佳,請不用再嘗試,兩篇文章的間隔以100篇為限。 2、團購:某板友看到在國內外網站(實體店面、郵購等情形亦同)好物,想要發起 購買,以省運費、壓低價格或符某些特殊需求之意義時,可使用此標題。 團購文章以「一篇」宣傳為限,後續活動請到合購版進行,板友自行揪團的 購買行為亦同,也就是版面不開放團購文章使用,僅限團購發起時的通知。 3、商品:商品與「團購」最大差別,就是無法公開成本結構(比如多少錢進貨?), 目前商品類並不開放在板面上作購買動作,初犯水桶三天,再犯者, 視同廠商處理,罰則同買賣施行細則第一條。 4、徵求:為個人徵求/交換之物品,內容請以本板討論範圍為主。 (別說你要徵求261之類的) 文章以一篇為限,以一百篇為一個週期, 徵求到請自行刪文,欲賣者請回信或推文與買家聯絡。其他比照讓售文之標準。 最後說一個重要觀念: 「不管板主怎麼做,都絕對完全無法防止有心人詐騙。」 以板規最嚴的合購板來說,都還是發生過幾起詐騙事件, 所以在買賣交易部分,還請板友要小心。 以上規定自公告起生效,不溯及既往,但回文在本公告之後的文章 受新規定限制,上述規定板主群保有依狀況修改跟追加的權利,以上~~ 鍵鼠板板主 emilwu & z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emilwu 來自: 59.104.35.157 (05/22 19:10)

05/22 19:43, , 1F
再推一個~:D
05/22 19:43, 1F

05/22 19:57, , 2F
有推有遵守!
05/22 19:57, 2F

05/22 20:37, , 3F
標題寫成賣賣XD
05/22 20:37, 3F

05/22 21:35, , 4F
推 另外試問精華區的版友登錄條件是?
05/22 21:35, 4F

05/22 21:45, , 5F
那個是有自介會收起來,跟板友限制無關,不是發了就能賣東西
05/22 21:45, 5F

05/22 22:57, , 6F
沒想到單純想問收入標準就引出了一個問題@@
05/22 22:57, 6F
※ 編輯: emilwu 來自: 211.74.52.197 (08/28 08:20)

08/30 19:41, , 7F
看來得改一下細則了 聽說261要出 <囧>
08/30 19:41, 7F

09/30 01:43, , 8F
放心啦....10/4才要出,到時再改....XD
09/30 01:43, 8F

10/03 18:32, , 9F
某版有情報圖了...
10/03 18:32, 9F
※ 編輯: emilwu 來自: 123.204.22.82 (10/28 23:39)

02/14 04:22, , 10F
是不是應該把"五篇文章"使用亮標? 不然感覺新版友會沒注意
02/14 04:22, 10F

03/24 22:07, , 11F
呃 我不能修改這篇 這幾天"盡量抽空"改一下好了 謝謝史敗蓋
03/24 22:07, 11F

04/04 23:46, , 12F
XDDD ZB版大終於看到了 感謝^^"
04/04 23:4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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