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9155篇
先說一聲,9155篇是我刪的。
板規2.0,本版禁廣告文;
廣告文的認定由版主與副版自由心證,最大的區辨在「版友發文數」;
要發商品或買賣文的版友,先決條件是必需在本版發文數至少有5篇。
關於這個條款,也不過就是一個禮拜以內,有過一次討論。
上次討論的時候,提出意見的人並不多(表示大部分的人沒有意見),
且提出意見的人幾乎一面倒的贊同保留此條款。
所以,這條板規目前還沒有被推翻。
剛剛發文的這位版友,我查了一下,這是你在本版的第一篇文章。
照板規的定義我判定你這是廣告文,很抱歉必需把你的文章刪掉。
而且這也不過是在一週內才討論過的條款,既然你沒看到,
也就讓我難以相信你會是平常就在這裡潛水分享心得的版友。
若真有好鍵盤滑鼠要與其他人分享,歡迎你平日多來參與各種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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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在哪裡?在精華區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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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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