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為什麼不能和平相處?

看板Keelung作者 (不想長大)時間9年前 (2014/12/09 23:02), 編輯推噓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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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在仁愛區買了間屋齡已30年的公寓一樓, 那裡房子都外推,所以一樓多了前庭,前屋主還告訴我們地下室是他們的…… 因為家裡有小孩也沒需要使用前庭所以就直接做成客廳使用。 但不知道為什麼樓上某戶鄰居不開心??? 地下室說不可以使用,我們也就恢復, 現在卻被要求把前庭也恢復…… 縱使恢復了也是我家在使用,那是不是前庭有關係嗎? 我們只是想要好好生活,為什麼樓上鄰居不願意呢? 如果那個前庭空間應該打掉,是不是整棟公寓相同區域也要打掉? 那麼是不是整條路上其他公寓也都要拆掉? 好好相處,很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08.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eelung/M.1418137341.A.8A8.html

12/09 23:13, , 1F
有病的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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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6:15, , 2F
公寓?拿出產權證明吧?不然前庭後院都是屬於建築基地的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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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跟你說 那些應該是公共空間 原則上本來就不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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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據使用 但是因為台灣人習以為常 又一群人不知道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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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 才會造成每一戶都是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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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的 先看看登記謄本的建物平面圖 如果不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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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違建 違建的話你也無法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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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屬於你的就不要碰 在你登記下的就請力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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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有健身房免費啞鈴 而且都是你在用 但不代表你可以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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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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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對於產權問題沒搞清楚,事後就得承擔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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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講的話聽聽就好,沒提出產權證明,或是住戶公約約定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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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證明,用講的都沒用啦!買賣契約上有載明這些屬於一樓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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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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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沒搞清楚就買下去,怪不得別人,說不定前屋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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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這問題才拿出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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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23:43, , 17F
我只是不懂鄰居為什麼就對新來者這麼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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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令來,這邊討拍沒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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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1:48, , 19F
原來這是情報呀?失禁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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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4:58, , 20F
買前就應搞清楚,而不是僅聽前屋主嘴巴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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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對鄰居來說..你也只是新來但又佔據公共空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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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5:03, , 22F
感覺態度沒有苛刻,就是比較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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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都是感情紓發而已,若你拿得出證明也無須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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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XmxzYe (Keel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