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市長被罰掃地 恐是台灣首例
市長被罰掃地 恐是台灣首例
【聯合報╱記者游仁汶/基隆市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055856.shtml
2013.07.27 02:32 am
基隆市長張通榮因關說案昨天被判有罪,若未來判決定讞,
張得提供二百小時義務勞務。基隆地檢署表示,義務勞務有
環境清掃、公益團體服務、老人送餐等選項,但會考慮年齡
、健康等因素,安排執行項目。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說,判決結果就犯罪事實的認
定,和檢察官起訴一致,感謝法院支持。至於張通榮與前所
長林煌盛都予以緩刑,這部分是否妥適、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會待承辦檢察官開會研商之後,決定是否上訴。
周啟勇表示,就他印象中,張通榮是第一個被判刑且須服義
務勞務的縣市首長。基隆地檢署執行受刑人服義務勞務,包
含掃地等環境清潔、為獨居老人送便當、到公益團體服務弱
勢等項目。
以張通榮的年紀及社會地位,他個人認為較不適合執行為獨
居老人送餐,這類需要騎車或開車,在外頭奔波的勞務。
不過,全案須等判決確定才執行,若最後判決定讞,仍判要
服義務勞務,地檢署會依據結果,研議以何種方式讓張通榮
服完義務勞務。
玉照 出來洗地拉
不都說自己是「公僕」嗎?
既然玉照喜歡「選民服務」,掃掃地也是「相得益彰」!
掃地也是服務選民!不是求仁得仁嗎?原先服務一人,
如今服務更多的人!法官是在成全玉照!
不該叫首例!稱典範比較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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