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丁允恭性騷案遭撤職停用3年 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遭駁回

看板Kaohsiung作者 (a7619282)時間1年前 (2023/05/02 13:17), 1年前編輯推噓82(8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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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5924?utm_source=udnplus&utm_medium=fb 2.完整新聞標題: 丁允恭性騷案遭撤職停用3年 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遭駁回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5-02 媒體:聯合新聞網 作者:王宏舜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女記者在辦公桌發生性行為, 分手後又在臉書傳親密合照,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丁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二審廢棄原判決,認為丁上傳親密照屬於性騷擾,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丁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不受理。 丁允恭2013年10月訂婚後,因職務結識女記者並交往,兩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 務宿舍交媾4次,女方兩度墮胎。女記者2017年北上工作,想與丁分手,丁為挽回感情, 在臉書上傳親密合照,兩人情事曝光。 一審認為,丁允恭身為高階公務員,卻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貿然在臉書公開親密合照, 行為放蕩不檢,但合照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並不構成性騷擾,監察院不服提 上訴。 二審指出,性騷擾不侷限於具有「性意味」為前提,丁允恭在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合照 ,雖在十分鐘後就下架,但女記者為此被傳是「破壞家庭的小三」,深受流言所苦,讓女 記者受到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的機會,丁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 二審認為,一審認定丁允恭上傳合照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要件,適用法令有違誤,其餘部分 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審酌性別平等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性騷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廢棄原判決,改判丁較重的懲戒處分。至於丁試圖挽回女記者,雙方對話多為彼此生活現 況,或女記者請求丁金錢資助等,不構成性騷擾;另丁在訂婚期間與女記者往來,與其職 務無關,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丁允恭認為被判停止任用三年,「許多貪贓枉法的個案懲戒都沒有如此嚴重」,對於懲戒 法院標準感到匪夷所思,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丁主張,將親密合照公開上傳至「臉書」被認為是屬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的性騷 擾,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侵害他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因此聲請裁判憲 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認為,丁允恭的聲請無非是爭執公開上傳親密合照,是否成性騷擾防 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以主觀意見來批稱判決違憲,但對判決如何牴觸憲法卻沒具體指摘 ,聲請不符憲法訴訟法要件,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前高雄市新聞局長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不愧是才幹過人 上次聽到的相關消息是酒駕肇事,留在現場勇於承擔 被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據理力爭申請憲法審查 期待一陣子後可以聽到丁丁在哪當官的消息,越挫越勇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2.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3004676.A.273.html

05/02 13:22, 1年前 , 1F
3-3.1 因高雄板屬地方性討論板,因此新聞內容需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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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提到丁丁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在高雄市府內辦公室的行為 難道高雄市府官員在高雄市做的事情與高雄市或高雄人無關?

05/02 13:28, 1年前 , 2F
案發地點不就在高雄市新聞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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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37, 1年前 , 3F
當年前板主就說這是個人花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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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39, 1年前 , 4F
這是前板主立的呀 但他寫在板規裡面 我就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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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釐清一下 OOO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2樓) 幹的事情上新聞 板主認為有沒有高雄點? 如果沒高雄點 不論誰在市府內做什麼壞事寫成新聞都不能貼在高雄板?

05/02 13:42, 1年前 , 5F
我記得是因為當時某人個人花邊新聞太多才導致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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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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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44, 1年前 , 7F
辦公室打炮被彈劾懲戒也算個人花邊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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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45, 1年前 , 8F
板規我是不喜歡 但它存在 如果有人檢舉的話我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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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45, 1年前 , 9F
理 所以我只能在被檢舉之前示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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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你絕對要受理 板規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你怎麼解釋或認定3-3.1

05/02 13:55, 1年前 , 10F
3-3.1就要跟3-3一起看,你覺得跟在地生活、市政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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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55, 1年前 , 11F
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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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3, 1年前 , 12F
花媽愛將才幹過人,又一個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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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6, 1年前 , 13F
我也覺得違反3-3或3-3.1 去八卦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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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7, 1年前 , 14F
這樣還沒高雄點?難道又要看顏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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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有點遊走在邊緣,但是我也覺得PO補充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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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所以如果被檢舉做成裁判書的話我大概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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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雄市政府人員非法亂紀,且在任期內非任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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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應屬市政新聞,應受公評純粹就適法以及構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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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9, 1年前 , 19F
件來看,無構成小館要件不處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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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09, 1年前 , 20F
我覺得板主可以發一篇說明一下,讓大家確定標準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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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1, 1年前 , 22F
這新聞絕對有高雄點 但無關市政或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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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1, 1年前 , 23F
小館多打的,我今天手機怪怪的。那我立場先放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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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還是受理檢舉,畢竟這是推文表示不是書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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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但我還是會用上列陳述意見做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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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4, 1年前 , 26F
當我看到這新聞就猜到這ID在暖身了,辛苦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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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6, 1年前 , 27F
才幹過人 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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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7, 1年前 , 28F
我沒什麼政治立場,就算有我也不能帶入判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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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聞雖然是個人周邊,但就新聞內容當事人實屬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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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18, 1年前 , 30F
任市政官員,牽扯影響不良,我不能因為這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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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讓高雄本地的聲譽受影響而禁止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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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是小熊維尼了,這是我的個人立場,另外就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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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而言,確實也有理由說明這篇新聞沒有違反新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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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規定,我之前有對花邊新聞做出裁判的是四叉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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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遊,但我很抱歉我沒辦法給出什麼能講什麼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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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因為這邊還是適用成文法,沒有不成文的規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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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1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05/02 18:30, 1年前 , 138F
我覺得這是高雄事務沒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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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44, 1年前 , 139F
承認自己是死忠仔很丟臉? 一直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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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59, 1年前 , 140F
高雄事務啊...追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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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12, 1年前 , 141F
高雄市府的官員在高雄市府裡面打炮這種事情沒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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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12, 1年前 , 142F
點這就是前板主管理下最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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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19, 1年前 , 143F
同意abad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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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53, 1年前 , 144F
黏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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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53, 1年前 , 145F
丁兄沒記錯現在不是住在高雄? 高雄人高雄市高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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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09, 1年前 , 146F
那些死忠仔講不聽的,還是別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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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34, 1年前 , 147F
如果是藍營執政的話,你貼這文應該就沒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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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35, 1年前 , 148F
建議你貼文前先自我審查一下,確保自己顏色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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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41, 1年前 , 149F
顏色不一樣 不能講 不然會有人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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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45, 1年前 , 150F
笑死惹 才幹過人也可以有這麼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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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56, 1年前 , 151F
講一堆屁話硬拗,就是想幫忙民進黨護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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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1:07, 1年前 , 152F
隔壁台南版討論陳凱凌都沒人提這種問題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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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1:34, 1年前 , 153F
黨粉不喜歡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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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1:34, 1年前 , 154F
建議你快快刪文,還皇城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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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1:40, 1年前 , 155F
黏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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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1:50, 1年前 , 156F
對高雄人來說做愛是一件禁忌不能說的話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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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27, 1年前 , 157F
顏色不對,各種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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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56, 1年前 , 158F
DPP婦女部:休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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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01, 1年前 , 159F
陳菊的愛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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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3:40, 1年前 , 160F
好色喔XD 可能連阿橘都吃了 胃口真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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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00, 1年前 , 161F
標準此地無銀三百兩 跟韓導ㄧ樣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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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0:10, 1年前 , 162F
護航總比反串 更加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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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07, 1年前 , 163F
高雄版事務(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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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33, 1年前 , 164F
打砲錯了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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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8:02, 1年前 , 165F
公文打不開,不要讓皇城和氣不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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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0:07, 1年前 , 166F
交媾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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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11, 1年前 , 167F
黏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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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5:34, 1年前 , 168F
所以記者是哪一位,那家報社電視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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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7:24, 1年前 , 169F
我比較好奇的是「政務官」怎麼執行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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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9:44, 1年前 , 170F
被m了 過沒幾天就會被消失了 看不到當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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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21:13, 1年前 , 171F
千萬不要告訴北部朋友 辦公室可以打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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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0:14, 1年前 , 172F
我也記得是以前某市長個人瑣事新聞洗版才有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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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0:16, 1年前 , 173F
好像翻個身,吃個飯都要發一篇,其他文章都被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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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0:19, 1年前 , 174F
然後因為媒體有好幾間,同件事不同媒體就佔好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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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1:40, 1年前 , 175F
貼新聞是沒差啦,不要像有些腦包專貼負面的,想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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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1:40, 1年前 , 176F
道目的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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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0:44, 1年前 , 177F
才幹過人的丁丁要復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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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K9q49p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