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違規裁判公告20

看板Kaohsiung作者 (ma miko P)時間1年前 (2022/12/25 23:33), 編輯推噓7(705)
留言12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以下處分於公告後執行 主要裁判 被檢舉人:mansonrock 判決如下:禁言7日 被檢舉人:Agguy 判決如下:禁言7日 被檢舉人:mansonrock 判決如下:禁言30日 ====================== 裁判字號:第00000057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mansonrock 判決如下:禁言7日 檢舉事項: #1ZfNj9RS mansonrock 6-1 3-12

12/23 22:13,
幹嘛道歉?高雄版最愛這種霸氣民代不是?但限綠色的
12/23 22:13
[;1;31m→ mansonrock : 其他顏色就開罵 12/23 22:13 判決理由: 本案係爭6-1以及3-12,就6-1部分,高雄板為公共使用板,其使用者之政治立場客觀判斷 皆不可能一概相同,因此訴諸「高雄板最愛」在敘述上已侵犯到高雄板之使用者之立場, 再,此新聞為民進黨黨籍立委助理之違法並引起社會不佳觀感案件,於用最愛這種霸氣民 代一詞雖屬對政治之評論,為代入上訴所敘述之高雄板,但客觀確信高雄板絕非單一確定 族群,因此構成6-1挑釁以及引起惡意爭端之內容。 於3-12部分,新聞為客觀敘述事實,對於霸氣民代一詞用於此新聞並無違反3-12a.b.之構 成要件,於3-12不構成處分要件。 依違反6-1判處禁言 經查前科紀錄: 12/04/2012 23:00:57 camry2006 限制 mansonrock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轉賣超商公仔 已過十年追訴期 此犯為十年內第一次禁言處分7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3-12 文章與推文若涉及政治相關的內容,理性討論,勿帶入人身攻擊之批評, 影響/汙染版面閱讀, 因此文章(含簽名檔)與推文的內容請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涉及誹謗、重大暫無證據之造謠,板主得視情況備份文章。 b.禁止對討論公共政策者人身攻擊,以上兩點違者水桶。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58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tayuplay 判決如下:不處分 檢舉事項: #1ZfNj9RS tayuplay 6-1 3-12

12/24 03:05,
綠圾的優質僚氣
12/24 03:05

12/24 03:06,
南部做什麼都合法吧
12/24 03:06
判決理由: 本檢舉案係爭6-1及3-12,先就3-12論,綠圾的優質僚氣於主觀易讓人聯想 目前執政黨民進黨的相關要素,也可從原文章中討論民進黨黨籍立委特助之 案件,尚難謂非指民進黨之行政等政治作風,然國家執政黨應受更開放之政 治評論,且優質僚氣一詞尚未達到相當攻擊性以及惡意之言詞,僅為對政治 之主觀評論,就3-12不構成處分要件。 以6-1論,爭點於「南部做什麼都合法吧」一詞有無引起爭端之內容,就其發 言,難以稱明確指涉於南部做事情皆為合法,尚且日常所為之法律行為,本就 有合乎法規以及不合乎法規之情形,僅因一句「南部做什麼都合法吧」難以稱 十分具有攻擊性之構成6-1引起爭端內容,引此不構成6-1處分要件。 接不予處分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3-12 文章與推文若涉及政治相關的內容,理性討論,勿帶入人身攻擊之批評, 影響/汙染版面閱讀, 因此文章(含簽名檔)與推文的內容請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涉及誹謗、重大暫無證據之造謠,板主得視情況備份文章。 b.禁止對討論公共政策者人身攻擊,以上兩點違者水桶。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59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Agguy 判決如下:禁言7日 檢舉事項: #1Zf57Y1R (Kaohsiung) Agguy 6-1 3-12

12/22 21:46,
物價房價高漲 黑道貪污橫行 高雄人還高興得下去喔?
12/22 21:46
判決理由: 先就3-12部分論處,「物價房價高漲 黑道貪污橫行」僅為個人之對高雄社會生活觀感 ,不構成3-12。 就6-1部分「物價房價高漲 黑道貪污橫行 高雄人還高興得下去喔?」為將個人主觀之社 會觀感強加於高雄人全體,雖前向於個人討論社會觀感之個人發言,唯將主觀之發言, 用於「高雄人還高興得下去喔?」以為具有一定攻擊性之挑釁及引起爭端之內容,因此 構成6-1之處分要件。 經查無前科紀錄,處以初犯禁言7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3-12 文章與推文若涉及政治相關的內容,理性討論,勿帶入人身攻擊之批評, 影響/汙染版面閱讀, 因此文章(含簽名檔)與推文的內容請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涉及誹謗、重大暫無證據之造謠,板主得視情況備份文章。 b.禁止對討論公共政策者人身攻擊,以上兩點違者水桶。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60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mansonrock 判決如下:禁言30日 檢舉事項: #1ZfkRobj mansonrock 6-1

12/24 20:21,
高雄有高雄的開法, 你發這個文就是居心叵測太粗暴
12/24 20:21

12/24 20:21,
, 不爽滾出高雄阿
12/24 20:21
判決理由: 於客觀及主觀皆可觀之被檢舉人於具有非常攻擊性之言語攻擊發文者, 已構成6-1之人身攻擊及挑釁要件,依6-1處禁言處分。 判處禁言處分 此處分前已有裁判字號第00000057號 分案判處第二次違規禁言 處禁言30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裁判字號:第00000061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板主自行舉發 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lain2002 判決如下:不處分 檢舉事項: #1ZfpFst9 (Kaohsiung) lain2002 6-1 3-12

12/25 07:27,
南部不意外
12/25 07:27
判決理由: 於3-12無主觀客觀可觀察之構成要件,不處分 於6-1「南部不意外」由於查閱原文章唯抱怨社會治安之討論 僅唯對事件之評論,雖為無特別具有內涵之發言,但亦無十分 客觀之攻擊性及惡性證據佐證其為引起爭端之發言 於此不處分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3-12 文章與推文若涉及政治相關的內容,理性討論,勿帶入人身攻擊之批評, 影響/汙染版面閱讀, 因此文章(含簽名檔)與推文的內容請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對候選人、政治人物、政黨有辱罵或毀謗...等攻擊言詞。 涉及誹謗、重大暫無證據之造謠,板主得視情況備份文章。 b.禁止對討論公共政策者人身攻擊,以上兩點違者水桶。 救濟權利: 如對判決有疑慮或是有欲為自己言詞辯護等 歡迎於72小時內來信更審 若更審不符則可於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 其餘違反2-6文章逕行刪文不另外補判決書 -- 高雄板板主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9.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71982433.A.D93.html

12/26 00:12, 1年前 , 1F
柵欄仔又調皮了
12/26 00:12, 1F

12/26 01:59, 1年前 , 2F
也還好 基本都不處分 酸人也要聰明點 酸進水桶就好
12/26 01:59, 2F

12/26 01:59, 1年前 , 3F
笑了
12/26 01:59, 3F

12/26 13:05, 1年前 , 4F
檢舉會不會太浮濫了,有必要這樣嗎?酸一下罵一下都
12/26 13:05, 4F

12/26 13:05, 1年前 , 5F
不行
12/26 13:05, 5F

12/26 15:35, 1年前 , 6F
真玻璃?!
12/26 15:35, 6F

12/26 18:18, 1年前 , 7F
有必要什麼都要酸一下罵一下嗎?真玻璃?!
12/26 18:18, 7F

12/26 18:34, 1年前 , 8F
怪了 你喜歡被嘴被罵是你的事啊 怎麼會覺得別人也喜
12/26 18:34, 8F

12/26 18:34, 1年前 , 9F
歡被嘴呢? XD
12/26 18:34, 9F

12/26 22:44, 1年前 , 10F
高興的下去都能成立 有點誇張了
12/26 22:44, 10F

12/26 23:40, 1年前 , 11F
言論自由是自己對言論負責,別人憑啥要被那樣酸一下
12/26 23:40, 11F

12/26 23:42, 1年前 , 12F
罵一下,桶一下就跳腳是不是也能說玻璃??
12/26 23:42, 12F
文章代碼(AID): #1Zg6rXsJ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