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車騎士闖紅燈錄影檔被洗掉 纏訟1年半逆轉判照罰已刪文

看板Kaohsiung作者 (happy)時間2年前 (2022/06/04 10:15),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機車騎士闖紅燈錄影檔被洗掉 纏訟1年半逆轉判照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63164 2022-06-04 09:48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蘇姓男子2019年9月30日中午駕駛機車,經永康區中正南路與正南八街口闖紅燈,遭員警 製單舉發,他強調已轉綠燈而拒簽,交通局裁處2700元並記點3點,經調閱錄影檔「已整 理掉了」,台南地院認舉證不足撤單,上訴高雄高等行政庭後發回,台南地院更審,維持 原處分。 蘇男主張,當天行駛方向為綠燈,並無闖紅燈情事,請求調閱監視器證明清白並撤單。據 調查,蘇在現場與舉發員警耗時27分鐘,遲遲不願在舉發單簽名,直至告知「若你消極不 配合不簽名,視同拒簽」,現場有錄影錄音。 然而,事隔多時,蘇不服提行政訴訟,經調閱現場錄影檔,舉發員警回覆「已整理掉了」 ,已無現場錄影音檔可呈供。 一審認為,依現有證據,除舉發違規通知單外,僅有警察單方的目視、員警與蘇位置示意 圖及該路段現場照片,舉發單位未能克盡保管搜證影像資料之責,交通局不得就高度爭議 的事件率予裁罰,以免人民權益輕易受損。法官認舉證不足而裁定不罰。 判決一出,交通局不服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指員警親眼目視蘇闖紅燈過程,因員警受 過專業訓練,於值勤期間,對於路口來車、號誌之變換及駕駛人闖紅燈行為的觀察程度, 自較一般人更為專注,無誤判可能。且有闖紅燈路線圖及現場位置示意圖佐證,考量員警 與蘇素不相識,並無仇怨,不致冒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風險而於公文書填載虛偽資訊。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未傳訊舉發員警調查,有未盡職權調查義務情形,且未就 交通局所提出路線圖及位置圖等證據,何以不可採,未說明其理由,則有理由不備。最後 裁定,原判決廢棄,發回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更審,找來當時舉發員警作證,他強調,當時沒有看錯。他跟蘇男素昧平生,也 無冤無仇,不可能在路口找他麻煩。他說明,15天後,他沒有看到申訴的抗辯書,依據我 們規定錄音要至少保存1個月,可是蘇男的申訴單是2020年6月20日他才收到交通局的公文 ,已經過了快1年。 他表示,15天內的申訴期限蘇男都沒有來申訴,錄音檔他依規定保存1個月,他的硬碟滿 了,看日期已過所以才刪除,他沒有想到蘇男會到將近1年後才來申訴。 台南地院認為,蘇男未依規定於應到案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一直遲至2020年6月才向地 院起訴,證人稱其錄影錄音檔已逾保存期限而遭刪除,證人對於錄音錄影檔的保管,尚符 法令規定,蘇男爭執要求交通局需提出錄影錄音資料證明其違規,並無理由。 https://reurl.cc/mozY2A 台南地院認為,蘇男未依規定於應到案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遲至2020年6月才向地院起 訴,爭執要求交通局需提出錄影錄音資料證明其違規,並無理由,駁回上訴。圖/本報資 料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4.17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54308914.A.1A1.html

06/04 10:22, 2年前 , 1F
台南?
06/04 10:22, 1F
文章代碼(AID): #1Yci0o6X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