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 6-14

看板Kaohsiung作者 (夏夜雨最好眠)時間2年前 (2022/05/25 01:46), 2年前編輯推噓10(12258)
留言72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檢舉了這條 發現版規似乎有個不小漏洞 例如 大師兄說在座各位都是垃圾 A檢舉大師兄 A得拿出在座各位不都是垃圾的證據 否則 這檢舉無效 痾..這不是讓這條版規廢掉了嗎? 要怎麼證明至少一個人不是垃圾? 在電梯放屁算不算? 應該是講的人要證明他說的是事實吧? 否則大家都可以針對難以證明的方面(例如私領域) 或者根本不存在的數據講各種屁話 因為很難反向證明啊... 像我檢舉 #1YXD-_a4 nerst0802 6-14 他說歐盟法國英國莫德納打兒童打上億了 要我舉反向證據 重點歐盟3月開始打 英國4月 (法國根本包含在歐盟裡 不懂是這傢伙不知道這點還是怎樣 要特別提法國) 很難簡單證明這傢伙在瞎扯啊 因為數據都沒出來 然後我不是譚德塞吼 我可列出歐盟人口數4.4億 英國人口6千萬 加起來約5億 歐盟年齡中位數落在42歲 英國則是40歲 簡單算一半人口小於40歲 就2.5億好了 0~40歲有2.5億 就算施打率100%  說整個歐盟加英國6-11歲施打人數有可能破億? 我他媽覺得根本胡扯 問題 我只是要檢舉這傢伙說的非事實 明明是他在瞎扯 為什麼搞得像我在被罰寫論文啊 希望版主們針對這點討論一下 是否改為被檢舉者必須證明自己所講的話是事實 但 如果事後證明的確是事實 換檢舉者該被水桶 來避免亂檢舉 謝謝 * 附上完整版規 6-14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違規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則加重懲處(參考7-9)。 遇特殊期間*,將從嚴執行並調整至「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 此部分將由板主公告開始與結束,結束後將恢復原本規定。 ※特殊期間:如選舉或其他足以影響秩序的事件 ※檢舉時檢須檢附證據,版主收到檢舉方證據後,須要求被檢舉方檢附證據; 經版主提醒要求證據後,仍未在24小時內補上,板主有權不受理該方證據。 ※版主宣判時需檢附雙方證據,以正視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55.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53414381.A.629.html

05/25 01:52, 2年前 , 1F
舉證之所在…
05/25 01:52, 1F
所以才說先由檢舉方舉證真的是幾乎把這條版規給廢了啊~

05/25 01:56, 2年前 , 2F
你可以試試看檢舉4%仔跟韓粉 馬上成立
05/25 01:56, 2F
希望不是

05/25 02:15, 2年前 , 3F
你搞錯 6-14 的範圍了 你的垃圾舉例可以用 6-1 處
05/25 02:15, 3F

05/25 02:15, 2年前 , 4F
05/25 02:15, 4F

05/25 02:15, 2年前 , 5F
你不是譚德賽,我也不是啊。
05/25 02:15, 5F
6-14用意不就是用來水桶非事實言論嗎? 因為正確觀念是 討論可以 造謠不行 出口本來就該是事實 甚麼造成影響 那感覺只是為了降低檢舉量而加的規定 就像現在一堆交通違規檢舉不受理的概念 舉例是為了方便理解 重點在於 目前規定 變成大家都可以針對難以證明的方面(例如私領域) 或者根本不存在的數據講各種屁話 因為很難反向證明啊... 要我換個例子也行 A說某政客圖利某廠商拿了8888888888兆 B得先拿出那位政客沒圖利廠商或者沒拿8888888888兆的證據 才能用6-14檢舉A 你覺得這能做到?? 不會覺得6-14整個廢掉嗎? 因為一樣可以亂說屁話啊...

05/25 02:16, 2年前 , 6F
網路這麼多廢話,有些時候屬於灰色地帶請自己辨明
05/25 02:16, 6F

05/25 02:17, 2年前 , 7F
你既然不能證明,怎麼可以說別人在胡扯?這是是不
05/25 02:17, 7F

05/25 02:17, 2年前 , 8F
是也不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05/25 02:17, 8F
灰色地帶??  讓我確認一下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選舉期間 說某政客圖利某廠商拿了8888888888兆 說某政客曾經墮胎 說某政客同時擁有兩種性器官 說某政客是戀童癖 只要檢舉方拿不出反證 這樣的言論是OK的 沒有違反6-14 也不會被罰嗎?

05/25 02:43, 2年前 , 9F
你講啊,這就不是板規的範圍了。政治人物會來告你
05/25 02:43, 9F

05/25 02:43, 2年前 , 10F
板規會不會罰呢?這要看你有沒有踩其他板規,至於6
05/25 02:43, 10F

05/25 02:43, 2年前 , 11F
-14是不會做的。
05/25 02:43, 11F

05/25 02:44, 2年前 , 12F
就上面例子來看
05/25 02:44, 12F
Ok,這是你代表高雄版版務群的回應結論嗎? 還是需要討論一下咧? 因為這標準,選舉期會很有意思…… 另外,關於檢舉,我已經附上"證據", 兒童總人數不到億,施打如何破億? https://i.imgur.com/mHC8upf.jpg
盡快處理一下吧,3Q

05/25 02:53, 2年前 , 13F
只要舉出一位不是垃圾就反證大師兄了啊
05/25 02:53, 13F
對,但"不是垃圾"沒有標準定義

05/25 06:41, 2年前 , 14F
1.你的舉例跟你的檢舉,要判的板規不同,有他人說過
05/25 06:41, 14F
很好奇 哪個版規可以判這些例子 具體說明一下吧 說某政客圖利某廠商拿了8888888888兆 說某政客曾經墮胎  說某政客同時擁有兩種性器官  說某政客是戀童癖

05/25 06:41, 2年前 , 15F
2.影響社會秩序,才是6-14的重點,但,是板主裁量權
05/25 06:41, 15F
一樣是 ptt 發文 足夠警察送社維法 但是不夠執行版規?

05/25 06:41, 2年前 , 16F
3,你檢舉的那位,明顯說謊,但是,不影響社會秩序
05/25 06:41, 16F

05/25 06:42, 2年前 , 17F
因為,原因其一,歐盟打多少,跟台灣沒有實質的關係
05/25 06:42, 17F
其他國家施打數對台灣當然有影響 因為選擇

05/25 06:42, 2年前 , 18F
原因其二,兒童疫苗的副作用,又不是查不到的東西
05/25 06:42, 18F

05/25 06:44, 2年前 , 19F
很多政論節目、報紙、醫學專業報導,都有報導過
05/25 06:44, 19F

05/25 06:44, 2年前 , 20F
如果我是板主,也會判定不符合6-14
05/25 06:44, 20F

05/25 07:25, 2年前 , 21F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05/25 07:25, 21F
我看了一下且已後面的東西 跟當初加上的原因 基本上就是為了避免過多的亂檢舉  我文章提出了另一種方式 亂檢舉者水桶 否則這裁量權就會造成上面我提的狀況 足夠送社維法 但是不夠罰版規 ???

05/25 07:58, 2年前 , 22F
2020年統計:歐盟14歲以下人口約6734萬,英國1190萬
05/25 07:58, 22F

05/25 07:58, 2年前 , 23F
,合計7924萬
05/25 07:58, 23F

05/25 07:59, 2年前 , 24F
不考慮施打率,人口也還沒到1億
05/25 07:59, 24F
是呀 明顯非事實 但是並沒有確切數據證明  搞得明明對方講屁話 檢舉人還得翻山越嶺  今天如果他聰明點說7千萬呢 搞不好人家施打率99%呀 6-14的要求檢舉方先舉證 會導致即使明知不是事實 但是沒有實證 這謊話高雄版就得吞下去

05/25 08:09, 2年前 , 25F
6-14比較偏向之前那個麻醉科說快篩送高雄這類型吧
05/25 08:09, 25F

05/25 08:37, 2年前 , 26F
這是從你的角度看版規,如果你是被檢舉者,得自已
05/25 08:37, 26F

05/25 08:37, 2年前 , 27F
舉證你沒有時,又會覺得版規有問題
05/25 08:37, 27F
自己說的話不用負責?

05/25 08:48, 2年前 , 28F
我覺得那條板規應該要由被檢舉人舉證可能性比較高?
05/25 08:48, 28F
謝謝 這就是我想說的 ※ 編輯: anitgirl (220.142.25.47 臺灣), 05/25/2022 10:25:34

05/25 10:35, 2年前 , 29F
其實6-14的版規是否要存在 我自己到現在都還是有些
05/25 10:35, 29F

05/25 10:35, 2年前 , 30F
疑慮 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因為對方說的資訊不正確而
05/25 10:35, 30F

05/25 10:35, 2年前 , 31F
檢舉 這看起來就是很嚴格的版規
05/25 10:35, 31F

05/25 10:43, 2年前 , 32F
反串、講屁話、說謊、造謠、憑印象說的 或聽聞別說
05/25 10:43, 32F

05/25 10:43, 2年前 , 33F
人說...等等,網路上都充斥一堆這種資訊。請問只要
05/25 10:43, 33F

05/25 10:43, 2年前 , 34F
資訊不正確就要水桶嗎?確診人數我喊6萬,但實際上
05/25 10:43, 34F

05/25 10:43, 2年前 , 35F
是6萬1,這樣我是不是要被水桶?
05/25 10:43, 35F

05/25 10:44, 2年前 , 36F
假設可以允許誤差值,那不同事件的誤差值又要怎麼
05/25 10:44, 36F

05/25 10:44, 2年前 , 37F
分辨?
05/25 10:44, 37F

05/25 10:54, 2年前 , 38F
另外資訊上的落差是否要要水桶?也是有曾出現過,
05/25 10:54, 38F

05/25 10:54, 2年前 , 39F
版友使用舊資訊發表意見,但新資訊已經調整內容,
05/25 10:54, 39F

05/25 10:54, 2年前 , 40F
反被人檢舉6-14誤導版友,這種又該怎麼處理?版友
05/25 10:54, 40F

05/25 10:54, 2年前 , 41F
在發表意見前,是否有義務得要把資訊更新到最新,
05/25 10:54, 41F

05/25 10:54, 2年前 , 42F
不能容許任何分差才能發言?
05/25 10:54, 42F

05/25 11:01, 2年前 , 43F
應該說6-14的本質應該是處理蓄意造謠生事,企圖為
05/25 11:01, 43F

05/25 11:01, 2年前 , 44F
社會、板上帶來混亂而成立的版規。再退一步說,它
05/25 11:01, 44F

05/25 11:01, 2年前 , 45F
也只是從6-1拉出來的版規。
05/25 11:01, 45F

05/25 11:05, 2年前 , 46F
如果要徹底執行6-14,那麼大家的發言內容就將會被
05/25 11:05, 46F

05/25 11:05, 2年前 , 47F
所有人嚴格審查;不管有心還無心,只要資訊錯誤就
05/25 11:05, 47F

05/25 11:05, 2年前 , 48F
水桶,從一個看板使用者的角度來看,這樣會比較好
05/25 11:05, 48F

05/25 11:05, 2年前 , 49F
05/25 11:05, 49F

05/25 11:27, 2年前 , 50F
那也不是說板主鼓勵大家亂講話,是不是在亂講話、
05/25 11:27, 50F

05/25 11:27, 2年前 , 51F
帶風向還是什麼的,自己可以去分辨。有影響到看板
05/25 11:27, 51F

05/25 11:27, 2年前 , 52F
秩序的,這個版主會自然把他處理掉。在此之前,還
05/25 11:27, 52F

05/25 11:27, 2年前 , 53F
是希望大家看待任何的發言都輕鬆一點,不要繃的那
05/25 11:27, 53F

05/25 11:27, 2年前 , 54F
麼緊張。大概是這樣
05/25 11:27, 54F

05/25 13:04, 2年前 , 55F
覺得也不一定是直接水桶,領個警告之類的?當然這會
05/25 13:04, 55F

05/25 13:04, 2年前 , 56F
造成管版的困難,但說真的每個人上來發文本來就要
05/25 13:04, 56F

05/25 13:04, 2年前 , 57F
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帶風向或是唬爛真的不是很好,
05/25 13:04, 57F

05/25 13:04, 2年前 , 58F
最近看虛構推理挺有感的
05/25 13:04, 58F

05/25 14:18, 2年前 , 59F
呃...這麼說好了,版主管理的是看板秩序,而不是各
05/25 14:18, 59F

05/25 14:18, 2年前 , 60F
位的言論。只要言論內容沒有影響版面秩序,原則上
05/25 14:18, 60F

05/25 14:18, 2年前 , 61F
版主是不會介入處理;至於板上亂說話是否有違反社
05/25 14:18, 61F

05/25 14:18, 2年前 , 62F
維法,這也不是版主可以判斷的,各位有疑慮可以向
05/25 14:18, 62F

05/25 14:18, 2年前 , 63F
相關單位檢舉。
05/25 14:18, 63F

05/25 14:24, 2年前 , 64F
舉例跟你的檢舉,要判的板規不同:說的是你以垃圾當
05/25 14:24, 64F

05/25 14:24, 2年前 , 65F
例子,那是應該用6-1判,不是用6-14,其他人講過阿
05/25 14:24, 65F

05/25 14:29, 2年前 , 66F
足夠警察送社維法:但重點是,移送 =\= 會被判有罪
05/25 14:29, 66F

05/25 14:30, 2年前 , 67F
另外,沒錯,民進黨執政是搞綠色恐怖,動不動就移送
05/25 14:30, 67F

05/25 14:30, 2年前 , 68F
但是,之前鄉民在其它版有統計過,真正被判的很少數
05/25 14:30, 68F

05/25 14:30, 2年前 , 69F
難道,民進黨墮落,PTT版主也要更民進黨一樣墮落嗎?
05/25 14:30, 69F

05/25 14:31, 2年前 , 70F
動不動就亂判鄉民6-14嗎?? 更何況,版主非法官阿
05/25 14:31, 70F

05/25 14:33, 2年前 , 71F
以上,也回覆了:足夠送社維法 但是不夠罰版規??
05/25 14:33, 71F

05/25 17:44, 2年前 , 72F
高雄版就是太自由了
05/25 17:44, 72F
文章代碼(AID): #1YZHdjOf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