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騎樓停車的替代方案
標題下這樣已預期會吸引很多正義的鄉民來噓
即便如此還是希望尋求提供替代方案
故事長,先行結論:
騎樓停車因故一直遭受惡意檢舉(帶有針對性而非單純違法檢舉)
合法路邊停車則會妨礙相識鄰居,不知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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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楠梓,荒涼地帶,臨四線道,有騎樓也有人行道
但十戶中的十戶不是騎樓停車,就是封閉騎樓,或是騎樓擺攤
因為馬路很大條卻既沒什麼車也沒什麼人,走在柏油也很安心
於是方圓三五公里內,從我小時候至今近三十年來說,似乎多半約定成俗如此
但是住家附近不知何處搬來了不知何人的租屋客
可能因為租屋沒有地方可以停,所以就四處亂停
前些陣子發現橫停我們家門口沒有被抗議後就安居下來
偶一為之還好,想說大家互惠
最後卻變成食髓知味,造成困擾,且留的電話從來聯絡不上,只得請警察來移車
結果這位租屋客後來傳了威脅的訊息到家人的手機
宣稱家中男主人早已答應讓他停在我家門口,結果我們家還鬧到警方,實在垃圾
(註:家父當時出差,我在台北念書也沒有回去,不知是謊稱,還是他遇到什麼虛構人物)
因這位租屋客應該就住在附近,從此之後就每天晚上到家門口一直拍一直檢舉
家人不勝其擾詢問警察,警方說只要有人檢舉,檢舉N次就N張
找到里長,里長表示他們家也是這樣停,也都沒什麼事,且里長家門口還是紅線
更不用說當地約定成俗10戶/10戶,20戶/20戶,30戶/30戶都是如此
總之開始考慮解決方案
即便家門口是白線(亦即該租屋客原希望把我們家趕走自己停車的位置)
我們家的車也是可以就橫停,但就會妨礙左右兩邊做生意
租屋客不識當地,完全可以圖自己方便這樣做
但對我們家而言,附近多年老鄰居,房子沒賣掉前仍會繼續住下去,人情仍得稍微考慮
而周遭也沒有可以租位置的停車場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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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實在不想便宜了該租屋客,故意一直針對性檢舉
趕走當地人,就可以佔有長期車位
因身在熱區不想高機率散播病毒回高雄,端午會繼續留在北部,
不然身高體重也足夠,家人無端被沒做過的事莫須有威脅,很想直接約人出來理論...
不過在這之前,還是希望先尋求各位是否有可供自身先行執行的建議?
謝謝大家
另外有人說騎樓開放通道會有租稅獎勵,但沒有感覺到...
如果真的有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寧可稅繳多一點,把地的使用權還給所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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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成紅線,租屋客大可亂停別處,但我們家的車還是無處可放,停騎樓又繼續被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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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尺內有但家門口沒有,如果我在家我就手動安裝了,中年長輩沒有動力
後來他就不停這邊了(考量車輛安危?),就只一直持續偷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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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就不停這邊了,老人家也不會沒事就在路上比對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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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明顯可見且不會移動的目標. 最大隻的因疫情暫且回不了高雄,擔心家人安危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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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弱婦孺(誇飾了點)見面溝通有比較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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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都這樣沒錯...可我家在相應時間範圍根本沒有所述男丁,亦即從來沒有承諾過
且麻煩的是不知此人實際住哪裡,更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搬走,卻要一直被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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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無法回答但是路邊停車方案警察也有提出,即便實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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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暫且想不到更好方法而如此建議
但左右兩邊商家每天均有更大台的貨車需卸貨,其實偶爾就已需要佔到敝家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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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地帶路寬人少好停車,沒有出現過市區產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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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盡量不佔到人行道,鐵捲門都已停車撞爛撞凹,需先全面汰換,一樓也得進一步整理
是此後改善的好建議,但尚需大量耗時.總之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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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知道該位先生到底遇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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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最後的小問題?
若犯法的法源根本於不知何年所立,騎樓因為有租稅獎勵換取使用權必須讓與公共
那有沒有機會讓人選擇寧可稅繳多一點換回完整所有及使用權
而不是通通被強迫中獎,且處於執法既不彰亦不統一,法條更背離現實的尷尬處境?
再者,當然我們家還是可以停白線沒關係阿,如cka建議的和左鄰右舍溝通就好
我從頭到尾也是在尋求合法的替代方案,而沒有說要搓掉罰單
可是當我們家處於荒涼郊區還能有所選擇
整個高雄乃至全台灣(不好意思台北也很多不用辯)
廣範圍經積極人士網路激動疾呼又大量檢舉後都還是有一模一樣的問題
那指責單一個人心態不正反而就有點奇怪了
如果可以不犯法,有誰會希望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呢?
回過頭來說,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那買不起車位的租房客為了停車而四處惡意檢舉
完全合法,但這樣心態就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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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的像里長那樣門口被劃紅線,又沒停車場的該怎麼辦
附近紅線地帶不少,里長大概也不是個案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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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個好想法,屋齡很老了確實可以考慮改建
但是依現行法規,若臨一定程度以上的路幅
即便我不要樓地板上面的面積,原騎樓面積似乎仍僅所有權沒有使用權耶?
除外,如果鄰居兩邊都還有騎樓,即便想這樣處理,是不是也有機會被以有礙市容而駁回?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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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是檢舉,違法被檢舉理所當然
但惡意是惡意,兩者加起來的組合詞
出發點不是為公益而是為一己之私,難不成這是善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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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些人這樣做沒錯
但因為是被針對性檢舉,這樣裝八成也是很快就會有人上門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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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多繳地價稅就可以完整有自己的騎樓了嗎?很多人應該願意.
2) 停車場停車格應該是市區比較多,高雄的城鄉落差不小(馬路規劃落差更是)
卻一體適用法規,搞得執法者也難以落實.都搞不太清楚訂騎樓法規想要達成什麼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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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所以有說不繳罰單嗎?現在不就是在詢問是否有可以不妨礙左鄰右舍的合法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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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越回越嚴重偏離原先問題,不過一直不解重刑峻罰勤抓就期待能解決問題的思維
即便先排除里長或民意代表角色參入的影響
1) 違停當然可以改成24k,但最根本原因停車位不夠就是不夠
>> 沒地方停的車輛預期大量湧出來占用白線,路幅大的或許還好
市區路幅小的直接佔掉道路一半到三分之一,用路人會更安全?
2) 罰得錢再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前面的人也有提到,不給停又找不到位置就把騎樓封起來
反正只要不是警察所轄權責,無法開單,案件轉往其他局處更是曠日廢時
建管處若要來拆,就變出更多奇奇怪怪的招
所以是要聘請更多警力,擴充更多不同局處公務員,更多外包,以解決更層出不窮的亂象?
投入人力成本是一回事,擴充公務員額,能不能做得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3) 沒車位就不要買車
>> 新車還可能開始實行,現有車輛就已經一票且即將無處可停
這句最後只會變成對改善現狀毫無幫助的幹話
4) 市政府若沒有主導大量興建公有停車場的規劃
>> 違停罰款大幅提高,大量車子湧入市場,預期吸引商人圈地改建停車場
(停車場的興建是否有相關規範?否則下個亂象就是停車場)
若仍然供不應求,不論已有車位或仍沒有車位的車子,租金aka生活成本一併大幅提高
隨便寫寫,沒有配套措施感覺就是解決一個眼前的問題,而導致更多各式各樣的其他問題
單純討論,以上和旨揭一文無關,合先敘明
※ 編輯: funobori5566 (140.112.71.62 臺灣), 06/11/2021 14:00:2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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