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歲兒公園遊玩險遭怪叔叔抱走 男子到案否認:我去運動而已已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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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兒公園遊玩險遭怪叔叔抱走 男子到案否認:我去運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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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對夫妻,16日晚間帶著5歲的兒子到鳳山區五甲公園遊憩,結果竟然有1名歹徒當著
夫妻面前強行抱走小孩,所幸父親即時發現大聲怒斥,歹徒才放下小孩倉皇逃逸,這起事
讓不少高雄家長人心惶惶,在臉書社團引起熱議,而警方也隨即逮到27歲的葉姓歹徒,但
他否認強抱小孩,只是到公園運動。
警方調查,洪姓男子16日晚間偕妻子帶著5歲大的兒子到鳳山五甲公園遊憩,但突然有一名
陌生男子突然將5歲的兒子抱走,洪男發現後當場大聲喝斥並追上去,對方才將孩子放下,
並匆匆離去。
洪男17日下班後到警局作筆錄,並和警方前往現場確認詳細地點,同時告知男子逃離方向
。警方隨後鎖定葉姓男子涉有重嫌,17日晚間20時50分找到葉男並將他帶回警局。
但葉男到案後否認犯案,自稱他只是到公園運動,並沒有強擄小孩,但洪男指證歷歷,警
方也認為他的供詞避重就輕,目前由警方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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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上一篇說是40歲
結果這邊寫27歲姓葉的
有小孩的還是多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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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宣誓,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推噓文的鄉民
依「大法官釋字509號」 http://0rz.tw/CUxX6
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對於善意發表言論採從寬解釋採取「真正惡意原則」
也就是發表言論時無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即使事後發現與真相有差距
都符合「善意」,否則就「有礙整體人類社會之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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