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市前民政局長等4人 挪用台電基金認罪緩起訴已刪文

看板Kaohsiung作者 (三三三)時間3年前 (2020/10/27 09:00),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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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3012 2.完整新聞標題: 高市前民政局長等4人 挪用台電基金認罪緩起訴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自由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市民政局正副局長張乃千、駱邦吉等4人,挪用台電促 協金19萬2000元,購買酒品、茶葉等禮盒用於公務送禮,並以贈送社福團體名義報帳,涉 嫌偽造文書罪,高雄地檢署予以緩起訴處分,並經高雄高分檢駁回再議而確定。 處分書指出,2016年8月至隔年間,被告張乃千(49歲)、駱邦吉(61歲)、宋旺隆和洪 雅芳4人,分別擔任高雄市民政局長、副局長、自治行政科長、股長等職務,對於台電公 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簡稱促協金)的預算採購、驗收付款負有承辦、監督及審核之責 。 此外,依據促協金執行要點,及市府採購案規定,動支辦理申撥促協金預算等採購案,需 以特定之運用範圍,並要如實辦理核銷。 檢方指出,被告張乃千等4人,為採購酒品禮盒使用於民政局所辦理的相關飲宴、聯誼、 交際、活動等公務支出,涉嫌違反上開規定,共謀動用促協金購買酒品禮盒80份,每份 1200元,共9萬6000元,並以贈送小港區長青團體名義,偽造不實單據報帳。 張乃千等人另購買茶葉禮盒96份、每份1000元,共9萬6000元,用於民政局相關活動,也 以贈送湖內、岡山區運動團體名義報帳,涉嫌貪瀆、偽造公文書等罪嫌。案經廉政署南調 組和高雄市調處移送法辦。 雄檢調查後,認為促協金不是公款,貪瀆部分不起訴確定,僅觸犯偽造文書罪,並因張乃 千等人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張除立悔過書外,另支付國庫6萬元﹔駱則支付國庫3 萬元,2人並接受法治教育;宋和洪女各支付國庫1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 由於緩起訴處分,檢方依職權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受理後,認定並無不妥,駁回再議而 告定讞。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退文,請注意 -- http://imgur.com/B2lf2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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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9:07, 3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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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9: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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