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讓子彈飛》綁架情節…下場糗爆

看板Kaohsiung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0/07/10 12:00), 編輯推噓10(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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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雲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讓子彈飛》綁架情節…下場糗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民風純樸的高雄鹽埕區6月底竟傳出一起擄人案 當時鹽埕分局獲報,指出在五福四路上一輛行進中的自小客車上有乘客被套頭 警方不敢大意,當下與鄰近的鼓山、新興2個分局約30名警力組成專案小組 經逐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一起惡作劇 後續通知車主及當事人報案後,辯稱只是一時好玩模仿電影《讓子彈飛》的綁架橋段 當時降下車窗對著路人大喊「槍在手,跟我走」 沒想到卻被路人當成擄人案件通報警方,事後遭到警方函送誣告罪,相當後悔。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6月30號凌晨一點多 鹽埕分局接獲一名賴姓男子報案,指出五福四路上一輛黑色自小客車上 有民眾從副駕探頭對外求救,疑似遭人擄走 該輛車持續向哈瑪星方向疾駛,警方不敢大意,先一步通報攔截圍捕後 立即與鼓山、新興2間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持續調閱沿線監視器 不過專案小組也發現,該輛自小客行徑相當怪異 且車速相當緩慢,副駕上疑似遭擄的民眾也沒有掙扎、逃脫的跡象 研判可能是一起惡作劇。 專案小組以車追人後,當天凌晨3點就通知黑色自小客車主李姓男子到案說明 他才供稱是副駕的翁姓友人臨時起意,模仿電影《讓子彈飛》中綁架勒索的橋段 沒想到卻假戲真做驚動到大批警力介入偵辦 翁男為證明自己就是副駕被擄的民眾,當場以同樣的購物袋套頭演示 於是整起「擄人」案件變宣告「偵破」。 警方偵訊後,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勿因一時好玩惡作劇,而向警方謊報有刑案發生 除讓警方疲於奔命浪費社會資源外,並會付出代價吃上官司 刑期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9/175631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4.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4353636.A.405.html

07/10 12:07, 3年前 , 1F
這個送誣告真的很有失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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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09, 3年前 , 2F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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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13, 3年前 , 3F
哇原來這樣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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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17, 3年前 , 4F
跑去報警的也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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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是在玩還去報警 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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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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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的不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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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23, 3年前 , 8F
殺四郎 搶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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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夜是吃火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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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37, 3年前 , 10F
因為麻匪爺對我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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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39, 3年前 , 11F
新聞寫的有夠爛 到底是誰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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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40, 3年前 , 12F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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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46, 3年前 , 13F
就是三天之後,我出一百八十萬,給你們出城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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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46, 3年前 , 14F
接上我的腿!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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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2:56, 3年前 , 15F
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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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看得懂自己在寫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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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找師爺出來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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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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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33, 3年前 , 19F
民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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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45, 3年前 , 20F
為什麼我看不懂中文 報警的也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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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48, 3年前 , 21F
國文加強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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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26, 3年前 , 22F
第一段的報案改成「到案」,就通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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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36, 3年前 , 23F
我來這只辦三件事,就是公平、公平,還是他媽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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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41, 3年前 , 24F
浪費社會資源的白痴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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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5:03, 3年前 , 25F
看不懂到底是誰被依誣告罪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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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5:12, 3年前 , 26F
師爺翻譯翻譯,看不懂記者在寫什麼狗屁不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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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6:45, 3年前 , 27F
翁假裝自己被綁票叫路人報案 警方以為是車主被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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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6:45, 3年前 , 28F
車主否認被綁 後來追車發現是自導自演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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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6:46, 3年前 , 29F
翁被起訴 路人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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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8:43, 3年前 , 30F
浪費社會資源 辛苦警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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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9:11, 3年前 , 31F
記者趕快去報名作文班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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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9:53, 3年前 , 32F
師爺你給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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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1-VaG5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