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及新增。 2015/04/16

看板Kaohsiung作者 (I SEE U)時間9年前 (2015/04/16 22:16), 編輯推噓6(9321)
留言33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4-2 LINE徵人文請註明 1.LINE群名稱 2.管理員的LINE ID 3.主旨 違者刪文。請參閱#1Je3ddKD。 說明:新增。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若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或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說明:增加挑釁。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含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說明:刪除推文字樣。 6-8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若對板規提出建議,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板務文仍需符合板規,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依板規處份。 說明: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依站長之站規說明。 6-13 公告文為板主發布公告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或板務溝通。 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處份警告。 說明:依組務判決 #1Kdrv3Bq 公告為組務發布公告文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及溝通。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3650天 連續犯規四次,判處水桶3650天。(2013/09/13以前不計累犯) 說明:與jerry11006板主討論過後,減少第四次違規水桶時間。 7-5 欲提出檢舉/申訴 請參閱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之規範,未依規定板主得不受理。 說明:依據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2015/04/16 修改板規 一、四、六、七。 未列出部份僅文字小修改。 根據組務板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7qkYTG (L_TaiwanPlaz) 請使用者自行查閱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29193773.A.07C.html

04/16 22:21, , 1F
seraphimm 4/15剛建議板規新增挑釁 馬上就新增
04/16 22:21, 1F

04/16 22:21, , 2F
新增法規效率之高
04/16 22:21, 2F

04/16 22:22, , 3F
新的6-8 意思就是板主可以"視情節"鎖文不給討論
04/16 22:22, 3F

04/16 22:23, , 4F
新的6-13最重要 以後不要在公告文裡"溝通"唷!!!
04/16 22:23, 4F

04/16 22:24, , 5F
哇塞 你6-1是要水桶自己嗎
04/16 22:24, 5F

04/16 22:25, , 6F
當選板主以後,不會採取高壓統治 <--這誰的政見啊??
04/16 22:25, 6F

04/16 22:38, , 7F
挑釁很早以前就說要加了= =
04/16 22:38, 7F

04/16 22:39, , 8F
@zzx g板主推的"噓用完了嗎" 是在頒布新規定前唷!!
04/16 22:39, 8F

04/16 22:41, , 9F
seraphimm跟板主們有心靈相通 建議時間點這麼巧
04/16 22:41, 9F

04/16 22:43, , 10F
請j板刪除本人在此的推文 本人不想被6-13罰 3Q
04/16 22:43, 10F

04/16 22:55, , 11F
覺得1F跟9F推文會馬上踩到剛新增的挑釁條款~囧
04/16 22:55, 11F

04/16 23:06, , 12F
22:46:38 已去信請求j板幫刪推文
04/16 23:06, 12F

04/16 23:07, , 13F
覺得恰恰好就能判挑釁~囧
04/16 23:07, 13F

04/16 23:09, , 14F
你要質疑板主也不要把其他ID牽拖進去咩,萬一他早你
04/16 23:09, 14F

04/16 23:09, , 15F
一步檢舉,我如果是板主一定很頭大orz
04/16 23:09, 15F

04/16 23:11, , 16F
@小b 別再推文了 這篇是公告不能推文的 注意"6-13"
04/16 23:11, 16F

04/16 23:12, , 17F
有疑問(舉手)那如果是板主公告出來明顯挑釁怎辦?
04/16 23:12, 17F

04/16 23:14, , 18F
@aimify 6-13 公告文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或板務溝通
04/16 23:14, 18F

04/16 23:17, , 19F
樓上放下吧!外面的生活也很精彩 別沉溺在ptt了
04/16 23:17, 19F

04/16 23:18, , 20F
我的意思是,板主的公告明顯就是挑釁來著,怎麼?
04/16 23:18, 20F

04/16 23:18, , 21F
怎麼辦?
04/16 23:18, 21F

04/16 23:44, , 22F
聖旨到~~~爾等鄉民 還不快擺出香案 跪接剩紙?
04/16 23:44, 22F

04/16 23:59, , 23F
我只想說,板主也不會做永久的,等到卸任之後就知道
04/16 23:59, 23F

04/17 00:00, , 24F
什麼叫自食惡果。
04/17 00:00, 24F

04/17 00:29, , 25F
只要不像之前政黑那樣雙重標準的話 也不是不能接受
04/17 00:29, 25F

04/17 03:24, , 26F
是說 既然6-13這樣規定 剛發完公告文就鎖!阿
04/17 03:24, 26F

04/17 03:24, , 27F
不鎖怎麼可能會怪使用者在底下推文?
04/17 03:24, 27F

04/17 22:47, , 28F
所以到底能不能在公告文下推文??
04/17 22:47, 28F

04/17 23:47, , 29F
看錯人了
04/17 23:47, 29F

04/17 23:55, , 30F
小組兩支警告就掰嚕 警告是不管啥原因滴
04/17 23:55, 30F

04/22 00:08, , 31F
#1LDax-DH PPDTMK,推文偷渡買賣(租賃)
04/22 00:08, 31F

04/25 03:48, , 32F
#1LEfK61R 標題髒話可以麻煩處理一下嗎?很刺眼。
04/25 03:48, 32F

04/25 03:49, , 33F
抱歉推錯文....
04/25 03:49, 33F
文章代碼(AID): #1LByGj1y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