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叫別人龜 法官判不算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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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52 (拿去吧水手服)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叫別人龜 法官判不算公然侮辱
時間: Tue Mar 8 18:19:09 2011
更新日期:"2011/03/08 16:3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8/5/2no2b.html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8日電)陳姓男子不滿被林姓男子在網路遊戲中戲稱為「陳龜咩
」,認為龜字有負面評價而提告。但法官認為,「龜」字並無貶抑他人社會地位身分,沒
有負面評價,認定不構成公然侮辱。
不過,林姓男子另在網路發文指陳男為「喪家犬」、「魔人」、「孬」、「番仔」等,法
官認為,語句對個人人格有負面評價、貶抑之意,仍以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姓男子拘役5
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因民國96年在網路遊戲「仙境傳說」
中得獎而小有名氣,98年9月間,林姓男子在遊戲論壇中發表文章,指陳姓男子是「喪家
犬」、「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魔人」、「人獸殊途」、「番仔」、「陳龜咩」,陳姓
男子不甘受辱,憤而控告林姓男子公然侮辱。
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中國字「龜」是長壽的吉祥動物,烏龜雖動作較慢,但較不躁進
,所以沒有貶抑之意,不構成公然侮辱;但林男辱罵其他言語部分,法院仍判他拘役5天
、得易科罰金。
但檢方認為,依照被告發表文章時,並非讚揚對方長壽,而是出言侮辱,指摘對方膽小怯
懦,認為此部分應有公然侮辱之嫌,提起上訴。高院合議庭仍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
難以只憑「龜」字認定對方有貶抑之意,仍認為不構成公然侮辱。10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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