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資訊] 血淋淋的網路拍賣法律問題生活實例

看板KS92-313作者 (山米樂其得)時間16年前 (2007/11/20 0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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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are 看板] 作者: Deathcat (別讓法律學而不用) 看板: share 標題: [資訊] 血淋淋的網路拍賣法律問題生活實例 時間: Mon Nov 19 20:38:44 2007 之前在網拍遇到的真實詐騙實錄 有鑑於現今網拍詐騙事件之頻繁 涉及到許多民法與刑法上的問題 在這分享給可能有需要用到的人(當然不會用到是最好!!) http://blog.yam.com/deathcat/article/12200963 之前在網拍買了一個聲稱是日本購回的真品agnes.b (一方面因為是私人賣家~而非假貨大盤商~另一方面也是相信賣家破百的正常評價還有她 賣場的真品台版porter international 公事包等) 買賣過近千樣網拍物品的我 加上自己對agnes.b這個牌子也很熟(以前還蠻喜歡這個牌子的外套 XD") 沒特別叫她拍洗標還有鎖頭鑰匙照片 不疑有他就下標匯款了 沒想到 這正是一連串法律問題的開始... 在匯款完收到一個fake agnes.b包後 盛怒之餘透過email,簡訊以及電話尋找賣方解決 但在賣家一直避不見面也不聯絡的情況之下 只好去警局報警 總算透過和藹的警察先生聯絡到賣家(是個女生) 賣家聲稱是幫朋友代賣 我在電話中有提出民法上的規定向她說明這筆交易的問題所在 並強勢地舉出刑法上的詐欺罪以及智慧財產法來要求退款 (但是賣家的態度超差的 在理字上站不住腳後 一直認為我是奧客 還用難聽的字眼罵我 唉 世風日下啊) 在這邊再次感謝警察先生幫我出面聯絡 在我搬出法律的壓力下 總算聯絡到她聲稱出國畢旅的朋友了 他朋友說: 因為他拍賣上有說過了是真品(其實是假貨) 賣場上的說明是說請很好的朋友從日本帶回的 可是電話中又改口是在網拍上買的(自打嘴巴嘛) 所以非常堅持一個論點==>他相信自己賣的是真品 (其實是假貨) 所以要我(買家)負舉證責任 現在問題來了 那個他說是從日本買回來的agnes.b 他就要求我一定要去日本專櫃開證明說那個包包是假的 (聲稱是法律系的同學說的 不知道是哪個學校的法律系) 他才願意接受退錢 問題是 我怎麼可能飛到日本專櫃去找櫃姐開證明 我提出另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 找代購從日本買個agnes.b鎖頭包回來跟他對質(附發票等購買證明) 拿真品跟那個假包當面比對 因為那個假包的鑰匙跟真品的很明顯不一樣 洗標也沒有標示產地 賣家說他也不接受台灣代理日本的agne.b的證明(明明就是一樣的東西) 我在電話中當場就質問他 我覺得他這樣很不合理 如果照這樣講 台灣賣的假GUCCI LV不都要到國外原廠去開證明是假貨 賣方也無法提出論據來反駁我 但就是堅守他奇怪的立場死不肯退款 還說要提告就去告 原本構思了一整晚 我決定如果不能拿回退款 不管砸多少錢 我都要打人生第一場訴訟 取回屬於我的公道與正義 如果在這裡就輸了 我想我一輩子都會被這個陰影影響吧 自認對agnes.b品牌的熟悉程度以及分辨真假的方法 讓我有信心能夠打贏這場官司 那晚還想到熱血沸騰睡不著 哈 XD" 隔天那個前一晚還氣燄高漲一直堅持自己是真品的賣家終於"良心發現" 不過我想應該是問了真正懂法律的人 發現自己完全沒有立場 又有被我提告詐欺罪與違反智慧財產法的風險 自己打來低聲下氣說要退款 在拿回退款後 這個網拍詐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雖然拿回錢了 但是網拍的詐騙事件還是層出不窮 想到那麼多人都只能摸摸鼻子賠錢了事息事寧人 讓我到現在還是很想打這場訴訟 事後有把這個經歷提出來請問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刑法課的王法官 希望可以把這次的經驗分享出來給需要幫助的人 ------------------------------------------------------------------------- [Q ==>我向法官提出的問題如下:] 1.台灣代理的專櫃可以證明他的假貨嗎? 2.如果台灣可以證明,如果他依然堅持他強人所難的意見(像賣家唬爛要國外原廠證明才肯 退) 那怎樣可以要求他退錢呢? 3.對方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對於網拍的物品發生假貨詐騙糾紛,到底是哪方該負證明的責 任呢? 4.除了提告之外 有無其他途徑可以要求退錢呢? ------------------------------------------------------------------------- [A ==>法官就以上問題說明如次:] 在網路上出售該物品,主張該物品係屬原廠,應舉證證明,如提出原廠保證書、商標等。 1.至兩造如就該物品是否為仿冒有爭議,台灣代理商可視為專業鑑定人員,其自然可證明 該商品是否為原廠製作,但他不一定會願意出具該證明。 2.如代理商證明該物係仿冒,出賣人如不原退款,可採取民刑事程序要求退款。 3.就網路購物糾紛言,出賣人既以出售物品係名牌為號召,如就貨品是否為確定為該牌爭 議時,本人之意見以為應由該出賣人負舉證責任。 4.除刑事告訴外,亦可採取民事途徑,以受詐欺為由,解除兩造間之買賣契約,請求回復 原狀。退還貨款。 ------------------------------------------------------------------------- 以上4個問題回答的意見均出自新竹地院庭長王法官 供您參考。 -- http://blog.yam.com/deathc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67.19

11/19 20:44,
法律人推 相當實用!!!!!!!!!!
11/19 20:44

11/19 20:44,
實用
11/19 20:44

11/19 20:49,
專業推!一般人吵到一半就自認倒楣了吧..原po真有耐性
11/19 20:49

11/20 00:06,
有大快人心的感覺
11/20 00:06

11/20 00:42,
推啊!
11/20 00:42
-- =○# ( ̄#)3 ̄) 什麼金牌打手? | ( ̄△ ̄)/ 我家大人..朱字頭! (  ̄ c ̄)y▂ξ 喔!!山東響馬 "豬油渣" 嘛...|╰(‵□′)╯...再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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