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KoreaStar》代理版主devise不當水桶

看板KR_Buzz作者 (幽靈特務~... )時間3年前 (2020/06/22 20:55), 3年前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韓星]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韓國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聽劇場 → Idols_4KR → KoreaStar     (5)申訴人之帳號:smonke    (6)被申訴板主帳號:devise    (7)簡述事發緣由: 06/18 KoreaStar 看板 #1Uwf1wNS 韓國區小組長(目前韓星板代理版主) 水桶處置失當 (8)申訴的訴求是: 撤銷不合理水桶    (9)檢附板主溝通信件:小組長 devise 已三日未上站 https://i.imgur.com/q18fqwJ.jpg
   (10)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處置失當水桶 1.文章代碼(AID): #1UiO2cQQ (KoreaStar) 噓 smonke: 媽的~支那護旗手留在支那就好.. 4-6負面暱稱(7天)+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7天 證據 1.1 Koreastar板 #1UraPChS 引述小組長原文: [公告] 關於謾罵定義以及檢舉分身 僅節錄公告中判決標準之定義: 並非在教導遊走法律邊緣,而是要有一個明確的判決標準,讓所有人能夠共同遵守。 又譬如說:支那蟑螂、中國蟑螂、韓狗、支那肺炎、武漢肺炎、中國肺炎等等這類的 字眼,尚在合法的評論保障範圍之內 1.2 https://i.imgur.com/8XYfNxw.jpg
賴冠霖的確於他的微博上貼上"中國五星旗 我是護旗手" 此為事實 ~ 既非謾罵更非鬧板 且小組長devise已明言公告 支那蟑螂..等等 在合法的評論保障範圍之內 ~ 煩請撤銷此水桶判決 處置失當水桶2. 文章代碼(AID): #1UduuvsJ (KoreaStar) 噓 smonke: 需要粉絲抖內毒品的錢吧... 4-7負面影射/猜測(30天)+6-9鬧板(30天)=60天 並非負面影射/猜測與鬧板 證據2.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C%B4%E6%9C%89%E5%A4%A9 節錄維基百科: 2019年7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以簡易法庭方式,對朴有天違反毒品管理條 例的嫌疑進行一審宣判,裁判部表示:「被告人因為與黃荷娜分七次共同 使用1.5g冰毒的嫌疑而被審判。(當事人)坦白犯罪事實。 在量刑方面, 像本案這樣的毒品類犯罪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處以嚴刑。 」最終量刑為有 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罰款140萬韓元,朴有天隨即獲得釋放 證據2.2 https://i.imgur.com/cOkemvt.jpg
於該討論串~早對朴有天身為藝人公眾人物,竟吸毒且多次狡辯 之行為義憤填膺~並非只有我一人,何來鬧板之說 朴有天早被韓國司法判刑確定~何來影射 何來鬧板? 煩請撤銷此不當處置水桶判決 處置失當水桶3. 3.1 文章代碼(AID): #1UXAH4MU (KoreaStar) 噓 smonke: 馬的~智障腦包~ 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0天 3.2 文章代碼(AID): #1UX8YgAY (KoreaStar) 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0天 3.3 文章代碼(AID): #1UX3kYrG (KoreaStar) 噓 smonke: 幹...智障 噓 smonke: 腦殘低能兒~永久封殺吧! 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0天 證據 3.1 即為三篇文章原文~#1UXAH4MU #1UX8YgAY #1UX3kYrG 此三篇文章原文皆為 韓國藝人金在中於 愚人節謊稱自己感染 新冠肺炎~隨即引起軒然大波~金在中為三十多歲並於日本長期 活動頗具知名度之韓國藝人~而韓日兩國皆因新冠肺炎損失慘重 包含醫院醫護人員~~此玩笑愚蠢至極! 水桶 3.1 3.2 3.3 中之噓文乃針對金在中之荒謬行為 而非針對對板友與板眾~並非謾罵更非鬧板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南韓團體JYJ成員金在中1日發文認了確診新冠肺炎,上傳一張全黑圖沉重說:「向有可能 被我傳染的人很抱歉。」並透露已經住院,也為自己的不小心感到抱歉。沒想到1小時不 到,他就火速把整篇文章改掉,並澄清是「愚人節玩笑」,瞬間惹毛所有人。 金在中在愚人節當天宣布確診新冠肺炎,立刻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和崩潰,沒想到不到1小 時他直接改口說是「愚人節玩笑」,並說道:「雖然這樣的愚人節玩笑真的很過分,但這 麼短的時間內有這麼多人替我擔心。因為剛剛的貼文要受到的懲罰,我全部都會接受,希望 大 證據 3.2 https://i.imgur.com/9jUCGZi.jpg
僅節錄部分推文~三篇全文章代碼已如上~ 板友對金在中之行為皆十分不以為然~ 煩請撤銷 3.1 3.2 3.3 處置失當之水桶判決 處置失當水桶判決 4. 文章代碼(AID): #1UOoUy7i (KoreaStar) → smonke: 馬的..這瘋子 要不是武漢肺炎 → smonke: 我就飛去德國把他暴打一頓.... 5-2挑釁引戰(30天)+6-9鬧板(30天)=60天 證據 4.1 亦在原文章中 ~僅節錄重點部分: Josh被遣返、禁止入境後,似乎仍不死心,近日發文希望能和娜璉面對面交談, 他聲稱無法接近女神很痛苦,更向好友表示,有意和娜璉同歸於盡, 「如果娜璉繼續無視我,她很快就會死,她這樣無視,會迫使我和她同歸於盡。」 死亡威脅讓粉絲擔心不已,也立即通報JYP娛樂,希望公司能加強藝人的人身安全。 註:文中之Josh為一德國人~娜璉之私生飯(指用跟蹤非法方式 使用各種方法侵害藝人隱私~行為已瘋狂之粉絲) 4.2 https://i.imgur.com/WjvCzSG.jpg
板友對Josh瘋狂行為之反應~皆為痛斥 噓文乃針對 此名德國私生飯Josh極度瘋狂行為 非謾罵更非鬧板~ 煩請撤銷此處置失當之水桶判決 處置失當水桶判決5. 文章代碼(AID): #1U5z4Ycg (KoreaStar) 推 smonke: 嗯...反正整之前也蠻醜的 還是整一整吧 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0天 證據5 5.1 亦在原文中 #1U5z4Ycg (KoreaStar) https://reurl.cc/xDV9me 5.2 此英國BTS粉絲早已於YouTube公開亮相~ 而美醜本為個人觀感~既已公開~對美醜之個人想法 與評論亦僅為個人之主觀評論~非絕對 此為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如同 稿紙與綠豆糕...=_=a https://i.imgur.com/OmykOmq.jpg
板友評論~ 此推文乃因每人審美觀不同~本無統一標準 並非謾罵~更非鬧板 煩請撤消此不當水桶判決~ 不當水桶判決6 文章代碼(AID): #1TtfpqsO (KoreaStar) → smonke: 出事了只敢躲在 未成年~十幾二十出頭的 → smonke: 小朋友背後... =_=凸 真他媽可恥 5-2謾罵(30天)+6-9鬧板(30天)=60天 證據 6.1 證據亦在原文中 僅節錄重點 本月6日選秀節目《PRODUCE 48》和《PRODUCE X 101》的製作人安俊英 承認投票造假,對於由《PRODUCE 48》選出的女團IZ*ONE的演藝活動產生了 巨大衝擊。除了她們原訂於11月11日舉行的首張韓文正規專輯 《 BLOOM* IZ》延期推出,後續的活動也都陸續取消或延期 https://i.imgur.com/ZOqfIzx.jpg
此為原推文全文 推 smonke: 現在一有新聞 CJ就拿她(他)們來吸砲火~ → smonke: 這麼好用的盾牌~CJ哪會放她(他)們走 → smonke: 一群收賄賂 玩弄練習生夢想的骯髒大人~ → smonke: 出事了只敢躲在 未成年~十幾二十出頭的 → smonke: 小朋友背後... =_=凸 真他媽可恥 此水桶判決被代理板主 斷章取義 ,僅取後兩句 全意乃為痛斥 CJ 娛樂公司收賄造假之製作人等行為 水桶判決豈可斷章取義...? 煩請撤消此處置失當水桶6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R_Buzz/M.1592830523.A.EA1.html ※ 編輯: smonke (61.230.6.34 臺灣), 06/22/2020 21:00:21 ※ 編輯: smonke (61.230.6.34 臺灣), 06/22/2020 21:01:03

06/22 21:33, 3年前 , 1F
申訴應該不是在這裡吧...
06/22 21:33, 1F

06/22 22:00, 3年前 , 2F
請詳閱Buzz_Service板置底 申訴須由韓國區小組長做第一級
06/22 22:00, 2F

06/22 22:00, 3年前 , 3F
審理~
06/22 22:00, 3F

06/22 23:30, 3年前 , 4F
有看到你被刪 或許群組會來這審吧
06/22 23:30, 4F

06/22 23:31, 3年前 , 5F
應該不會發生小組長de審板主de的狀況
06/22 23:31, 5F

06/22 23:32, 3年前 , 6F
直接跟下來兩種做法都有碰過
06/22 23:32, 6F

06/24 10:36, 3年前 , 7F
其實這個應該要由小組長迴避,請群組代審?
06/24 10:36, 7F

06/24 10:37, 3年前 , 8F
不過既然已經改判減少天數了,應該可以結案了吧...
06/24 10:37, 8F

06/24 12:12, 3年前 , 9F
他沒看到新規定吧..應該由他自己轉到Buzz_Service代審
06/24 12:12, 9F

06/24 12:14, 3年前 , 10F
不然自判自審..球員兼裁判.群組規定有迴避原則 不能自審
06/24 12:14, 10F

06/24 12:15, 3年前 , 11F
沒有~只處理案1 總共有案 1~6 皆檢附兩件以上明確證據
06/24 12:15, 11F

06/24 12:16, 3年前 , 12F
[申訴]必須檢附證據 複審也必須檢附說明 不能當作沒看到
06/24 12:16, 12F

06/24 20:59, 3年前 , 13F
看到這句>此推文乃因每人審美觀不同~本無統一標準
06/24 20:59, 13F

06/24 20:59, 3年前 , 14F
我整個笑出來...
06/24 20:59, 14F

06/24 21:00, 3年前 , 15F
不知道如果有人說你喜歡的偶像醜你會不會檢舉他呢
06/24 21:00, 15F

06/24 21:00, 3年前 , 16F
當然我很認同你啦 = = 每個人美醜標準不一
06/24 21:00, 16F

06/25 08:51, 3年前 , 17F
Ans: 不會
06/25 08:51, 17F
文章代碼(AID): #1UyAexwX (KR_Bu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