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聲] 原來貓熊是中藥材

看板KOU作者 (uturn)時間17年前 (2008/12/24 19:52),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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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趕快煮來進補吧! (唉,容我說一句重話,台灣人如果可以 繼續接受這種政府亂搞,繼續愛馬英九, 那就是賤,沒甚麼好說的了。馬英九請快 宣布台灣回歸祖國中國,沒人會反抗的。 不要再拖了。快。) 貓熊採「中藥材模式」來台 更新日期:2008/12/24 04:34 劉尚昀、梁鴻彬、羅暐智、林諭林、石文南/ 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廿三日證實,與中國大陸協商貓熊來台事宜時,即確定採用民進黨執 政時期的進口國際管制的中藥材模式,以符合兩岸法規規定,其中並不涉及國際瀕臨絕種 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組織(CITES),陸委會也強調貓熊來台絕非「國內交易」。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昨表示,華盛頓公約(CITES)秘書處將大陸貓熊團團圓圓來台 視為國內交易,馬英九總統應責成外交單位向CITES秘書處表達最嚴正抗議。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發布新聞稿表示,過去民進黨執政時也曾跟中國談過貓熊來台事宜,但 因民進黨堅持台灣主權不能退讓,最後並沒有談成。他要求,馬政府必須對於CITES秘書 處的說法,提出最嚴正的抗議。 根據目前兩岸中藥進出口慣例,台灣中藥業者只要取得中國瀕危動植物進出口辦公室(簡 稱瀕危辦)發出的「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許可證明文件」,即能進出口CITES管制類動植物 。據了解,中國製發給台灣中藥業者的證明書,與正規CITES許可證雖然都是由中國瀕危 辦發出,但兩者形式和內容,仍有些微差距,文件上進出口地點,載明的是「進出口口岸 」,而非「進出口國家或地區」。 民進黨北市議員顏聖冠質疑,貓熊是保育類動物,不是「貓熊乾」,怎麼能算藥材?中國 應遵守華盛頓公約規定,若違反協定,輸出的貓熊可能被遣送回原來的國家。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貓熊來台流程完全合乎規定,由國貿局核發輸入許可文件,並 由動物園據以向中國大陸「瀕危辦」核發「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以該文件才 能通關入境,如果貓熊來台為「國內交易」就沒有通關問題。 至於「進出口證明書」上,進口地為「台北市立動物園/台灣台北,台灣台北」,出口地 則為「臥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四川臥龍,成都」;高孔廉也解釋,雙方確實討論過名稱 問題,該文件欄位,上頭要求載明的是「進出口口岸」,因此不涉及國家名稱與矮化問題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24/4/1bprk.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2.80

12/24 20:07, , 1F
一早也有看到這則新聞 我也想到要吃 哈哈
12/24 20:07, 1F

12/24 20:16, , 2F
肉應該很硬
12/24 20:16, 2F

12/24 20:22, , 3F
亂七八糟!
12/24 20:22, 3F

12/25 08:45, , 4F
中國suck
12/25 08:4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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