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生輔組澄清信

看板KNU作者 (井)時間15年前 (2009/03/26 14:22), 編輯推噓31(31016)
留言47則, 2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日期: Thu, 26 Mar 2009 13:42:45 +0800 寄件者: "生輔組單位帳號"<counsel@mail.knu.edu.tw> 收件者: counsel@mail.knu.edu.tw 主旨: 近日發生於校園內之學生事件說明 開南大學學生事件澄履說明 經自由時報電子報爆料:本校女學生遭外籍生性侵乙案,校方於3月24日(星期二)上午接 獲新聞媒體查證後,立即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應變小組,由校長親自召集會議並全程掌握調 查進度。 學校首先澄清:性侵屬公訴罪,絕非學校能夠隻手遮天或包庇之情事。依據刑法第221、 222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且為二人以上共同犯者),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據刑法第3條說明:只要在中 華民國領域內犯罪,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均接受我國刑法之拘束與處罰。前述均係重大 犯罪行為,再則性侵案件屬公訴罪,司法會主動偵辦,學校又如何能為其掩飾其犯行? 以下針對爆料部份澄履說明如次: 1.文內提及有關外籍生涉案部份,經國際事務中心查證,係空穴來風、無中生有之事。 2.經查本校軍訓室及校安中心迄今均無接獲任何有關此事之正確訊息或學生投訴。 3.學校接獲新聞媒體通知後,軍訓室立即協請轄區大竹派出所清查其他警政單位亦無任何 相關報案記錄。 4.調閱學校相關監視影帶紀錄亦無「爆料投訴」所述之類情或任何可疑情事。 5.各系輔導教官採取全面訪談措施,期能掌握線索,瞭解事件來源和事發始末,然受訪同 學均無實際目擊,皆以訛傳訛,無人能夠清楚說明與此事件相關之人、事、時、地、物及 舉證。 6.文中提及被害人是OO系學生,經與該系確認,殊不知相關類情從何而來,對此不實「 爆料」,本校深表遺憾! 7.另有關疑似女厠偷窺乙案,學校於案發第一時間即已掌握特定對象,同時依規定通報教 育部核備在案,相關情事因涉及個人隱私與保護當事人立場,全案已移請學輔中心性評會 積極處理中。 8.為維護校園安全,本校已加強校園巡守功能,平日於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0點學生在學 期間,圴有值勤教官及校安人員實施校園巡查,晚間10點迄翌日上午7點期間,則由保全 人員負責查察,另每日亦協請轄區員警進入學校實施巡邏,防杜類情發生,敬請各位同學 瞭解。 9.學校基於保護全校學生的立場,若有知悉本案相關類情的同學,請速向學務處軍訓室或 學輔中心聯繫,一旦涉及刑法案情一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最後提醒同學,網路上公開發表言論的便利與自由是正是其引人入勝之處,然如何清 楚言論自由與妨害名譽的分際,更是我們應深思的課題,而任意散佈或傳播謠言,可能造 成群眾恐慌心理及破壞學校聲譽,影響甚鉅。根據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 毀謗罪,凡侵害了個人法益,均屬於犯罪行為。本案直指外籍學生涉案部份以及學校處理 方式等不實傳聞,只要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 行為人揪出來,由行為人負舉證之責,如果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則屬誹謗進而追究他的 刑事責任。此外,在民事方面亦可請求損害賠償。請同學務必三思而後行。   校園安全乃學校應盡的職責,學校定會全力維護同學安全,為維護校園純淨安全的環 境,也籲請全體教職員生如遇到校安狀況,應即向軍訓室或校安中心(緊急專線電話: 03-3412898)反映,以遏止校安狀況的發生。 生活輔導組組長 葉意通 敬上 2009/03/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250.89

03/26 14:28, , 1F
正要PO 被搶先了 XD
03/26 14:28, 1F

03/26 14:29, , 2F
所以 是不實傳聞???????????????!!!!!!!
03/26 14:29, 2F

03/26 14:31, , 3F
嘖!遲了一步.....
03/26 14:31, 3F

03/26 14:31, , 4F
不過女廁的偷窺事件還是有的耶~!!
03/26 14:31, 4F

03/26 14:33, , 5F
書面也不能證明什麼.......
03/26 14:33, 5F

03/26 14:35, , 6F
所以是被官方河蟹掉了嗎?
03/26 14:35, 6F

03/26 14:36, , 7F
受訪同學均無目擊 ←這.. 是要找觀眾嗎?
03/26 14:36, 7F

03/26 14:53, , 8F
那是怎麼爆出來的??
03/26 14:53, 8F

03/26 15:02, , 9F
白話文翻譯:學校說沒有就是沒有
03/26 15:02, 9F

03/26 15:06, , 10F
真的有嗎?那為什麼沒報案.或通報系上.教官.學校呢?
03/26 15:06, 10F

03/26 15:21, , 11F
光看到這句「絕非學校能夠隻手遮天或包庇之情事」
03/26 15:21, 11F

03/26 15:21, , 12F
就知道是嘴砲了 最好這種事學校擋不了
03/26 15:21, 12F

03/26 15:22, , 13F
不過當然希望沒有發生這種事是最好
03/26 15:22, 13F

03/26 15:27, , 14F
自由時報不夠力啦!!找APPLE肯定壓不下來!!
03/26 15:27, 14F

03/26 15:42, , 15F
白話文翻譯:沒有證人,沒有證據→ 就是沒有這件事情
03/26 15:42, 15F

03/26 15:48, , 16F
因為找的不是證人所以沒有證人 意思是這樣?
03/26 15:48, 16F

03/26 15:48, , 17F
樓上簡潔有力!! XD 寫這麼落落長還不就是樓上那句話
03/26 15:48, 17F

03/26 15:48, , 18F
是樓樓上
03/26 15:48, 18F

03/26 16:40, , 19F
所以是真的有這種事嗎? 還是學校嘴砲?
03/26 16:40, 19F

03/26 16:58, , 20F
現在要想的應該是誰第一個把這件事情傳出來?WHY?
03/26 16:58, 20F

03/26 17:11, , 21F
爆料的新聞在哪阿??
03/26 17:11, 21F

03/26 17:21, , 22F
三人成虎~不意外
03/26 17:21, 22F

03/26 17:37, , 23F
寧願相信嘴炮~也不願意相信學校
03/26 17:37, 23F

03/26 17:45, , 24F
同意樓上的看法
03/26 17:45, 24F

03/26 18:06, , 25F
學校的話 聽聽就好 真相在各位心中 XD
03/26 18:06, 25F

03/26 18:08, , 26F
個人認為誰會無聊傳這種謠言???
03/26 18:08, 26F

03/26 18:15, , 27F
是呀~學校總不希望在上負面新聞影響校譽
03/26 18:15, 27F

03/26 18:19, , 28F
大家都不覺得很納悶嗎?在Yahoo搜尋"開南大學" 會發現
03/26 18:19, 28F

03/26 18:19, , 29F
"開南大學校長" 變成一個熱門詞... Orz
03/26 18:19, 29F

03/26 18:40, , 30F
現在的人氣還真高...34耶!平常都1~2的...
03/26 18:40, 30F

03/26 18:58, , 31F
結果是真的沒事還是被河蟹掉了?
03/26 18:58, 31F

03/26 19:05, , 32F
非官方有新八卦出現了...看來被河蟹的成分居多
03/26 19:05, 32F

03/26 19:17, , 33F
這時候我反而希望學校講的是真的,因為這樣起碼可以避
03/26 19:17, 33F

03/26 19:17, , 34F
免掉悲劇.....而且這件事害我昨天睡不好,工作精神也
03/26 19:17, 34F

03/26 19:17, , 35F
不集中.....
03/26 19:17, 35F

03/26 19:26, , 36F
開南一片河蟹阿~~~~~~~~
03/26 19:26, 36F

03/26 23:31, , 37F
聽學校XXX的官方說法...放屁...
03/26 23:31, 37F

03/26 23:33, , 38F
無風不起浪啊我說~很官方的說法~
03/26 23:33, 38F

03/26 23:50, , 39F
讀到大四弟一次聽到這種事... 是真是假 請你來鑑定!
03/26 23:50, 39F

03/28 15:49, , 40F
亨 騙人的吧!真是可惡~
03/28 15:49, 40F

03/28 22:28, , 41F
個人認為誰會無聊傳這種謠言??? 如果是女生被甩..或是
03/28 22:28, 41F

03/28 22:29, , 42F
告白被拒絕,還有南生跟外籍生起衝突都有可能會放呀= =
03/28 22:29, 42F

03/28 22:29, , 43F
當然以上只是"假設",謠言要放還不簡單 三人成虎
03/28 22:29, 43F

03/29 22:54, , 44F
同意樓上,畢竟一個女生有心要毀掉一個男生名譽也太
03/29 22:54, 44F

03/29 22:55, , 45F
容易了= =...
03/29 22:55, 45F

04/01 02:05, , 46F
最快的方法,就是法院見! 當面對峙!鬼才相信謠言
04/01 02:05, 46F

04/27 16:46, 5年前 , 47F
書面也不能證明什麼.. http://yaxiv.com
04/27 16:46, 47F
文章代碼(AID): #19ony9wm (K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