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產假以無薪假計薪 婦女「生」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07/4/1fmfl.html
無薪假解釋又生爭議,勞基法規定婦女生產應給予二個月全薪產假,但勞委會最近卻發佈
函示,指若產假在無薪假期間,雇主可用無薪假後縮水的薪資給予產假,勞團痛批勞委會
「開什麼玩笑」,認為婦運出身的主委王如玄主持的勞委會做出這樣的解釋,是台灣女性
勞工的浩劫。
勞委會最近接到投訴,有民眾在雇主實施無薪假後申請產假二個月,照勞基法規定應「工
資照給」,但雇主卻以無薪假後縮水的薪資計算產假薪資,形同變相懲罰懷孕婦女,希望
婦運出身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能夠主持公道。
但勞委會最近卻發佈函示,指無薪假是「雇主受景氣影響,經勞資雙方同意暫時減少工時
、工資之期間」,可視為勞動契約變更,故這段產假內雇主給付的薪資,應依無薪假期間
勞雇雙方約定的工資計算。
此函示一出,若依主計處統計無薪假人數與有投勞保者申請生育給付的件數估算,從十月
無薪假風潮開始,約有二千名懷孕勞工的權益將因此受到影響。
勞委會最新統計,女性在求職、調薪等因性別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情形較過去改善,也有六
成的企業提供婦女「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但勞委會對於無薪假期間的產假薪資解釋,卻
讓勞團直呼「開什麼玩笑」。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樣的解釋等於是讓勞基
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精神蕩然無存。
孫友聯指出,產假是雇主可以預期勞工會在何時放的假,勞委會這樣的解釋「是對台灣女
性勞工的浩劫」,幫資方大開方便之門,未來雇主就可以用這種方式縮減婦女產假薪資。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則認為,國內實施無薪假九成以上都是「雇主用指示權單方面
變更契約內容」,不是勞資合意,勞委會對於無薪假期間的產假薪資解釋雖然沒有問題,
但關鍵在於對「無薪假」的定義太過通案,應該要依個案認定無薪假是否合法,懷孕婦女
的權益才不會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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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真是了不起,繼續再為有錢人創造更多利益!
是嫌生育率不夠低嗎?還是說因為馬先生說人口老化的問題不算嚴重,所以生育率
再低一點沒關係?!
當然啦,昨天王如玄已經在晚上趕快跳出來滅火,但是有兩種可能:
1.馬政府與劉內閣團隊想再為資方謀利益,結果發現風評太差...
2.內部有人想搞掉王如玄,因此就放這種錯誤讓王如玄"挨槍"...
但不管是哪一個,這個內閣實在是很爛,對王如玄只有印象cosplay一堆職業,
然後跳出來講政府政策(實在是忘了)..
短短不到一年間,這個政府替資方創造"無薪假",這個禍延後世的東西,
我倒要看看這無薪假各公司會持續多久!
另外,與內政部等聯手從廣大勞工挖錢,提高低收入戶標準等,
前陣子要搞1.5代健保,簡單來說就是要多收錢啦...
油電一次漲足造成物價已經回不來了,廣大勞工等受害最深..看這些官員還是腦滿
腸肥的領高薪,最近又要推出公務人員加薪升等了,這個政府真聰明,
只要籠絡了公務員,一切就會"挺兩天"就過去了...
馬蕭選前那本"治國"真的跟笑話大全一樣,大概只有親近中國做到而已,
當初買那些書的人、信那些書的人現在後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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