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許添財不起訴書

看板KMT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3/12 18:30), 編輯推噓13(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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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terxx () 站內: KMT 標題: [情報] 許添財不起訴書 時間: Mon Mar 12 18:30:13 2007 照南檢這標準 馬英九早就不用被起訴 馬英九可能會毆死 http://issue.udn.com/721317131977.doc 四、按特別費制度之設立,溯其源,是鑑於早期各級機關首長、 副首長因公招待、餽贈、獎賞之需要,在動支經費時,並未 訂定給付的標準,而且可以動支的經費總額也無限制,因而 造成寬嚴不一及經費浪費的情形。於是在立法院、審計部的 建議下,行政院自41年開始建立特別費制度,對於此方面的 動支額度加以規範,以節制相關支出。在62年間,又考慮到 預算在執行時,各級首長事實上難免有若干機要性質的開支 ,無法取得原始單據,行政院於是參照審計部之意見,另外 准許在特別費可支領的半數額度內,容許首長、副首長以領 據動支,採較為彈性的方式處理,並未要求首長、副首長在 具領後,須再列明後續經費的使用情形。至於支領方式方面 ,實務上或有領取現金、支票之方式,或有直接撥入帳戶等 方式處理。故特別費的性質,實際上是因為考量早年薪資待 遇偏低,各級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其身分職務關係所衍生出 之招待、餽贈等花費,如由其個人薪資待遇中支付,顯然負 荷過重,因此編列首長、副首長專屬特定款項供其統籌支配 運用。50多年來,一向基於尊重、信賴首長、副首長之原則 ,由其統籌運用,並採寬鬆彈性之認定,從未對其支用範圍 及內容作更明確的表列,此一做法已相沿成習,並早已形成 多年的行政慣例。足見「特別費」,實務上幾乎已定性為首 長實質薪資補貼之性質,首長在主觀上亦多認為係實質補貼 之性質。再從特別費之列報支領程序觀察,通常是由機要及 幕僚人員進行相關支出的處理,只要在核定之預算額度內, 或在半數額度內出具首長、副首長的領據,各機關會計人員 僅就憑證作形式審查,對於支用之內容及項目,則基於尊重 首長、副首長職務需要之原則,向來從寬認定。參與此項業 務之機要、幕僚及核章人員等,對此一處理方式亦產生信賴 ,並依例辦理相關事務,此有行政院主計處在95年11月29日 於行政院第3107次院會中陳報之「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制度 之沿革及改進」報告乙份在卷可按。足見「特別費」之設計 ,從歷史之沿革觀之,在在顯示其有缺漏之處,不能因此要 求沿例領取特別費之機關首長負此制度設計上所產生瑕疵爭 議之刑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8.250 ※ 編輯: Hunterxx 來自: 122.124.18.250 (03/12 18:33)

03/12 18:33, , 1F
這會營造出馬英九受到迫害的形象啊
03/12 18:33, 1F

03/12 18:33, , 2F
這是 前陣子為馬辯解時早講到爛的觀念 只回南檢採用了
03/12 18:33, 2F

03/12 18:34, , 3F
不會這是馬侯之間的黑暗兵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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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34, , 4F
看來馬可以準備回鍋去當黨主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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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35, , 5F
這應該會是今晚主要話題
03/12 18:35, 5F
Hunterxx: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12 18:35 starcloud:轉錄至看板 a-bian 03/12 18:37

03/12 18:43, , 6F
謝謝聯結 看起來 好戲正要上場嚕 ^^
03/12 18:43, 6F

03/12 18:54, , 7F
樓上的綠營朋友 除非四大天王有人不用單據那一部份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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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5, , 8F
不然民進黨不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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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56, , 9F
馬英九現在的問題是跟扁綁在一起啊 同一組法官
03/12 18:56, 9F

03/12 18:57, , 10F
我以為 司法的標準應該一至 跟哪一組法官無關
03/12 18:57, 10F

03/12 18:58, , 11F
而現實就算有點差距 也應該不會差太多
03/12 18:58, 11F

03/12 18:57, , 12F
另外 宋有被起訴嗎 走形象路線破宮了 馬一樣啦
03/12 18:57, 12F

03/12 18:59, , 13F
宋是在選輸之後 才還他清白的 而現在都還沒開始選啊
03/12 18:59, 13F

03/12 18:59, , 14F
不同的檢察官有不同的心證 很正常 跟扁綁一起 難起色 ^^
03/12 18:59, 14F

03/12 19:01, , 15F
樓上說得對 但是判例一出來 後面的影響就很大了
03/12 19:01, 15F

03/12 19:01, , 16F
全台灣那麼多檢察官 一定有這樣的起訴/不起訴書啦
03/12 19:01, 16F

03/12 19:02, , 17F
哈 只可惜扁是需單據部份出問題 這部份很難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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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2, , 18F
看來馬英九逃過一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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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2, , 19F
看看南檢的說法 主要都是針對不需單據的部份韓侯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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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2, , 20F
都叫做 特別費啦 想切開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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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3, , 21F
需單據的部份雙方標準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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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4, , 22F
我會專文說明啦 等等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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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5, , 23F
今天晚上C大 E 大這些法律專家會出動嗎?
03/12 19:05, 23F

03/12 19:05, , 24F
這一段的說明完全是針對不需單據的部份 不要再跳針了
03/12 19:05, 24F

03/12 19:05, , 25F
有衝突很好啦 更能凸顯三罷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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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6, , 26F
想將不同的東西全部混再一塊 省省吧
03/12 19:06, 26F

03/12 19:06, , 27F
都叫做 特別費啦 想切開真的很難啦
03/12 19:06, 27F

03/12 19:05, , 28F
簡單來說就是南北檢標準不一,看看陳聰明要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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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7, , 29F
國務機要費是"業務費"性質 特別費是"公關費"性質
03/12 19:07, 29F

03/12 19:07, , 30F
別再凹啦 看你氣急敗壞真的很好玩^^
03/12 19:07, 30F

03/12 19:07, , 31F
又有人想來混水摸魚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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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08, , 32F
明明就標準不一 起訴書明明白白寫出來 還想辯?~~~~
03/12 19:08, 32F

03/12 19:10, , 33F
我高興都來不及了 還氣急敗壞? 我在馬版都希望馬王配喔
03/12 19:10, 33F

03/12 19:11, , 34F
馬輸的地方不在特別費啦 在台灣人在事件中看清楚 中國人
03/12 19:11, 34F

03/12 19:16, , 35F
從你一直將兩件不同的事混再一起 就知你很著急 哈!
03/12 19:16, 35F

03/12 19:18, , 36F
隨你說妹 你爽就好啦 反正同一批法官 馬也是要走秀的啊
03/12 19:18, 36F
qqzz:轉錄至看板 ma19 03/13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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