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黃信介案和2004總統大選

看板KMT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05/14 11:34), 編輯推噓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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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lam (敗類連任官逼民反)》之銘言: : 時間 1992 2004 : 開票結果 黃輸47票但懷疑被做掉 國親輸兩萬多票但懷疑被做掉 : 兩者皆是不到一個百分比的敗選 : 選舉結果 花蓮地方法案公告黃的對手當選 中選會公告國親的對手當選 : 驗票 三天後 約一個半月後 : 驗票發現 領票人數和開出票數不合(幽靈選票) 領票人數和開出票數不合(幽靈選票) : 的事實 大量違法的領票章(懷疑有心人市幫 大量違法的領票章(懷疑有心人市幫 : 未投票者投票) 未投票者投票) : 大量選票在公投票軌找到 : 相當大量的爭議票 : 結果 法院推翻地方法院判決重新判定 ???? : 黃信介當選 : 並且懲楚地方法院相關人員 : 兩者太多相似 : 只剩結果不知道是不是一樣 : 其他的結果到目前為止都是一樣 你忘了一個最重要的差別,黃信介案,當天黃的競選總部就迅速掌握了 目睹做票的目擊證人(魏木村的樁腳),依此向檢察官檢舉。有了相當 之證據,檢察官才依法扣押選票查驗,依據的法源是刑事訴訟法 這次大選,320晚連宋喊做票的時候,有什麼證據?如果不是陳水扁 主動放棄舉證上的訴訟優勢,同意全面驗票,照現行的選罷法, 國親恐怕連一個投開票所的票都驗不成 又,立委選舉是「複選區多席次連記」的選制,才有法院按刑事訴訟 結果,判決黃信介遞補的問題。這不是該區幾席的問題,想想看像 台北縣這種大選區,若有人做票就要重選,那對其他當選的公不公平? 又這種多席次連記的選舉,要如何補選?這和總統選制一對一是不同的 有機會多去找資料發掘真相,老看文茜小妹大,你看到的永遠是她 處理過,只想讓你知道的那一面 ※ 編輯: laipy 來自: 217.226.209.47 (05/14 03:42)

203.187.20.168 05/14, , 1F
推這篇
203.187.20.168 05/14, 1F

211.74.222.77 05/14, , 2F
也推:)
211.74.222.77 05/14, 2F

220.139.79.192 05/14, , 3F
推推哦!
220.139.79.192 05/14, 3F

61.217.128.112 05/14, , 4F
推~bolam要回答這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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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2.243.228 05/14, , 5F
按照慣例 泛藍群眾又看不見這篇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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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0.58.242 05/14, , 6F
B大一定不會回的啦 又是提一提就佔不住腳ꐠ
218.160.58.242 05/14, 6F

140.120.136.152 05/14, , 7F
140.120.136.152 05/14, 7F

61.230.214.212 05/14, , 8F
大家來推薦讓波連趕快回一下啊
61.230.214.212 05/14, 8F

140.114.207.8 05/14, , 9F
推推推~多與少是看比例吧 爭議票比例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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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2.245.25 05/15, , 10F
這一篇分析有道理..
140.112.245.25 05/15, 10F
文章代碼(AID): #10f3vLQO (K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