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門縣警局:牛隻肇禍 飼主須負責

看板Jinmen作者 (最愛天使帝國IV)時間7年前 (2017/03/15 01:2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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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703140353-1.aspx 金門縣警局:牛隻肇禍 飼主須負責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14日電)金門縣烈嶼鄉最近發生一起牛、車相撞,導致車毀牛 傷的交通事故,所幸駕駛安然無恙。金門縣警察局特別提醒飼主,未善盡豢養牛、馬管理 責任造成交通事故,飼主須負刑責。 縣警局表示,來到金門旅遊的觀光客,看到成群休憩的牛隻及精壯飽滿的馬兒,通常都會 拿起相機猛拍留念;但如果牛、馬忘了拴上,跑到路中而與來車發生交通事故時,飼主必 須負相關刑責。 金城分局說,烈嶼地區最近就發生一起牛、車相撞,導致車毀牛傷的交通事故,所幸駕駛 安然無恙。警方調查,一輛自小客車往后宅方向行駛,有一隻牛突然竄出,駕駛來不及煞 車閃避,當場撞在一起,造成車輛前保險桿毀損,牛隻後腿受傷、頭部也留下2道清楚傷 痕。 「肇事」牛隻的飼主說,當天下午因栓牛所用的牛繩,不知為何原因斷裂脫落,才導致牛 隻跑到馬路上。 縣警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 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台幣300元到600元罰鍰;另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 明訂,故意踐踏他人田園或縱入牲畜者,處1500元罰鍰。 金城分局指出,飼主任牛、馬在道路奔走,不僅對用路人產生危害,若因而肇致交通事故 造成傷害或車輛毀損,依刑法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飼主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重 傷者,需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負擔鉅額的民事賠償。飼主若未善盡豢養應有的責任 ,衍生的後果相當嚴重。 因此,金城分局提醒地區牛、馬的飼主應確實善盡管理人責任,妥善圈養牛、馬,避免牠 們在道路上任意奔走。1060314 (中央社 106-03-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56.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men/M.1489512468.A.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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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養在屋簷下的狗狗衝出來呢?我朋友就因為閃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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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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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應該也是飼主要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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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莒光樓附近開車,差點被狂奔馬撞上,要出事警察才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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