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連署] 增修推發文限制與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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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時間13年前 (2012/09/10 15: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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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 現在板規是板規,可是版面上按i直接看的發文限制. 似乎還是無特別限制. 我不是非常清楚,. 但這樣子好像不管我們口頭上說的限制怎麼樣,. 被罰者有心都還是可以繼續不受規定的樣子耶?. 更改或是新制定的板規. 不是應該到組務那裡去申請改變,而非只透過人力規範不是嗎?. --. 發信站:

推噓31(31推 0噓 55→)留言86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agusMedivh (魔法追尋者)時間13年前 (2012/09/04 00: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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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板規與發文限制增修的連署提議. 本板板規第二章5.2條,不違規的情況下採取民主制的民意優先,. 因此取得板主同意後,申請連署增修發文限制/板規為:. ˙禁止有劣文紀錄者發文、推文。. ˙對各項違規項目增設警告制,初犯警告、二支警告水桶、三支警告永久水桶或劣退。. 一年內無違規紀錄者可申請消除警告。
(還有23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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