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抒] 請FOOL版主收回水桶的決定

看板JinYong作者 (向天借帳號)時間12年前 (2012/02/24 13:30), 編輯推噓16(16042)
留言58則, 1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7098 !10 2/23 suoe7523 □ [討教] 有點邪氣的女角比較討厭誰 → F00L:本文未滿百字,根據板規13條,請於24小時內改善或自刪。 02/24 04:56 → F00L:然因本文屬累犯,根據板規13.4條,24小時後處水桶一個月。 02/24 05:01 老實說我不懂我甚麼時候累犯的? 我承認我沒滿百字是錯誤 但我那時候算是剛好一百 現在重算是99 難道這樣就要水桶一個月 我覺得金庸版有需要這樣不合情理嗎 可以收尋我以前發文 我都是認真的再作討論 也沒有亂戰或不理性 我只想說 第一累犯的定義 我沒有因為未滿百字水桶過 第二 我那篇文計算錯誤 最後重算是99 但是版主24號凌晨才提醒 我來不及改就被鎖文了 第三 我非是故意未滿一百個字 不然也不會剛好九十九 第四 我在金庸版表現一向良好 難道許多人發個廢文超過一百個字就可以不被水桶 我少打個句號就該被水桶 希望版主能夠收回水桶的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26.60 ※ 編輯: suoe7523 來自: 114.34.126.60 (02/24 13:30)

02/24 13:52, , 1F
只能說很同情你...不過剛好算一百字你也太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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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寄信給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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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桶也可以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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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6:55, , 4F
我不知你有沒有累犯啦..不過真的沒100的話..規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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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我是支持板主判決然後同情你的那一派~"~..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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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就是法理情不是情理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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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14, , 7F
說你累犯應該是這篇吧 #1DPrUO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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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5 剛好還沒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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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依照版規 你加句號也是沒有用的 因為標點符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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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扣掉你的問號 只有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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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同情你 不過下次還是多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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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個人立場,我很同情您;但身為板主,應該依板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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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照板規13.4條,是「劣退」處分……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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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援引12.5條,取等值概念的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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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做的是……讓您選擇劣退或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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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讓我選擇水桶一個月吧 不過希望在24號凌晨12後再入桶 我想PO完最後一篇 ※ 編輯: suoe7523 來自: 114.34.126.60 (02/2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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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是死的,管理是活的。99字也要水桶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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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就是在那,如果讓版主自由心證管版問題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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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不小心犯法就沒事,後面會很難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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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PO這個案例真的也太剛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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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硬要鑽漏洞的話,版規也沒說累犯不能修文或刪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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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案例真的是....差一天滿一年,又差一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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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我當時很掙扎,援引12.5條取等值概念是我最大的心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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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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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都得揮淚斬馬謖了,法治大於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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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容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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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文章太和平了 要故意引發一大串筆戰 版主就會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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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引經據典,用一堆邏輯辯證的證明 這樣最合版主胃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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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可以稍微修改一下版規,如果一年內雖然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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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24小時內修改就好,不然就加重逞罰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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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有時真的不是故意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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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百字限制,修訂板規時我會廣徵眾人意見,屆時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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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要怎麼算字數...一個一個算嗎?還是有快捷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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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為難君子版主了,秉公處理很為難的,這問題已好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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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了,這規則...唉實在不方便更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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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一行打滿40個字 隨便打個兩三行就破百了 一篇文章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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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百個字 老實說真的很遜 像樓上好幾的大大光推文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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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了 連我這樣亂哈拉個三行也快破百了 湊一百個字會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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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限百字是有原因的 因為以前有人專拿金庸版洗文章內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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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1.2行 經眾板友建議後才新增這新板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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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幾位大大是在說我嗎??我並沒有說不該設字數阿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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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你啦 只是解釋一下 因為偶爾會有新板友抱怨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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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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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的限制之目的,可能是為了避免恣意洗文章,並同時增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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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內容和謹慎態度,達到更充分而豐富的交流~但百字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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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上來說並不當然可以達成這個目的,它只可以做為判斷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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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標準而已~建議板規可以訂得活一點,又沒有限制說一定要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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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死~遇到這類事項,可以綜合文章類型.發文字數.板主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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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標準,依據個案類型之不同,由板主做適切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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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另一種說法…就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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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比較傾向明確訂定、採取法治,以避免板主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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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修訂板規時仍以大家的意見為依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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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L大說的是事實~我的想法就是覺得這部分應該要給予板主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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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權限,使面對每項個案時可以做適宜的判斷,但仍必須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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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規定的標準,因為這就是板主的職務,同時受到我們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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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板主在判斷時有偏頗,也會承擔責任~應該還不能算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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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能完全恣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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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9:54, , 57F
但原PO這個案例真的也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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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40, 5年前 , 58F
如果板主在判斷時有偏頗 https://muxiv.com
12/29 01:40, 58F
文章代碼(AID): #1FHo1TBm (Jin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