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象棋三國志遊戲規則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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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zzz (無法思考) 看板: Chess_Castle
標題: [規則] 象棋三國志遊戲規則
時間: Tue May 1 01:17:23 2007
《象棋三國志遊戲規則》
◎移動規則
一、原則上國王負責分配21~25星的人移動,但有絕對人事權。
二、城主可以自行決定20星以下的移動,想要自己移動要呈報城主以及要移動之處
的城主,城主需同意方可移動,如城主不在則以該城文官作主。
三、欲移動則於原城池版上po文,證明移動之時間,20分鐘後於新城版po文。
四、各城池之間移動時間統一訂為20分鐘,從po文時起算。
◎城內人事
一、現有的各國國版,變成皇宮,類似處理政事的地方。
二、城內的人升等,由城主推薦給國王做決定(指的是各國原本的職位)。
三、太守名稱為特定人員,不影響原來職位星等,其餘城內職位照各國原本職位,
只有在作戰時會安排攻擊或防守職位(此由太守自行安排即可)。
四、該領土版版主由太守及文官(一至二名)擔任。
◎文官功能
一、處理人事以及該版版務 可攻城守城 可用計
二、史官(寫戰記,不需太硬性規定) 不可攻城守城 可用計
三、用計 不可攻城守城 可用計
◎文官計謀設定
一、可找在線上武將下暗棋,武將輸則中計,於下暗棋之前先表明使用計謀類別,
計謀類別如下:
1. 攻城計:中計方城牆毀壞,城防值下降3點
2. 速攻計:施計方武將得2先(增加2先,貼譜時需註明讓幾先)
3. 攪亂計:中計方被限定佈局模式(主流佈局)
二、武將如不接暗棋,可指派文官代接,若武將不接暗棋亦無文官可代接,則視同中計。
三、一日之內一文官不論成敗只得對一武將用計一次。
◎作戰設定
一、攻擊方軍隊出兵之時,需po文於該城版上,證明出兵時間。
二、防守方於攻擊方po文之後可選擇迎擊或守城,迎擊則同樣po出兵文於該城版上,
同時進入野戰模式,在攻擊方到達城池之前皆可po文迎擊。未po出兵文待攻擊方
行至該城則進入攻城模式。
三、作戰模式:
1. 野戰:(團體戰模式)
→攻守人數相同:以團體戰模式進行,勝場多的一方勝。
→攻守人數不同:若攻擊方人數較多,則只需派出相對人數與迎擊軍隊戰鬥,
其餘人數可繼續推進。
野戰中由攻方大將持先手,第二名持後手,第三名持先手,依此類推。
P.S 敗方於團體戰中輸棋者被俘虜,其餘可安然撤退,勝方可選擇繼續推進
或退兵。
2. 攻城:(1對1模式)
(1) 防守方若選擇守城或者野戰戰敗退守城中,則攻擊方來的人數都必須
消耗完,但此時每一場之輸贏都影響城防值,統一由攻擊方執先。
(2) 攻城結果:
a. 防守方勝一場,則攻擊方該名武將被俘虜,城防值無損;
b. 兩方和一場,則防守成功,攻擊方安然撤退;
c. 攻擊方勝一場,則扣城防值,防守方武將可以再戰;
(3) 若城防值降至0,則領土被佔領,防守方武將全數被俘虜,欲避免被
俘虜,可付撤退金(攻城期間該城武將不可移動),撤退金數量比照
被俘虜贖金。
四、城防值及士氣值設定:
1. 由三國所彼此接觸的緩衝點,城防值設為500首都則為800,另外兩個
接面則為300,攻擊方士氣100,增減分方式以職位制來計算:
a.守方:
太守 12分 1人
巡守 10分 2人
捕頭 8分 2人
守門人 5分 4人
小兵 3分 不限人數
b.攻方:
元帥 12分 1人
將軍 10分 2人
騎兵隊長 8分 2人
騎兵 5分 4人
步兵 3分 不限人數
意即若攻方勝則以守方被擊敗之職位扣城防值,若守方勝則城防值不
變,以攻方之職位扣士氣值,攻方將領被俘虜,若雙方和棋則城防值
與士氣不變。
2. 攻方士氣每過1日扣10分;城防值每過1日加5分(平日亦同,至上限為止)。
3. 攻擊方撤退條件:
(1)士氣為0(強迫撤退,不可派人斷後)
(2)高階將領(元帥至騎兵8人)全部被俘虜(強迫撤退,不可派人斷後)
(3)主動撤退(可派人斷後擋住追兵)
任何情況攻擊方撤退,防守方可以選擇追擊,不論對方有多少人,由防守方
指定派出三位追擊者,選定三名對戰,追擊狀態一律由追擊方執先手攻擊。
不論追擊方或被追擊方敗則為俘虜。
追擊方須於10分鐘內決定是否追擊,超過10分鐘則視為撤退成功,被追擊方
指定追擊之武將(10分鐘內)如下站則視同被俘虜。
4.守方人數至少需達到攻方人數的1/3,攻方人數若超過則每多1人每30分鐘扣6點。
如有增援則援軍到達後以增援後之人數計算。
Ex:(1)守方有1人,則攻方在3人以內都不扣城防值。
(2)守方有2人,則攻方在6人以內都不扣城防值。
(3)守方有2人,攻方有8人,則超出範圍2人,每30分鐘扣12點。
(4)守方有2人,攻方有8人,守方增援1人,援軍到達後不扣點。
5. 攻擊方在出兵之時所po的出兵文章除了包含出兵之時間外,亦需說明
軍隊總數及編制(職位編排)。其中由軍隊中最高星等為元帥,而職位
之編排亦需照星等排列,不可由低星等領導高星等。
6. 防守方之太守為特定職位,只有該城之太守能擔任,如太守未上線,
則由該城有上守之最高星等擔任巡守(處於該城不一定要參戰),之後
依星等排列。另太守不論星等為該城最高領導。
(國王移動至該城則例外)
7. 守城模式時若攻擊方開始攻城,守方無人接戰,則每30分鐘扣6點,攻
擊方每30分鐘於版上po文一次,30分鐘內如有守方將領接戰則該文不
扣城防值。
8. 只要有人接戰城防值增減則以攻守方職位計算。(參照1.)
9. 每日攻擊有效時間為 AM9:00 ~ PM12:00 ,有效時間以外除非攻守雙方
議定再戰,否則不列入計算,有效場次則以開始時間計算(意即PM12:00
前開始下的就列入計算)
10.如兩國聯軍攻打一城,則以城防值扣完之戰役判定由何國佔領,佔領城池
後該城城防值為原本之一半,但上限不變。
五、增援設定:
1.增援者若星等大於等於原攻擊單位之元帥,則為獨立軍團;若星等低於原
攻擊單位,則可直接併入原攻擊單位,同樣不得由低星等領導高星等,若
已無適合該星等之職位(不可因增援而異動原本職位),則視為獨立軍團。
2.增援路程依照各城與城之間距離或城與戰場之距離計算,並須按照路線移動。
3.攻擊方不論職位每多增援一人,士氣上升3。
4.防守方之增援亦須按照職位排列,如已無適合該星等之職位則視為野戰軍團。
◎遊戲結果設定
一、首都被攻陷則滅國,其餘領土歸於攻陷方。
二、此為第一版試行規則,統一天下或者規則窒礙難行則修改推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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