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建造教會:一、罪的循環結構
以下講一個台灣教會的小故事。
1.
從前從前,有一個教會A,裡面有一位牧師A。
牧師A有一個傷痕A,就是過去被很愛出主意、出建議的會友傷害過,
造成了他的軟弱A,就是只要遇到很強勢的會友時,牧師A不知道如何面對。
並且為了避免再遇到這種狀況,牧師A索性讓教會最低限度的發展,
只要維持基本的聚會,不要太多積極性的事工,
免得讓這種「強勢的會友」有機會「見縫插針」。
姑且稱這種牧師A眼中「強勢的會友」,為會友type B。
因此,這個「不知道如何面對」,就變成逃避、疏遠該名會友(行為A)。
一開始是逃避,升級為疏遠,再進一步就升級為打壓或利用各個藉口、
解除該名會友或該種會友type B的服事職務,
乃至於用各種方式要讓會友type B自己離開教會。
通常這類會友type B,因為熱心服事、對於教會發展有各種信仰的理想,
所以遇到牧師A對其熱心及理想澆冷水、消極面對的狀況,
就會常常感到氣憤或失望而自行離開、尋找能夠承接其熱情與理想的其他教會。
牧師A的行為A,遇到變種的會友type B',
也就是,即便被澆冷水、教會消極不發展事工狀況,
仍然持續不倦,希望能夠將信仰的理想與熱情傳達給教會,
讓教會「火熱起來」;
這時候,牧師A單純澆冷水、消極面對type B',已經無法讓type B'自己知難而退,
所以行為A就進一步升級,
產生了黑函、耳語、各種其他會友對於type B'不滿的謠言出現。
這時候,軟弱A及其產生的行為A,就變成罪A了。
而我們也真正認清軟弱A,其實是破口A。
2.
然後有一天,當牧師A的軟弱A/破口A產出的各種行為A/罪A,
成功趕走n1個type B及n2個 type B'後,
牧師A覺得自己老了,應該要交棒了,所以聘請了牧師B。
兩個牧師一起共事了一段時間(牧師B的試用期)後,
牧師A突然發現牧師B其實也是個type B,結果軟弱A自然發動了,
帶出了行為A,但沒想到牧師B是比type B'更強悍的type B'',
不但賴著不走,還有反擊的行為B。
接著進入到持久戰,會友傾向於希望教會發展者,也就是傾向於type B者,
跟隨牧師B,另外創了教會B;
會友傾向於希望教會穩定不變、充滿安息氣息者(type A),
留在了教會A。
3.
過了一段時間,教會B裡的會友B群,期待著教會的發展,
但會友B群,畢竟在教會A的牧師A的軟弱A與行為A中薰陶了數年(文化A),
雖然嚮往著type B,
但骨子裡還是type A;
教會B裡面有著非原來教會A的會友,姑且稱為B'群;
B'群一面被教會B裡的安息氣氛,也就是文化A所吸引,
一面也對於這群以type B為號召創立的教會B充滿期待--期待能夠發展文化B;
但會友B群,其實骨子裡仍是type A的基因;
而會友B'群,或許有一天也發現被文化A吸引而來的他們,也是充滿type A的基因。
最重要的是,教會B的領袖,牧師B遲遲沒有發展新事工,
因為他疲於面對與牧師A的法律糾紛;
並且我們會發現,牧師B當初受聘於牧師A時,簽下的合約也是充滿了文化A;
牧師B的骨子裡也是充滿著type A的基因。
罪A,就是七宗罪中的消極/懶惰,有神學家認為這是罪之首。
約參
1: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
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
1: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 神;
行惡的未曾見過 神。
在先祖/仇敵的罪中,我們看見自己的罪--因為我們共享了同一個結構。
耶
14:20 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
羅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
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太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
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7: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7:4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
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64.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esusLove/M.1506354733.A.4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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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106.104.64.118), 09/26/2017 0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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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A:追求安息,但可能走向冷淡、怠惰,乃至於攻擊火熱積極之人;
typeB:追求復興,但可能拳打空氣、驕傲、或產生各種事與願違。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6/2017 1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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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是有一個過程的,不過說故事就會簡化許多部分;
教會分分合合對新教是很正常,也未必沒有神的帶領。
例如耶路撒冷教會遭擊打,就分散至各處去拓展神的國。
總之,本文關注的不是「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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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牧師A之前已經趕走幾個牧師、同工了,
有人也是走得莫名其妙的(因為牧師A的行為A有時包裝得很巧妙,
有時也做得很無厘頭,或是手法低劣到讓人不相信那是傳道人會做的事情;
所以旁邊比較和善/typeA的人總會想他一定有別的理由吧....);
而真正罪的循環在於,牧師A的行為A必定會產生某些效應;
他自己的傷痕A造成了破口A,以致於他去做行為A,乃至於罪A;
但長期受到他行為A/罪A的會友B群,身上會產生什麼傷痕呢?
--以致於會產生什麼行為,乃至罪呢?
而正面接下牧師A的行為A/罪A的牧師B,
對他造成的暫命名為傷痕C,恐怕會產生行為C,乃至罪C....
這些「罪結」,需要理清楚、給予治療(A事工)或悔改修正,
然後教會要推動的B文化,或任何B事工,才會有一個適當的根基。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7/2017 10:24:47
再補充一下故事中教會A的文化A(安息)的徹底狀態:
沒有造就課程、
沒有傳福音活動(老會友想去發單張,牧師A說你自己去並拒絕其他人響應)、
沒有會友探訪(有同工想要協助探訪,牧師A拒絕)。
可是牧師A對人和善,聖經倒背如流,講道時輕鬆幽默,
並專講聖經內容+各種旅遊經驗與生活趣事。
該有的節期聚會都會辦。
會友都是軍公教階層為主,無論會友自己的生活,
或是整個教會數十年如一日的狀態--A=安息,
都是超穩定der~
這樣的A,可以稱之為「守成」嗎?:p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7/2017 1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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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10幾歲的,經過數年,現在也4、5十歲了XD
原本30多歲的,現在也6、7十歲了XD
當然老年居多,但青壯年也是存在一個比例的;
只是歲月如梭,青少年也變成中老年了XD
在超穩定的「無為」結構中度過人生的30多年,
這是一種預嘗「永生」(還是「永死」?)的概念嗎?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7/2017 20:17:33
補充一下造就課程的部分,從國外回來,
熱心在教會把北美查經班那套實施的會友,
經過沒幾個月,就讓牧師A用巧妙手法(現在回想起來)氣走了。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7/2017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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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用「安息」跟「火熱」去談,就是希望思考不會落入窠臼。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9/28/2017 1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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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穩定的無為」恐怕又是老家或佛家深層結構入侵教會的狀況了,
故我談「安息」是希望找到轉化、歸正的道路。
※ 編輯: theologe (106.104.64.118), 09/28/2017 21: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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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neo提到的案例及關鍵字,還是讓我有新的認識跟學習,感謝啦~
※ 編輯: theologe (106.104.64.118), 10/01/2017 07: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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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我不是牧師A也不是牧師B,
他們也都不是我的親人,怕neo聯想到哪邊去了,所以再澄清一下。
教會A及教會B,作為微型小教會(但絕對有幾年內發展為中型教會以上的潛力),
又帶著一些傷痕,
優先的發展行動是什麼呢?
這是我探討「火熱」與「安息」概念的初衷。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03/2017 14: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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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講一點我觀察到的文化A、type A....老實說長期生活在其間的牧師、同工、會友們,
也很難一刀兩斷說其優點、缺點...故「無為-安息」其價值判斷仍是未定的,
甚至我也希望裡面有一些價值是可以進一步運用的(「優勢觀點」);
當然,問題點或持續戕害於其間生活的人們之處,也該揪出來或認罪認清楚...
或許心理學、行為科學背景的neo可以指出一些我觀察上的盲點,或講不清楚的東西...
牧師A是很重體面跟排場,故節期聚會都辦得有一定體面--
外請名講員、盛大的詩班與表演(可能也是外教會的,因為自己教會是小貓兩三隻)、
會堂幾乎坐滿(大部分是別教會的,或不知道哪裡邀來的、以後也不會再來的)、
給會友的禮物等等;
非常重視硬體的設施--
即便會友不多,該粉刷的、該採買的設備都會撩落去(錢從哪裡來?不夠的,
事業有成的子女們「奉獻」阿...);
非常重視教會中人的「階層」--
牧師理當受高規格的尊重,例如薪資(小教會錢從哪裡來?事業有成的子女...),
例如氣派的牧師館;
教會裡的「師/官/長」,例如退休將官、醫師、教授、老師、退休牧師....,及其子女,
會受到特別尊重與禮遇(例如牧師會專程探訪、邀你去哪邊走走玩玩--以前他稍微
還走得動的時候...;例如許久沒來或根本沒來過教會聚會的子女晚輩結婚可以在教會
盛大地舉行--當然場地費跟該有的紅包都是照算的)--這部分或許也是眷村的文化?
不過同樣是社會上有名望、錢財之人的子女,
一個考到名校,另一個考到其他志願,也會被大小眼對待
--那個被大小眼對待的就不去教會了;
反過來說,若有人觸碰到「階層」,也就是某些階層的「權限」時,
例如跟教會學舍(被認為是牧師A的師母的「權限」)的慕道友年輕人傳福音或關懷,
不管你是神學生、牧師、師母、教會的同工、熱心的會友等等,
你就再見了,準備自己走路,
不然其他會友乃至其他教會等著收黑函吧(他們留下一堆證據不知道是在做什麼)....
(一方面,學舍是有一定「金錢收入」的...,
這也是小教會花大錢之財源迷團的一個解答...)
所以他們的「保守」是保守在「階層」(及其權限),
而非什麼堅守聖經與傳福音的路線;
這樣子以政治意涵的保守稱之可以,但以信仰意涵的保守稱之,就差太多了
--會讓那些因為觸碰到牧師A的「階層」禁忌,
幾十年來被趕走的一堆會友、同工、傳道人情何以堪。
對於這種文化A,我是很想正面觀之,
畢竟講道也真的是單講聖經的道理,
教會生活也算愜意愉快(只要不要碰到牧師A的「線」),
一般來說,牧師A是個被尊重、關懷晚輩的長者,
在本教派來說,他也是受尊敬的、活躍於各種牧者的聯誼、社交場合;
過去教會A真的是有一些輝煌時光(當然不是牧師A發動,而是一些熱心的同工們),
但幾年內就結束了,現在我知道也是牧師A那時的某些作為造成。
中國文化(儒釋道)、眷村文化(軍公教恩給制度)深深地烙印在台灣的許多教會裡面,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台灣教會的小故事;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其他教會這麼誇張,因為經過幾十年的「馴化」(+趕走typeB),
教會A的執事會根本毫無作用,會友大會也是乖乖地當舉手部隊
(退休後仍有高額薪俸、牧師館可住?執事會、會友大會通通通過給你~
退休規格輸給軍公教恩給制度,是對神僕人/牧師的不尊重?);
台灣浸信會的執事與牧師間的制衡或衝突結構是有名的,
但教會A完全失去了這個浸信會的結構--是好是壞?很和平阿XD
(衝突,例如雅各與神使者的摔角,是應該取消掉的嗎?)
現在教會B,除了跟教會A的分合議題外,
似乎浸信會的基本決策與監督結構也沒有成形(比教會A好一點就是typeB沒被趕走,
不過最近有一些波瀾,也是因為部分typeB沈不住氣了,所以還是流失了幾位...);
正如政治上談的,民進黨是不是只是「小」國民黨?XD
故對於文化A/typeA的分析與反思,變得格外重要與緊迫....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05/2017 10:15:08
與「成功神學」比起來,
typeA/文化A是有點變形,但又可說是某種意義的「成功」;
只是我理解這種「成功」是深深根植於中華文化之中,
所以與資本主義發展後定義的「成功」不太相同。
中華傳統文化追求的「圓滿」,未必是要轟轟烈烈的大事業;
從有車、有房、有子孫滿堂等等的「五子登科」,
到所謂的M型社會下中產階級發展的「小確幸」,
都是「帶有中國特色的成功」概念;
「無為而治」、「圓滿」、「長幼與階層間的尊重/服從/服事、和諧、年功序列」,
是我理解的文化A/typeA中的深層渴望...
(很明顯,年紀老邁的牧師A將自己的這種渴望與其牧職階層結合起來,
而不認為二者間有任何矛盾衝突;而牧師B身上恐怕也有這種文化A的痕跡,
只是是否被他正面利用而非潛意識帶著走...;
當然,會友們也是習慣於活在這樣的文化中,
故身為神學工作者的牧者或少數同工,恐怕需要擔任這個反思、回轉的火車頭...;
當然,身為會眾制的浸信會會友,期待同時發生「由下而上」的反思也是很自然的--
只是未必能夠這麼簡單的水到渠成....)
當聖經文化無法反思、批判乃至於取代這種文化時,
許多的聖經傳講變成只是這種文化的包裝罷了...
「無為/圓滿」的中華文化要如何歸正為「安息」乃至於「火熱」的聖經文化,
是我想要思考與探討的(這從來不是單純認知的問題...)。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05/2017 14: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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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起碼釐清我對於心理學背景者期待的落差;不過無論生物、心理、統計...,
很多人都覺得neo呈現的跟對這些學科專業的期待不太相同吧XD
話說回來,浸信會怎麼會有長老?還是美南浸信會跟台灣的不同?
或者neo不是在美南浸信會?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07/2017 16:21:07
估狗一陣,找到這個:
http://www.sbc.net/faqs.asp
What is the SBC's stance on a church having elders?
As stated earlier in other questions related to local church autonomy,
whether a church has elders is addressed and determined by the local church.
那我就蠻好奇,SBC中若設立長老,其角色是什麼?
看wiki,SBC條目是說教會只有「牧師/教師」及「執事」兩種職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uthern_Baptist_Convention#Pastor_and_deacon
"Generally, Baptists recognize only two scriptural offices: pastor-teacher
and deacon."
不過浸信會條目又說有長老跟執事兩種職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aptists
"Baptists recognize two ministerial offices, elders and deacons."
台灣浸信會,我是沒有聽過有設立長老的職分,
我聽過的是,牧師就是長老的職分。
然後再看到wiki SBC條目中談性別的角色,
應該是跟台灣浸信會天差地別的(看那個部分真的覺得SBC政治不正確到爆XD);
所以台灣浸信會跟SBC看來還是有很多的差別,
雖然一堆SBC的宣教士穿梭在各個浸信會間...
(不過之前也聽說差會跟浸聯會也是有些張力在...)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0/07/2017 17: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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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代的學術訓練,包含神學,都不是「博學/通才」的方向...)
但我比較有興趣、想探討的,不是neo的背景,
而是我以上談的幾個議題吧XD
※ 編輯: theologe (106.104.64.118), 10/08/2017 0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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