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你們之中誰沒有罪,便可以拿石頭丟他

看板JesusLove作者 (還是太淺了)時間10年前 (2014/07/24 12:37),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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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 講章例證 黃 清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 先拿石頭打她。”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 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約翰福音 8:1 ~ 11 @_@ 請問一下,如果律法規定的犯罪 那像鄭捷如此,我們生來都是罪人,應該是都不能定他的罪吧 或是該如同經典中所說 "讓人在律法前知罪,但不是要定他的罪,乃是要使他得救。" 這段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求指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8.1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JesusLove/M.1406176636.A.4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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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用立法和執法者的角色說這句話,當執政者有神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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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柄,可以在地面上定他的罪進行審判並要他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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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叫鄭捷知道他犯的是殺人罪,但不能讓他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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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他悔改並在內心和行為上發生改變,光法律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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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興趣 可以去查一下廢死為何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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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罰(死刑)/與教化(監獄)本來就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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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有目地的教育受刑人 另一個卻是剝奪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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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初耶穌選擇的是"教育"這部分而非一面看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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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如同基督教聖經所說的 法律主要並不是要定ㄧ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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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乃是要讓他知道自己的過錯 並且主要的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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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讓這一個人還有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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